請問各位大大,妹妹前陣子在永康是永大路及大灣路口發生車禍,那各路口是各5岔路口,妹妹是騎永大路的直行車,而對方是其大灣路,因為發生車禍當時妹妹的車道是綠燈所以他一路直騎沒有停頓,一直到那各路口被對方從測後方撞上,監視系統並沒有拍到當時的號誌燈,所以也沒用,對方顱內出血受傷比較嚴重,而且機車車頭都毀了,而妹妹輕微嚓傷不過車子側後面也被撞壞了,我爸還覺得雖然我們沒錯,不過既然對方受傷,還是帶妹妹去醫院看那個人,現在他們要求我門賠償15萬元,這樣對嗎?那我們的損失呢?誰負責ㄌㄟ?星期一他們要到永康市公所申請調解,希望各位大大可以趕快幫我回答這個問題,畢竟15萬也不是小數目,妹妹才剛出社會賺錢而已哪有錢賠.....我真的很擔心
這樣的車禍是誰對誰錯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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