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發票..跟出項發票若不一樣可以嗎??(20點) - 汽車
By David
at 2008-04-22T00:00
at 2008-04-2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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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事網路拍賣..奇摩..我賣的東西有點雜...我這個月已成立公司行號....跟有的廠商又買不到發票
我的賣場..汽車百貨+機車百貨+手機配件
有下標...汽車百貨...每個月約十萬
...............機車百貨...每個月約十萬
...............手機配件...每個月約5000元而已
買汽機車百貨發票(進項)..需要外加5%
買手機配件發票(進項)...只需要2%
我是否可以(進項)....全部都是2%手機配件發票
...而開出去發票(出項)..開汽車百貨
還是有其他比較好的方法
Update:
我就是逃稅...被國稅局捉到...單一個帳號.成本金額三個月平均超過22萬...控制的不好...
我的賣場..汽車百貨+機車百貨+手機配件
有下標...汽車百貨...每個月約十萬
...............機車百貨...每個月約十萬
...............手機配件...每個月約5000元而已
買汽機車百貨發票(進項)..需要外加5%
買手機配件發票(進項)...只需要2%
我是否可以(進項)....全部都是2%手機配件發票
...而開出去發票(出項)..開汽車百貨
還是有其他比較好的方法
Update:
我就是逃稅...被國稅局捉到...單一個帳號.成本金額三個月平均超過22萬...控制的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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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uput
at 2008-04-26T01:48
at 2008-04-26T01:48
網拍買賣的稅法我不是很懂, 但可否申請免用統一發票的使用方式嗎??
不好意思, 可能沒有幫助多少~~
By Gilbert
at 2008-04-26T15:41
at 2008-04-26T15:41
By Dorothy
at 2008-04-24T13:49
at 2008-04-24T13:49
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應行記載事項未依規定記載或所載不實者,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按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處百分之一罰鍰,其金額最低不得少於1,500元,最高不得超過15,000元。經主管稽徵機關通知補正而未補正或補正後仍不實者,連續處罰之。
前項未依規定記載事項為買受人名稱、地址或統一編號者,其連續處罰部分之罰鍰為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之百分之二,其金額最低不得少於3,000元,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
進項發票和銷項發票品名差太多,很難不引起稅務人員注意,先不論有沒有漏稅,依照上面的法條就可以直接開罰嚕(這是最低消費)。
網拍的部份,行號平均每月銷售額達20萬元就必須開立發票,公司則不論銷售額大小都一律要使用發票。
針對大大的情形,月營業額在20萬元以上,又是公司組織,開發票是跑不掉了,使用旁門走道來漏稅風險太高(尤其網拍不開發票很容易被買家或同業檢舉),建議還是誠實申報的好。
提醒您,網拍(公司)的電腦軟硬體等辦公設備、水電瓦斯交通費用等等,有些可以申報扣抵營業稅,可些可以列為費用減少營所稅,大大可以從這些合法的管道來進行租稅規劃。
By Elizabeth
at 2008-04-26T11:06
at 2008-04-26T11:06
1.你這樣會造成所謂的“進銷異常”的狀況。你買進手機配件,但是銷售汽車百貨?這樣你的手機配件的存貨會愈來愈高,但是你的汽車百貨的存貨會愈來愈少,甚至變成“負”的。
2.這不是跟進貨廠商確認對方稅籍登記的營業項目,是否有相對的營業項目的問題!
3.你說你被捉到,單一個帳號成本金額三個月平均超過22萬。如果你用成本率,來推估你的銷貨收入,在符合同業標準的利潤率的情形下,你就知道你被捉的原因了“差太多了”。
4.依照稅捐稽徵法的規定,如果你未依規定取得會計憑證,或是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通通是有罰則的。除了未依規定取得會計憑證,進項不可扣抵,還要補稅。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就有行政罰的懲處。何況你已經被捉到過了,也就是在有紀錄的情況下,你的公司已經有註記了!另外如果你宣稱你出售的是之前的存貨,但是卻沒有保留之前的會計憑證,那又會被以未依規定保留會計憑證而受罰!
5.你說你被捉到,就你所提到的部份,應該是只有被“營業稅”查緝到,還沒有被後面的“營所稅”查緝到!國稅局可是連線的喔。
我建議你有效的控制你的存貨,依照規定來開立統一發票、依照規定申報,才是合法、對你最好的方式。
By Margaret
at 2008-04-23T02:11
at 2008-04-23T02:11
要知道有沒有可以到營業司公司登紀..可以查詢看他的營業項目
如果有你就可以這樣報
但是如果沒有你就要分開拿你的進項憑證
如果你全都是手機配件的發票...卻有賣汽車百貨東西
你可以說是之前的大量進貨的庫存品
其實風險也是很大的..如果你被查到...不僅要補稅
說不定還要吃上逃漏稅的官司咧
所以拿什麼賣什麼就開什麼發票...這樣比較有保障阿
公司登記網址
http://gcis.nat.gov.tw/new_open_system.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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