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權的年齡限制使否違反普通的原則??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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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憲法規定我國選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下列敘述何者不符合上開選舉原則?(A)中華民國國民只要滿20歲即有投票權。(B)一人一票,票票等值。(C)無庸在選票上簽名註記。(D)不假他人之手即可自行參與投票。結果答案是(A)解釋為:普通原則是滿18歲即有投票權!!這是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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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avatarMichael2014-03-14
是答案錯了吧憲法是規定20歲才有投票權啊18是只能考駕照那些的吧從以前公民課上到高中都是20歲投票憲法規定投票資格是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在戶籍地居住滿4個月年滿20歲,未受監護宣告者應該是題目有問題,他如果是問下列哪一項是錯誤的那答案就是C依規定是不能在選票上做任何記號的更不可能簽名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