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v1181023 (yechen)》之銘言:
: 酒駕撞死人,一命抵一命
: 為什麼酒駕只罰10萬?應該抓到酒駕時,拖去草叢就地正法吧
: 這樣就不會酒駕了。
姑且不論酒駕的刑罰是否要到死刑,
至少「唯一」死刑是不符合刑法原則的
另外還有罪刑均衡原則的考量。
酒駕很可惡,但在酒駕之上還有非難性更高的,譬如酒駕肇事、酒駕肇事致傷、酒駕肇事致死、酒駕肇事逃逸。
如果今天沒有肇事沒有肇逃,僅是酒駕上路就判死刑,你猜如果有人酒駕上路遇到警察攔檢他會不會逃?逃的時候警察擋在前面他會不會撞?或是酒駕肇事他會留在原地還是逃逸?
酒駕很危險很可惡,但如果不給他有活路的機會的話,那他很可能會做出更危險更可惡的事情,增加社會風險與執法人員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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