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三點我朋友駕駛保全公司勤務車巡邏,行經閃紅燈與閃黃燈路口,靠右行駛,因支道應讓幹道先行,停車確認左右無來車後才起步通過,未料閃黃燈路口2/3被未開車燈的深色休旅車從我方右前燈擦撞,肇事現場我方家駛頭部撕裂傷,車頭幾乎全毀,對方無傷勢但酒測值0.29,問題1:按照一般路權我方是否有疏失?但我方已經善盡停讓規定行駛自己的線道,對方未開車頭燈誤導我方判斷依經驗法則與信賴原則通過路口卻肇禍,這樣我方還要承擔未讓幹道先行的責任嗎?問題2:對方雖然是閃光黃燈但他疑似逆向超速,或逆向搶先欲左轉,才會由我方右前燈衝撞他的左側車門,我方車輛因低速前進撞擊後車輛停在原地,實在不知道他是喝多了還把我方直行車當一回事,還是他所謂的:{酒駕也是有路權的,我未讓他先行就是我不對}問題3:因為這件車禍,我朋友已經被公司扣薪3萬3千元,可能被記過後還要協調離職,心中感覺很嘩然~心中萌生輕生的念頭~不知該如何是好有經驗的大大們~~希望能為我朋友指點迷津~我的權益我的性命安全我的損失爭不過他口中的路權?他酒駕本來不就應該不得駕駛嗎?!經過閃黃燈光路口他也應當減速而未減速?!夜間行駛應開車燈而不開?!所以有路權是老大?!我遵守交通安全規定卻有可以身家性命財產斷送在他的手上?!真的有夠悶我朋友該怎麼辦?...Showmore
酒駕駕車未開車燈超速 - 休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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