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和人發生車禍...我走內車道直行綠燈...對方騎摩托車從對面內車道左轉..撞上我開的車...當時我打電話叫救護車和警察...在現場做了筆錄...後來委託保險公司處理...我也有去探望和簡訊聯絡對方...後來因為對方當警官的親戚出面...不講道理就要我們賠...所以去申請做了肇事責任的鑑定...結果鑑定意見是對方駕駛重型機車行經同向三車道以上之路段未依兩段式左轉為肇事原因...我無肇事因素...但對方的親戚警官還是堅持不管肇事鑑定的結果...限我一個星期出面與對方和解...金額20萬以上才接受...不然堅持要告我過失傷害...我當時車子嚴重受損...手上被玻璃噴射的割傷有去急診室掛急診...請問這樣我的過失傷害罪名會成立嗎??對方堅持要我賠有無根據??而且對方對我的傷和車損不聞不問...一直以對方傷勢比較重為由...對方還仗著家裡人是警官大小聲...說這種事情他當警察看多了,兩方都有責任...因為我的保險會理賠對方...可是我的損失沒人賠我...這樣該怎麼辦呢??是該要賠償對方和對方和解嗎??還是給他告呢??我能拿那個警官怎麼辦??對方警官親戚還說他跟保險公司主管是朋友...已經談好理賠價碼20萬...保險公司就等我點頭...一直催促我...真的很沒有道理阿...怎麼辦...我又沒有錯....人家來撞我...又煩了我三四個月...我提鑑定也是要明白清楚的知道該付多少責任...可是明明就是對方來撞我的...為什麼我沒有錯又要賠錢又要挨罵還要出險增加保費和被告...真是不甘心...
鑑定無肇事責任的車禍還是要賠20幾萬??怎麼辦??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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