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因開公司貨車準備倒車到昌庫載運物品
結果沒注意到後方有行人 因而撞傷行人
現在公司只對我說他是[法人] 我是[自然人]
她只負責貨車保險道義上責任
剩下部分要我自行負擔
請問公司真的沒有其他責任嗎
對方因全骨股折 第3456頸椎壓迫到神經導致左半身手腳無法正常活動
+上一些賠償要我賠償400萬
這樣我該怎麼處理
公司除了保險外都不用負責嗎
還是都要我自行負擔??
結果沒注意到後方有行人 因而撞傷行人
現在公司只對我說他是[法人] 我是[自然人]
她只負責貨車保險道義上責任
剩下部分要我自行負擔
請問公司真的沒有其他責任嗎
對方因全骨股折 第3456頸椎壓迫到神經導致左半身手腳無法正常活動
+上一些賠償要我賠償400萬
這樣我該怎麼處理
公司除了保險外都不用負責嗎
還是都要我自行負擔??
All Comments
意思是 除了保險應該理賠的部分 其餘 恐怕是版主自行負責的
還有我建議 ~~版主 你應該提起賠償的勇氣 因為 在道義上 於情於理 你都有要付責任的地方
還有建議 務必一定要請律師
因為 你不知道 是不是真如此嚴重 要陪到四百多萬
還有是否行人有沒有 過失的地方 比如 從卸貨區走過
((卸貨區本身就不是行人該走的地方 而你又是倒車
公司卸貨理應配置兩人人力 這點公司是不是有疏失
所以說 不管如何 最好是要請律師了
還有 如果你合法服的條件 也可以在各地的縣市機關 申請法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