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汽車停在公車等候區不到10秒就被開單了 - 汽車
By Catherine
at 2009-07-19T00:00
at 2009-07-19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今天開車去八德路光華商場接我哥、因為他買了很多電腦配備所以我就開車去載東西、當到達現場時我將車臨時停在公車停候區的最後面時不到10秒、警察第一時間就來了、還將機車停在我車頭前...他下車的第一句就是你不知道公車區不能停車嗎??就開始開單了
當時我一直跟他說我一停你就來了、而且還停不到10秒、我就說我馬上就走、他都不理我、就是要開紅單、請問警察有這麼大的權力可以馬上開單的嗎?? 加上我人在車內也沒有趕我走、有這麼機車的嗎??
當時我一直跟他說我一停你就來了、而且還停不到10秒、我就說我馬上就走、他都不理我、就是要開紅單、請問警察有這麼大的權力可以馬上開單的嗎?? 加上我人在車內也沒有趕我走、有這麼機車的嗎??
All Comments
By Dorothy
at 2009-07-20T22:15
at 2009-07-20T22:15
換個立場,你在等公車,因為某些人圖一時方便臨停佔用公車專用停靠區,以致公車進站無法停靠必需停在路中間讓乘車上下車,容易和機車發生擦撞,或造成後頭堵車,一大堆人不方便就因為某些人圖一時方便
但話說回來,警察開單的時間或許比你上下貨的時間還要長,此種作法對改善交通一點幫助都沒有,並不可取;正確作對應該是勸離為優先,再不然就拍照取締,而不是現場開單
2009-07-21 11:09:09 補充:
正確作[法]..
2009-07-21 11:10:15 補充:
沒業績.被罵..心情鬱卒...
何不改行當編劇
2009-07-21 16:38:11 補充:
若只是發洩不滿的情緒,你已達到目的
因你情節並非重大,若覺得申訴不麻煩(55-2期限內$600),依法論法,提供你一個參考方向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修正)
第五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2009-07-21 16:39:27 補充: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修正 )
第十二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五、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五十五條之情形,惟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2009-07-21 16:39:40 補充:
執行前項之勸導,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應先斟酌個案事實、違反情節及行為人之陳述,是否符合前項得施以勸導之規定。
二、對得施以勸導之對象,應當場告知其違規事實,指導其法令規定與正確之駕駛或通行方法,並勸告其避免再次違反。
三、施以勸導時,應選擇於無礙交通之處實施,並作成書面紀錄,請其簽名。
對於不聽勸導者,必要時,仍得舉發,並於通知單記明其事件情節及處理意見,供裁決參考。
By Yedda
at 2009-07-21T03:49
at 2009-07-21T03:49
有些地方法規就是規定禁止臨時停車的
但是大多數的警察都會做勸導或是趕人的動作
而你碰到的警察可能是跑了一天開沒半張(都沒業績)~~剛被長官罵完~~昨晚老婆(女友)不跟他怎樣,所以心情鬱卒
不驅趕也不勸導,機車的直接開單
禁止臨停~~只限定車種以外或任何車種都禁停
可臨停~~可以停但是駕駛須在駕駛座位,好像也有限制時間吧!!
2009-07-23 00:17:54 補充:
我行我素大大~~
這個您可以直接去給該員警意見
但是為何事當編劇而不是其他行業??
編劇編不出劇情~~收視率不好時壓力更大!!
2009-07-23 00:20:05 補充:
當時我一直跟他說我一停你就來了、而且還停不到10秒
顯然你在違規停車時他就已經在那了
若你是警察,你會不會覺得,我人在這!!你還大膽的在我面前違規,我不開你罰單我要開誰罰單呀!!
Related Posts
10000以內碟煞腳踏車
By Rae
at 2009-07-19T00:00
at 2009-07-19T00:00
汽車音響前級(前極)普利..推薦給我
By Edwina
at 2009-07-19T00:00
at 2009-07-19T00:00
請問racing125化油版的問題是否已改善
By Robert
at 2009-07-19T00:00
at 2009-07-19T00:00
我的車想找桃園鈑烤想用杜邦
By Edith
at 2009-07-19T00:00
at 2009-07-19T00:00
最快的桃園到台東方式
By Megan
at 2009-07-19T00:00
at 2009-07-19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