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專家:我於去年12月中發生車禍.印對方違規停車開車門撞到我.導致我右腳五趾神經全斷及血管ˋ肌腱和韌帶也一並斷裂.車主至今還未出面處理.都由我打電話跟他連絡.他都推給保險公司.然後我有請教過一些曾處理過的專員.但是...講法好多我都一頭霧水.(事發至今已4個多月)近日內會要求理賠.因為花掉醫藥費...等等.已經花的差不多了.第一種:先列出我要的民事理賠.然後與保險公司要求理賠.(但是保險公司都會能夠賠最低就賠最低.怎麼算我都划不來)第二種:先送調解委員會.堅持要與車主談.若保險公司有到場也有與有能力作主的保險人員談.(意思就是用肇事者壓保險公司)然後提出相關理賠事宜.不用先拿出相關收據.先提出自己要的理賠總金額來談.因為開出明細會被保險公司左刪右刪.剩下的只有當初已經給付出的金額.其額的精神賠償ˋ事後醫療ˋ尚失工作能力......等賠償可能一並被刪除.總之ㄧ句話就是~要求肇事者.讓肇事者去要求保險公司.將自要的金額一並找肇事者談.不要透過保險公司.我相關收據ˋ發票ˋ事發照片ˋ傷口照片(手術前後)....等證據.我都有保留.我請請教各位大大有誰有更好的處理方法即有利於我的理賠要求.因為我有家庭我有老婆ˋ孩子與父母親要養.且我又是公司負責人因為車禍而導致個人尚失工作能力.公司(水電服務業)方面也減少收入.因為無法出門估價或到工地勘查現場.1.我該不該列出明細?2.我該不該去申請調解還是私下和解?3.刑法法律追溯權六個月.申請調解刑法追溯期會不會延後?4.我該如何列出明細?會不會被保險公司左刪右刪?5.理賠時我會不會是因為公司負責人而可要求損失賠償?我該拿出哪些證明?6.假設理賠後也和解完了.但是老婆/父母或小孩不滿意.是否也可以提出告訴?(看電視那個謝震武律師說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7.理賠明細該怎麼寫比較不會被左刪右刪?8.保險公司理賠不足其餘的金額可向肇事者索取嗎?9.怎麼申請比較有利於我?(我不想找黃牛.我只想拿回我該拿的就好了.)10.我有申請交通事故鑑定.對方為100%全責.會不會因此肇事者就要負責我全部花費及損失費用?我很囉唆喔~真的很抱歉聽太多反而覺得頭痛.只好上網徵求更多專家的建議小弟用20點贈予(請給我明細的處理方式及相關回答)謝謝勞煩各位專家
開車門車禍理賠處理順序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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