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闖紅燈拒絕攔檢 - 開車Ina · 2009-06-2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這樣大概會罰多少還會記公文來嗎 還是只會有罰單而已呢已更新項目:我是開車還有你們說的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這個是繳罰款就不用到案聽候裁決了嗎開車All CommentsZanna2009-07-01會寄罰單給你機車一點的警察會多加上幾條我以前年輕時有次騎越野車紅燈(鄉下沒啥車)俏孤輪就給他過去了不久收到紅單類似單輪騎乘(忘了)一條未戴安全帽一條闖紅燈一條不服取締一條超速一條(我停紅燈看沒車才闖的給我開超速XXX還時速120)備註 : 經科學儀器驗證希望你沒我倒楣不過!!闖紅燈+不服取締是跑不掉的1~~違規事件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法條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第三款法定罰鍰額度(新臺幣:元)或其他處罰900~1800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900元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1200元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1500元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繳納罰鍰或逕行裁決處罰者1800元二違規事件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或稽查法條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第一款法定罰鍰額度(新臺幣:元)或其他處罰900~1800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900元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1200元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1500元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繳納罰鍰或逕行裁決處罰者1800元 2009-06-28 21:57:10 補充:抱歉!!違規事件二更正小型車(汽車)違規事件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法條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一項法定罰鍰額度(新臺幣:元)或其他處罰1800~~5400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2700元(機車1800元)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3600元(機車2700元)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4500元(機車3600元)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繳納罰鍰或逕行裁決處罰者5400元(機車4500元)備註 : 記違規點數三點。(一樣)Aaliyah2009-07-01你好:一、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叉路口闖紅燈,小型車罰款2700元到4500元,並違規點數三點。二、不服從交通警察欄檢,罰款900元到1800元,並記違規點數一點。三、到案聽候裁決是指到監理所,繳納罰款而在期限內繳納者是以最低罰款金額計算。所以就不用再經裁決了。Hedy2009-06-28我想~~闖紅燈拒絕攔檢首先要看警察伯伯有沒有好好記下你的車號來論定如果沒有記下你的車號~~~當然你就不會收到紅單但是如果有呢?你一定會收到2-3張紅單闖紅燈一條不服取締一條還有就是超速一條不過要是該名警察伯伯的配備而定如果該車沒有測速器只能開兩張紅單再如果該名警察伯伯是比較仁慈的也可能僅開一張或者不開~~那就要看你的運氣另外~~這兩張紅單都是不用到案裁決的~~希望下次不要再違規了~~被攔下來~不代表一定開單但是~~不被攔下來~~記下車號一定開單~~Mason2009-06-29你一共會收到2張罰單(郵寄)1、闖紅燈2、拒絕攔檢Related Posts車輛加油的三個疑問!新手駕車...不會倒車入庫也不會路邊停車開車從雲林西螺到淡水,這四條路線,何者最快?急.急.急.車禍.翻供.嫁禍他人責任輕重.?最近想學車台中駕訓班哪間較好?或推薦的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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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一點的警察會多加上幾條
我以前年輕時有次騎越野車紅燈(鄉下沒啥車)
俏孤輪就給他過去了
不久收到紅單
類似單輪騎乘(忘了)一條
未戴安全帽一條
闖紅燈一條
不服取締一條
超速一條(我停紅燈看沒車才闖的給我開超速XXX還時速120)
備註 : 經科學儀器驗證
希望你沒我倒楣
不過!!
闖紅燈+不服取締是跑不掉的
1~~
違規事件
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法條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六十條第二項第三款
法定罰鍰額度(新臺幣:元)或其他處罰
900~1800
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900元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1200元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1500元
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繳納罰鍰或逕行裁決處罰者
1800元
二
違規事件
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或稽查
法條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六十條第二項第一款
法定罰鍰額度(新臺幣:元)或其他處罰
900~1800
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900元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1200元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1500元
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繳納罰鍰或逕行裁決處罰者
1800元
2009-06-28 21:57:10 補充:
抱歉!!違規事件二更正
小型車(汽車)
違規事件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
法條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五十三條第一項
法定罰鍰額度(新臺幣:元)或其他處罰
1800~~5400
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2700元(機車1800元)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3600元(機車2700元)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4500元(機車3600元)
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繳納罰鍰或逕行裁決處罰者
5400元(機車4500元)
備註 : 記違規點數三點。(一樣)
一、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叉路口闖紅燈,小型車罰款2700元到4500元,並違規點數三點。
二、不服從交通警察欄檢,罰款900元到1800元,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三、到案聽候裁決是指到監理所,繳納罰款而在期限內繳納者是以最低罰款金額計算。所以就不用再經裁決了。
闖紅燈拒絕攔檢首先要看警察伯伯有沒有好好記下你的車號來論定
如果沒有記下你的車號~~~當然你就不會收到紅單
但是如果有呢?
你一定會收到2-3張紅單
闖紅燈一條
不服取締一條
還有就是超速一條
不過要是該名警察伯伯的配備而定
如果該車沒有測速器只能開兩張紅單
再如果該名警察伯伯是比較仁慈的
也可能僅開一張或者不開
~~那就要看你的運氣
另外~~這兩張紅單都是不用到案裁決的~~
希望下次不要再違規了~~被攔下來~不代表一定開單
但是~~不被攔下來~~記下車號一定開單~~
1、闖紅燈
2、拒絕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