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越平交道的定義? - 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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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18歲的新手駕駛,想問一下,我開車行經鐵路平交道正準備要過的時候,警鈴剛好在這時候響了,但我由於緊張,也沒想到那麼突然,我還是通過了,在我通過後,警鈴差不多響了5秒,在鐵路平交道對面剛好有一個警察,我不知道他是要做神麼的,但是他看了我一眼,卻沒有攔我,也沒有對我做拍照取締的動作,這樣有可能受罰嗎? 還是說他有別的辦法舉發我? 鐵路平交道會有自動拍照取締的照相機嗎? 麻煩跟我說一下闖越平交道的定義還有罰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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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08-22
1.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4條
汽車行駛中.駕駛人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應即將速度減低至時
速十五公里以下.接近平交道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鐵路平交道設有遮斷器或看守人員管理者.如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
顯示或遮斷器已開始放下或看守人員表示停止時.應即暫停.俟遮斷
器開放或看守人員表示通行後.始得通過.如遮斷器未放下或看守人
員未表示停止時.仍應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二.鐵路平交道設有警鈴及閃光號誌者.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駕
駛人應暫停俟火車通過後.看.聽鐵路兩方確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如警鈴未響.閃光號誌未顯示.仍應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駛來.
始得通過.
三.鐵路平交道上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閃光號誌之設備者
駕駛人應在軌道外三至六公尺前暫停.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來時.
始得通過.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
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始得通過.
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4條
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
始放下.仍強行闖越.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
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
3.警察看了你一眼.卻沒有攔你.也沒有對你做拍照取締的動作.這樣可能不會受罰
4.鐵路平交道有的是有自動拍照取締照相功能的.但有的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