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大陸發生車禍可以回台灣告開車的人嗎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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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再11月5日晚上再北京我先生在朋友邀請下去喝酒找了2個同事跟著去後來喝完了準備回家我先生說要開車結果那人說他開開了要一段路後來要切進去高速公路因為跟車太近我先生提醒他已經到了結果他就切出去導致翻車一人腳骨折一人腳也受傷開車的沒受傷結果那2個人都受傷住院重點是開車的人只有去過醫院2次探望受傷的人失去工作現在必須回台灣!我想問的是否可以回台灣告他過失傷害罪請他賠償因為腳骨折的他估計半年才會好想跟開車的人說要他賠償而且我先生還有2個小孩要養現在在靜養是否也可以請他賠償!!腳骨折那個開刀還要再開一次刀因為他有用鋼釘還有骨折的那個叫他回台灣把腳看好問題開車那人都沒有賠償他後續要在開刀費用似乎開車那人都不想要賠償因為他當做沒有事情發生一樣!!!...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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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ina avatarEdwina2008-12-13
刑法本法於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各罪者,適用之:一、內亂罪。二、外患罪。三、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六條及第一百三十八條之妨害公務罪。四、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之公共危險罪。五、偽造貨幣罪。六、第二百零一條至第二百零二條之偽造有價證券罪。七、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八條及第二百十六條行使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三條、第二百十四條文書之偽造文書罪。八、毒品罪。但施用毒品及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不在此限。九、第二百九十六條及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之妨害自由罪。十、第三百三十三條及第三百三十四條之海盜罪。因此過失傷害不在上述法條適用範圍但是如果要在台灣提告你必須跟法官說中華民國疆域包括中國大陸如果你能說服法官就可以提告如果不能說服法官就不能提告...Showmore
Donna avatarDonna2008-12-10
你在北京發生車禍,應該在北京市人民法院提出告訴台灣無法管到那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