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板主遞補連署及板務的立場表態 - 汽車
By Edwina
at 2019-10-04T11:27
at 2019-10-04T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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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那個吼...我是覺得啦,有些事情是這樣,因為我注意到M板主發起了一個連署活動,
是跟選舉遞補有關的問題;承蒙板主不嫌棄,先前還特地來信詢問相關事宜,這兩天也寫
信提醒我有這回事,所以不得不說,我認為他確實是位很用心的板主
不過發這篇文的用意,並不是替我自己來拉連署的,而是我覺得目前的狀況,就算不用拉
票,連署看起來也有機會過關,所以我想或許我應該重新闡述一下自己對於某些事情的標
準跟想法供各位參考,以免有些人會產生錯誤的期待或認知,等到投完票或是不投票之後
才在那邊靠邀
首先,我在今年2月參選時曾經發表過一篇自介與政見文,連結如下
https://www.ptt.cc/bbs/car/M.1550042777.A.7F2.html
不過七個月過去,有些事情略有改變,例如我現在已經從研究所畢業,到高中實習了
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我打算對於我當初提出的政見部份稍做調整,以及重新闡述一下
我對於一些板務管理的想法;因為剛好這兩天也有DYE大因為政治相關推文被水桶,而事後
改判的狀況發生,有些人便對此有所爭議,我想我對此發表一下我的意見也會是比較好的
我個人是個對事跟對人的立場都很鮮明的人,專長不是畫三角形,或讓你猜不透我的下一
步要做甚麼之類的,但我不認為有立場這件事情本質上是個問題,逃避每個人都有立場的
事實才是不負責任的作為。就像板務管理,板主一定得對自己打算怎麼管理,或是如何看
待某些事情採有自己的立場,沒有的話我都不知道這是要往哪去
重點在於,我把我的立場跟想法講清楚,以免爭議,若你不認同,請認真去投反對連署
反正連署的秘密就是這樣,票多的贏,票少的輸,很easy嘛
首先,是當初提出的三個政見部份,1跟2點我會維持,但對於懲處輕重的部份會再研擬
但關於第3點,「轉型正義」政見的部份,由於距離當初板上混亂的期間已經過了將近一年
了,事隔已久,我認為已無重新追溯當時事務的必要性;再者,也可能很多人根本就已經
忘了自己趁那段時間因為好玩發了些甚麼東西之類的,雖然那些亂板廢文仍然存在,但在
這麼久之後追溯這些事情,恐怕徒增水桶亡魂,故取消此一政見
當初提出時,是認為若不幸選上的話,處理半年內的事情應該不是甚麼問題,但現在事隔
已久,若不幸這次連署通過,上任也可能已經是年底的事情了,追溯一年多以前的廢文,
我認為並無必要;再者,當時亂板的幾位元凶這段時間內要不是已經被水桶,要不就是銷
聲匿跡,既然元凶已去,剩下情節輕微的狀態,我也認為無須追殺
其次,也是這篇發文我認為比較重要的關鍵,跟DYE大的事件有關
我認為PTT的板務上,板規是個基礎規範,以明文規定看板使用者的權利跟義務,以及劃出
一個邊界來限定討論的範圍、方式跟內容;而板主基於民意授權,可以制定、修改或執行
板規
某種程度上來說,板主就是擔任立法者及海巡署...啊,不是啦,是執法者的角色
立法者跟執法者的基礎都是民意,也就是看板上多數選民的意見,當然,多數並不代表全
部,可能也只是過半,甚至在某些意見分歧的議題上,可能1/3,甚至1/4的意見就已經是
多數了。當然,我們必須承認沒有一個人能代表或反映全部人的意見,因為各種立場可能
是完全相反的,怎麼可能有人能真正代表所有人呢?
因此,我對板主這份差事的看法是,它通常反映的是相對多數人的期待,而非每個人的期
待;所以,可能有些人會認為自己的期待沒有被滿足,或者是你本來就對各種事情沒有期
待之類的...就我的立場而言,我只會跟你說我並不在乎
對於DYE大的事件,我的立場是,我認為板規是名面上的規定,但板務本來就是人治,在法
規處置之上給予板主一定程度的詮釋權、改判、減刑,甚至是豁免之類的權責,我認為合
情合理;對我而言,這些權責並不是幫板主擴權的意思,反之,這其實是考驗板主如何幫
大家主持公道,套句歷史學者劉仲敬的話說,這就是一個「造法」的過程
也就是說,板主的詮釋權並非無限上綱,而是板主必須提出一個能夠服人的理由、解釋,
來累積威望跟信用,進而確立判決的正當性;如果板主的判決很明顯有私心、偏袒,甚至
不能服眾,或是為特定利益服務,這樣他的判決慢慢就會沒有人要信服,失去正當性的代
表,最終就得下台
所以對我來說,板主有一定程度的詮釋權或是赦免權,是合理的
重點在於它如何用、對甚麼人用、在甚麼情況下用,用到甚麼程度
我舉個例子,美國有個節目,叫做「Caught in Providence」,是個法庭實境節目,裡面
有個叫做Frank Caprio的老法官,按照鄉民要求純粹法治的標準的話,這個法官肯定是個
鄉愿、人治的恐龍法官
他會撤銷人生面臨重大挫折的對象罰單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HlCZU5T5D8
他會對家境困難的單親媽媽撤銷罰款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To1RdPkbc
他會從你的家境、回答來決定你是否說謊,要不要撤銷你的判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jElVSqFv0I
就以法論法的立場來看,這些人全部都違規,事證確鑿
但他撤銷了這些人的判決,我相信有不少人也會同意這件事,而不會冷血的堅持要把那個
沒多久前剛死了兒子的媽媽判罰到身上只剩下5美元的離開法庭
你說,這是不是擺明了人治,講情勝過執法?
我會跟你說是,但並無不可。重點在於,我們是不是能接受這些回歸人心良善面的裁決?
回歸到DYE大這次的事件,這也就是我的看法跟立場
一個平常在板上發言良善、提供大量正面資訊的板友,因為觸及政治的板規而被水桶,他
來申請減免或是改判,是否接受這個要求我認為就是板主的權力;如果有些人真要談板規
的話,那規定上面也沒有限制板主一定只「可以」或「不可以」怎麼做,不是嗎?
所以這種狀況,某種程度上就是法規不夠完備,也不可能完備的模糊地帶,板主有決定是
否接受這個要求的權力,我認為合理。以我而言,若考量到DYE大過往的紀錄,我會認為這
訴求可以接受,但是要減免或改判到甚麼程度,這也同樣會是板主自由心證的範疇,我相
信遍觀過往紀錄,這並不是甚麼不合理的考量
反過來說,也就是平常就以發廢文亂板為樂的使用者,要求改判的狀況,我連理都不會理
在那邊哭邀說板主會自由心證之類的,我是懶得管,因為我的生活有很多我認為更重要的
事情,而聽極端主義者在那邊鬧,顯然不會是我認為重要的部份;我為人也沒有M板主那麼
客氣,會在那邊好來好去,不符合期待深感抱歉甚麼的...對於這種事情,我可是一點都不
會覺得抱歉的
再說,我本來就覺得板主可以有自由心證的事情,重點在於合理與否,濫用是會被制裁的
這時候多半又有些人會說,我靠,這樣板主好大的官威啊~大興文字獄啊~文化大革命囉
我覺得這很無聊,你要是覺得板主的官威真的很大,你可以來選,選上了官威要多大有多
大...前提是你不會被轟下台的話啦;而要是你不滿意的話,也可以把官威改得小到不行,
小到板主只能開規勸單我也沒意見,當然,前提也是不要爛到被轟下台就好
畢竟按照9/15之前的狀況來看,板主選舉根本沒人報名,同額競選的話,拿個3票搞不好也
能當選,這樣有些人意見那麼多,卻又都不參選,只是在那邊鬧啊,說這是文字獄啊、好
大的官威啊,這有意義嗎?
如果只是打算用一些解構性很強的話語在那邊鬧、在那邊吵,好像事情沒有按照某些人的
要求或標準來執法、辦事就不高興,就要開始鬧;但如果真問那些人要怎麼做,或是提出
一套可行的解決方案,甚至問說要不要乾脆來做事,結果都沒半撇,只在那邊喊「板主好
大的官威啊」,這有甚麼實質意義嗎?
我是不知道這些人有沒有打算找時間揪一團飛去美國,去Frank Caprio法官的法庭外面鬧
,罵他好大的官威啊,怎麼可以這樣判案呢,看看能不能把他鬧掉之類的...但我自己是覺
得,劉仲敬之前講過一個觀念,我認為很有道理就是了
「政治上成熟的人首先就是要講替代品,我要反對甚麼,我一定要拿出一個比它更好的東
西,這就叫做政治上的成熟,否則你一定會越鬧越糟。你鬧掉了原來的東西,多半就會得
到一個比原來更糟的東西」
我只能說,很多事情是立場問題,沒有所有人都能滿意的事情,我把我的立場跟想法事先
聲明,你不想接受,或是你不想讓我這種人連署上,請你努力揪團投反對連署票,我一點
都沒差。畢竟,大家都在車板混了這麼久,有些人的想法是如何,其實我多少也心裡有數
,我只能說,我愛車板的心不會比你少一分,你愛車板的心不會比我多一分
就我的想法,我並沒有特別想擔任板主這份差事,所以沒有非上不可的壓力,不上我也是
無所謂,還樂得清閒,現在每天要在實習學校當學務處的白工,我的心也是hen累的;事實
上,要不是因為有人選上了之後消失不見,現在大家也不必重新連署找第二位板主出來協
助M板主處理板務...不過事情既然就是這樣了,那也沒辦法,要是過了就過了,要是你不
想過,那就請努力揪團投反對票,或是請大家死都不要再去投連署贊成票,就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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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頸鹿的熱咖啡 幹你媽的 ▅▃▅ φz960124
在流到他的喉嚨的時候 認同請分享! ◣◣¥◢◢
熱咖啡早就冷掉了 ┌ ⊙ ⊙ ◥▃
你有想過這個咪? ▎ ▋ ◥ 人◣◣▃
二勹 ┼─ ㊣ █◢ ◥ ◣◥▃
╱又 ╯月。 因為你只會想到你自己 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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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提醒我有這回事,所以不得不說,我認為他確實是位很用心的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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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跟想法供各位參考,以免有些人會產生錯誤的期待或認知,等到投完票或是不投票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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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我打算對於我當初提出的政見部份稍做調整,以及重新闡述一下
我對於一些板務管理的想法;因為剛好這兩天也有DYE大因為政治相關推文被水桶,而事後
改判的狀況發生,有些人便對此有所爭議,我想我對此發表一下我的意見也會是比較好的
我個人是個對事跟對人的立場都很鮮明的人,專長不是畫三角形,或讓你猜不透我的下一
步要做甚麼之類的,但我不認為有立場這件事情本質上是個問題,逃避每個人都有立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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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久之後追溯這些事情,恐怕徒增水桶亡魂,故取消此一政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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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久,若不幸這次連署通過,上任也可能已經是年底的事情了,追溯一年多以前的廢文,
我認為並無必要;再者,當時亂板的幾位元凶這段時間內要不是已經被水桶,要不就是銷
聲匿跡,既然元凶已去,剩下情節輕微的狀態,我也認為無須追殺
其次,也是這篇發文我認為比較重要的關鍵,跟DYE大的事件有關
我認為PTT的板務上,板規是個基礎規範,以明文規定看板使用者的權利跟義務,以及劃出
一個邊界來限定討論的範圍、方式跟內容;而板主基於民意授權,可以制定、修改或執行
板規
某種程度上來說,板主就是擔任立法者及海巡署...啊,不是啦,是執法者的角色
立法者跟執法者的基礎都是民意,也就是看板上多數選民的意見,當然,多數並不代表全
部,可能也只是過半,甚至在某些意見分歧的議題上,可能1/3,甚至1/4的意見就已經是
多數了。當然,我們必須承認沒有一個人能代表或反映全部人的意見,因為各種立場可能
是完全相反的,怎麼可能有人能真正代表所有人呢?
因此,我對板主這份差事的看法是,它通常反映的是相對多數人的期待,而非每個人的期
待;所以,可能有些人會認為自己的期待沒有被滿足,或者是你本來就對各種事情沒有期
待之類的...就我的立場而言,我只會跟你說我並不在乎
對於DYE大的事件,我的立場是,我認為板規是名面上的規定,但板務本來就是人治,在法
規處置之上給予板主一定程度的詮釋權、改判、減刑,甚至是豁免之類的權責,我認為合
情合理;對我而言,這些權責並不是幫板主擴權的意思,反之,這其實是考驗板主如何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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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板主的詮釋權並非無限上綱,而是板主必須提出一個能夠服人的理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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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對我來說,板主有一定程度的詮釋權或是赦免權,是合理的
重點在於它如何用、對甚麼人用、在甚麼情況下用,用到甚麼程度
我舉個例子,美國有個節目,叫做「Caught in Providence」,是個法庭實境節目,裡面
有個叫做Frank Caprio的老法官,按照鄉民要求純粹法治的標準的話,這個法官肯定是個
鄉愿、人治的恐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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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會對家境困難的單親媽媽撤銷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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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會從你的家境、回答來決定你是否說謊,要不要撤銷你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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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法論法的立場來看,這些人全部都違規,事證確鑿
但他撤銷了這些人的判決,我相信有不少人也會同意這件事,而不會冷血的堅持要把那個
沒多久前剛死了兒子的媽媽判罰到身上只剩下5美元的離開法庭
你說,這是不是擺明了人治,講情勝過執法?
我會跟你說是,但並無不可。重點在於,我們是不是能接受這些回歸人心良善面的裁決?
回歸到DYE大這次的事件,這也就是我的看法跟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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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那規定上面也沒有限制板主一定只「可以」或「不可以」怎麼做,不是嗎?
所以這種狀況,某種程度上就是法規不夠完備,也不可能完備的模糊地帶,板主有決定是
否接受這個要求的權力,我認為合理。以我而言,若考量到DYE大過往的紀錄,我會認為這
訴求可以接受,但是要減免或改判到甚麼程度,這也同樣會是板主自由心證的範疇,我相
信遍觀過往紀錄,這並不是甚麼不合理的考量
反過來說,也就是平常就以發廢文亂板為樂的使用者,要求改判的狀況,我連理都不會理
在那邊哭邀說板主會自由心證之類的,我是懶得管,因為我的生活有很多我認為更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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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氣,會在那邊好來好去,不符合期待深感抱歉甚麼的...對於這種事情,我可是一點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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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多半又有些人會說,我靠,這樣板主好大的官威啊~大興文字獄啊~文化大革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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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知道這些人有沒有打算找時間揪一團飛去美國,去Frank Caprio法官的法庭外面鬧
,罵他好大的官威啊,怎麼可以這樣判案呢,看看能不能把他鬧掉之類的...但我自己是覺
得,劉仲敬之前講過一個觀念,我認為很有道理就是了
「政治上成熟的人首先就是要講替代品,我要反對甚麼,我一定要拿出一個比它更好的東
西,這就叫做政治上的成熟,否則你一定會越鬧越糟。你鬧掉了原來的東西,多半就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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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很多事情是立場問題,沒有所有人都能滿意的事情,我把我的立場跟想法事先
聲明,你不想接受,或是你不想讓我這種人連署上,請你努力揪團投反對連署票,我一點
都沒差。畢竟,大家都在車板混了這麼久,有些人的想法是如何,其實我多少也心裡有數
,我只能說,我愛車板的心不會比你少一分,你愛車板的心不會比我多一分
就我的想法,我並沒有特別想擔任板主這份差事,所以沒有非上不可的壓力,不上我也是
無所謂,還樂得清閒,現在每天要在實習學校當學務處的白工,我的心也是hen累的;事實
上,要不是因為有人選上了之後消失不見,現在大家也不必重新連署找第二位板主出來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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