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機車騎士.有一天我直行.被一台轎車從我的左側側撞.他是從迴轉道出來的.他撞到我之後本來是說要和解.但是因為他是保丙式的車險.所以他的保險業務員跟他說不能和解一定要做筆錄.等裁決出來.如果是他的錯保險公司才賠.如果沒送裁決.他的保險公司是不賠的.所以就送裁決了.但是送裁決要一個月.那我的摩托車不就要放一個月再送修.不就都生鏽光了.第二.我的筆記型電腦也當場被撞爛了.那也是由保險賠嗎?因為他的保險業務員有打給我.要我找出當初購買的單據.作為賠償資料.但是如果是賠新的要扣折舊成數.如果是用修的.修的錢他要出全額.那我可以把筆記型電腦拿去修.叫電腦公司把所有的零件換新.那我就不用出到自負額的嗎?第三.我因為出車禍.所以半個月沒去上班.那我沒上班的損失也可以請對方賠嗎
關於汽車保險理賠事宜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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