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禍…保險問題 - 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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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前幾天發生一件車禍
我開車打方向燈要左轉
對方騎摩托車從後方跨越雙黃線要直走
結果我的轎車左邊給他撞到凹進去變形
估計對方時速最少60
對方輕傷 下巴受傷 年紀19歲
到警局做完筆錄 看完監視器
對方老爸承諾要幫我把車修好 他有第三責任險
但保險起見我說我要回福特原場修
但是我沒有保第三責任險
對方媽媽打電話來說 因為我沒有保第三責任險
變成他修車的錢打算要我出 總共18000
現在還沒和解
其實我還沒付對方錢 對方也還沒幫我修
坦白說我今天不是很想幫對方出 我也很倒楣阿
遵守交通規則卻換來這種結果
車子被撞到凹掉 整個換過要3.4萬跑不掉
可是又聽說今天不管誰錯 對方小車駕駛又有受傷
我開轎車後續就幾乎理虧了嗎
Update:
想請問各位 如果我今天沒和解 到後面我是否會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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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 avatarDora2014-03-21
可是又聽說今天不管誰錯 對方小車駕駛又有受傷
我開轎車後續就幾乎理虧了嗎並非理虧,而是要以路權而論,依你所述,倘若該路段是可以轉彎,且我方有在內車道減速打方向燈準備轉彎時,被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況,涉嫌超速且超車不當撞擊,那我方並無肇事責任。 但責任分析,仍以警方為主,建議你可等事故後一個月,向警方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就可以釐清責任了。 想請問各位 如果我今天沒和解 到後面我是否會吃虧…倘若警方認定我方無肇事責任,那就無須擔心。反之,我方若有責任,就必須負起刑事以及民事責任了。因為你沒保險,所以會先建議你先釐清責任,再出面去談。 刑事責任(過失傷害)刑度是六個月以下,倘若雙方沒和解,這部分我方較為吃虧,假設被判一個月,光罰金就三萬了。
後續若有任何問題可直接來電(立誠車禍理賠)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3-24
...對方輕傷 下巴受傷 年紀19歲..."現在還沒和解"...


一按"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限制行為能力人於限制原因消滅後,承認其所訂立之契約者,其承認與法定代理人之承認,有同一效力"
民法第79及81條分別定有明文
二依題示,由於對方19歲未成年,係限制行為能力人,和解時,宜由對方之法定代理人出面協同簽署和解契約;如果版大逕與對方簽署和解契約,則為效力未定.依上開法文所示,需待法定代理人或本人成年後之"承認"始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