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我哥昨晚與朋友去喝酒,喝醉了與店裡的服務生起爭執..把人拖出去打>.<對方不甘被打於是叫了一群人圍歐我哥結果我哥臉上受傷且昏倒被送醫(臉上有刀疤及燙傷)昨晚我先生陪我媽去醫院接回我哥警察看他有家屬到,只說了有要報案再自行去警局,就離開了因為已經很晚,還沒問我哥詳細狀況..只知聽我先生轉述目前大約是上述狀況這種情形下..因為我哥有錯再先,對方可能皮肉傷(不嚴重),我哥比較嚴重(應該破相了)這樣提告..有用嗎??又怕找不到監視器..我先生說這要告誰?他都喝醉了,他知道自己被誰打嗎??唉..我知道我哥先動手..不對..但店家&服務生可以直接報警..沒必要把他打成這樣..難道我們現在只能自認倒楣嗎??
雖有錯在先,但受傷較嚴重,提告會有利嗎? - 汽車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