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章第三十二條之一非屬汽車及動力機械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者,處行為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那依據新購電動自行車補助辦法,補助車型須取得交通部核發之電動自行車型式審驗合格證明並經環保署審核通過取得補助資格;每人限補助一輛新台幣三千元整。而政府補助3000元提倡鼓勵行使電動自行車來表示環保概念那被補助的電動自行車要在哪裡行駛?...Showmore
電動自行車(電動車)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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