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不太好下)
因為要調大燈高度,故在社區停車場的一個靠牆位置前做調整
停的位置不會妨礙到其他車,也不是臨轉角處很近處
後來有一位車主開過來時(我擋到他的車位),我就示意我要離開
但當他倒車時倒太快,他的後照鏡竟然撞到一根柱子,八成撞掉一半
當下我心裡是很不好意思,可是也覺得這應該不是我該負責的
所以我就開走了
還是想來問一下大家,我應該當下表示一下嗎?
比如說一下:不好意思讓你撞到
(說對不起好像是我的錯,只說不好意思好像也不會讓他感受比較好?)
還是直接走掉其實也是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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