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機車上班被汽車撞傷,相關車禍賠償及肇事責任問題-20點。 - 汽車
By Harry
at 2008-09-27T00:00
at 2008-09-2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1.對方是開車主幹90度的彎道(閃黃燈),且接近彎道處路邊皆有標示"慢"及黃色警告標誌,對方時速約70公里,且附近有國小,本人騎機車是T字路口的次幹道(閃紅燈)時速約20公里要過馬路(這裡沒標示兩段式左轉)。車禍發生於交叉路口的內線道。(雙方都沒喝酒)。請問一下責任的歸屬?(如果我跟警察局申請事故鑑定及車禍現場圖要多久?)本人有去詢問警察說要30~40天?有這麼久嗎?
PS.車禍當天製作筆錄時,警察有告知我可以向對方提出告訴。
2.這場車禍導致本人:右眉至眼睛直向不規則撕裂傷4公分(縫合),左後枕挫傷血腫存、左外耳撕裂傷約3公分(縫合)、左後背擦傷、四肢擦傷。請問我受傷的部份我可以申請保險的顏面受傷:女性46萬,男性26萬那條嗎?、那我可以跟對方提出多少的精神賠償(大約)?
公司方面:因為本人是早上7點40分發生車禍的,所以有公傷假,那還可以跟對方及保險提出給付我請假的工資嗎?
那我可以跟公司提出什麼賠償呢?(因為發生車禍剛好在上班前一小時之中)。
3.如果我申請調解委員會居中協調,對我會有利嗎?那我該準備什麼資料對我較有保障?
已更新項目:
TO 胖子:
1.對方70km的速度是警察依對方的剎車痕判斷,不是我個人所斷定。
2.因為對方遲遲未與我連絡,所以機車也都還放置事故地點,也都還未送修,是不是需先請車行估算等判決之後再一併請求對方賠償?
3.交通費該如何評估?覆診皆是家人陪同,包括車資及家人陪同的費用該如何算?我可以用看護的名義申請賠償嗎?
4.精神賠償的部份,想詢問所謂的社會地位該如何評估?目前對方與我皆不了解對方的背景,該如何評估?您評估的15~20萬是只依傷勢判斷的嗎?還是有其他因素?
PS.車禍當天製作筆錄時,警察有告知我可以向對方提出告訴。
2.這場車禍導致本人:右眉至眼睛直向不規則撕裂傷4公分(縫合),左後枕挫傷血腫存、左外耳撕裂傷約3公分(縫合)、左後背擦傷、四肢擦傷。請問我受傷的部份我可以申請保險的顏面受傷:女性46萬,男性26萬那條嗎?、那我可以跟對方提出多少的精神賠償(大約)?
公司方面:因為本人是早上7點40分發生車禍的,所以有公傷假,那還可以跟對方及保險提出給付我請假的工資嗎?
那我可以跟公司提出什麼賠償呢?(因為發生車禍剛好在上班前一小時之中)。
3.如果我申請調解委員會居中協調,對我會有利嗎?那我該準備什麼資料對我較有保障?
已更新項目:
TO 胖子:
1.對方70km的速度是警察依對方的剎車痕判斷,不是我個人所斷定。
2.因為對方遲遲未與我連絡,所以機車也都還放置事故地點,也都還未送修,是不是需先請車行估算等判決之後再一併請求對方賠償?
3.交通費該如何評估?覆診皆是家人陪同,包括車資及家人陪同的費用該如何算?我可以用看護的名義申請賠償嗎?
4.精神賠償的部份,想詢問所謂的社會地位該如何評估?目前對方與我皆不了解對方的背景,該如何評估?您評估的15~20萬是只依傷勢判斷的嗎?還是有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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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k
at 2008-10-01T19:19
at 2008-10-01T19:19
PS.車禍當天製作筆錄時,警察有告知我可以向對方提出告訴。
答:依路權來說,你已經輸了一大半了(支道車應禮讓幹道車先行)。你提及對方時速約70km,有任何證據嗎?如果對方沒有承認,你也提不出新事證,那很難證明對方有超速,警方僅會以"涉嫌"來註明。而警方的初步分析研判表、現場圖、現場照可在一個月後前往處理單位申請(交通事故登記聯單上有註明)。
2.這場車禍導致本人:右眉至眼睛直向不規則撕裂傷4公分(縫合),左後枕挫傷血腫存、左外耳撕裂傷約3公分(縫合)、左後背擦傷、四肢擦傷。請問我受傷的部份我可以申請保險的顏面受傷:女性46萬,男性26萬那條嗎?、那我可以跟對方提出多少的精神賠償(大約)?
公司方面:因為本人是早上7點40分發生車禍的,所以有公傷假,那還可以跟對方及保險提出給付我請假的工資嗎?
那我可以跟公司提出什麼賠償呢?
答:受傷的部分你問的應該是強制險的殘廢給付的部分。原則上要治療滿一年且有五公分以上之不規則線狀痕,才有可能申請殘廢給付。精神賠償就比較麻煩,要看雙方的社會地位、收入及受害者傷勢來計算,就你的傷勢大概是15-20萬,你可以去司法院查詢判決看看。不過有一點就是對方也可能和你攤責事責任,所以要再乘上比例(你七成,對方三成)大概是20乘0.3=6萬
你有損失的部分都可以向對方請求賠償,只是要攤責而已。至於公司的部分還可以申請勞保的公傷給付。
3.如果我申請調解委員會居中協調,對我會有利嗎?那我該準備什麼資料對我較有保障?
答:去申請調解會的好處就是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對方不付錢不用再弄一堆程序,可直接申請強制執行。而一般調解委員是較偏向受害者沒錯,不過不能太過強勢。請準備好診斷證明書(去何處就診就要有該醫療院所的證明)、醫療單據、初步分析研判表、機車修理的單據及照片、其他財物損失之證明、薪資扣繳憑單或薪轉證明等。
建議可將醫療費用(含交通費用)分開計算。因為強制險是不分責任的,也就是說不用按肇事責任比例來賠償。
2008-10-02 00:30:35 補充:
1.答:非常好,但是無直接證據的話,警方還是會以"涉嫌"為主。如果確定有超速的話,那對方責任就會重一點。
2.答:建議可先送至您熟識的機車行估價,並按估價項目拍照。到時一併求償。
3.答:交通費原則上可以計程車資來計算,若沒有收據,可依合理的公里數來協商。至於家人陪同的費用為何?是請假的嗎?看護的部分強制險最多可申請3萬,不過須有醫師註明需休養多久,按日數來計算,一天1000,最多就30天(也就是3萬)。
4.答:社會地位可先看雙方的職業及工作內容,甚至對方開的車子(是否為名車)來做為初步的評估。至於我說的15~20萬,是依您的傷勢來算的。
如果有其他問題,歡迎再度來信或提問。
By Valerie
at 2008-09-28T14:10
at 2008-09-28T14:10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r
By Rachel
at 2008-09-27T07:34
at 2008-09-27T07:34
勞保給付勞工上下班受意外傷害的證明
例如:警方的肇事證明.醫療證明種種
都可直接向勞保局查詢o至於肇事人.車
可先行向肇事人車輛強制險公司提出險事
宜.再檢據醫院證據逕行向地檢處提傷害
告訴.盡可能再偵查庭起訴移審理庭時提
附帶民事告訴及假扣押對造財產以利求償o
這些法定程係未完成前你想甚麼都對你的
傷害無意義!僅供參考亦祝事事如意平安o
By Yedda
at 2008-09-28T08:30
at 2008-09-28T08:30
By Agnes
at 2008-09-30T12:09
at 2008-09-30T12:09
因此所有的醫療費
均會由強制險的在保公司出面與您辦理
而您必須要準備醫療費收據.診斷證明書....等
而你所說的顏面受傷...不是說一定可以拿到26萬
而是保險公司藉由診斷書判斷您受傷的程度
按照比例理賠~~~
致於工資這方面你可以詢問看看保險公司唷~~
調委會部份...是私底下協商破裂才會去申請的
因為~~~去調委會也是要請假吧??
有點訴訟方式了.....
SO~~還是跟對方溝通看看!!
By Charlotte
at 2008-09-27T10:56
at 2008-09-27T10:56
2.這場車禍導致本人:右眉至眼睛直向不規則撕裂傷4公分(縫合),左後枕挫傷血腫存、左外耳撕裂傷約3公分(縫合)、左後背擦傷、四肢擦傷。請問我受傷的部份我可以申請保險的顏面受傷:女性46萬,男性26萬那條嗎?、那我可以跟對方提出多少的精神賠償(大約)?20萬
公司方面:因為本人是早上7點40分發生車禍的,所以有公傷假,那還可以跟對方及保險提出給付我請假的工資嗎?可以提出.但你相關收據舉證確實.法官才會判.強制險及保險不附請假的工資.除非你有投保失能給附
那我可以跟公司提出什麼賠償呢?(因為發生車禍剛好在上班前一小時之中)。…你有勞保嗎.若有可提出
3.如果我申請調解委員會居中協調,對我會有利嗎?那我該準備什麼資料對我較有保障?醫生診斷證明.請假單.親友照顧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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