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機車酒駕但被撞傷....非常急,請幫幫我> - 開車
By Dorothy
at 2009-02-09T00:00
at 2009-02-0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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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生2月初騎機車與一台自用車發生擦撞車禍,我先生的酒測值為0.56,他大約在92年底有過酒駕的紀錄。因為當天是他生日,朋友請他吃薑母鴨,只有喝1瓶維士比。因為我們的經濟狀況很差,目前參加債務協商,沒想到卻發生車禍還被測出有酒駕。對方只有車子有一點損傷,但我們人受傷外,機車也毀了。我想要息事寧人,因為往後還要面對公共危險罪的審判,想與對方和解,希望他體諒我的難處,我們各付損失就此和解。但對方知道我們是酒駕,堅持不肯和解,還要我賠他10萬元修車(我朋友估最多不用5萬,是高級車但只要板金跟烤漆輪胎上面的那一片跟左前門的那一片,整片做但其實都各只有一點凹痕),而且從沒說過要賠我們醫藥費跟機車的損失。以下我有幾點請大家幫忙我回答,拜託了><
(1)雖然我們酒駕,但我先生說他當時意識清醒,車禍會發生是對方突然由巷口開出,看到我先生後嚇到停住,我先生根本來不及煞車就撞上,這樣肇責要如何歸屬ㄋ?(我看看等下能不能把路線圖放上來)。
(2)對方叫我要告就去告他,也不要再打給他,但我根本不想告他只想和解。他要我賠他10萬,我根本沒錢,也低聲下氣的求他他就是不肯。最後沒辦法,我只好提出刑事傷害附帶民事賠償。我想請問真的打官司的話,我告的贏他嗎?我先生臉部有擦傷,縫了幾針,左手大拇指脫臼,約需半個月的休養(但我們不能沒工作><)。
(3)因為我先生之前酒駕是將近5年前的事了,這樣算累犯嗎?而且法官沒看到和解書,會因此判的更重嗎?而且我們真的是一窮二白,只差不能申請低收入戶,這樣有可能判勞動服務嗎?
(4)因為車禍當天要在醫院觀察,所以沒被直接偵訊,所以我有可能沒先開庭就先收到簡易判決書對吧?!我想要跟檢察官說明我們的家境與苦衷,希望他能輕判!萬一他先判了我提出抗告,他會不高興嗎?但我很想出庭說明怎麼辦><"
目前我只有想到這些,麻煩大家幫幫忙回答我的問題,我很想多給一點點數,但奇摩最高只有20點可以選,很多問題不好意思^^",可能的話請盡快答覆我,我急的都睡不著>< 拜託~~~~~
Update:
謝謝你的建議,我會試試看。但法扶的律師都很忙,我想先知道自己的情況會有啥結果,心裡有個底比較不會不能接受>< 另外圖檔我好像還不能使用。我會想辦法把圖看能不能用連結的方式。請大家幫我想想辦法...嗚嗚嗚
Update 2:
http://www.flickr.com/photos/21942796@N07/32685572...
為事故圖的網址,請大家幫我看看肇責的歸屬!萬分感謝~~~
Update 3:
我方道路(復旦路)與對方道路(復旦路241巷)間有一道類似圍牆的阻格物,所以看不到雙方車道的情況,只有在接近路口時才可以看見。對方車輛由241巷駛出後因聲稱被我方機車嚇到,突然緊急煞車,停在我方往239巷的路口,而我方機車由復旦路行駛至239巷時,看到他突然衝出後又緊急停車,我方機車閃避不及,直接撞上。這是事故發生的經過。
Update 4:
對方車輛只有左前輪附近及左前門相連的鈑金有凹痕,我先生說這樣需做2塊的板金與烤漆。其為BMW的休旅車。
我方機車車頭毀損嚴重,事後去現場看車頭完全卡死已完全不能動。(我可以先去報廢嗎?警方只有留圖片)另外我先生的診斷書為:臉部有2公分的撕裂傷(縫了幾針),頸部擦傷,左上臂挫傷,左手大拇指脫臼。昨天晚上複診,詢問醫生何時能工作,因為要開車及搬重物。醫生說最好要休養一個月,以免二次脫臼。(聽了快昏倒了...><")
Update 5:
我想知道以這樣的事故要如何知道我們有沒有責任(撇開酒駕不論的話),我是很想和解,也不想求償,但對方不肯,應該是咬定我們是酒駕。我先生說如果他不是酒駕,就是對方的過失了。但我想聽聽專業的意見,麻煩各位了,拜託拜託~~~
Update 6:
對了!忘了告知跟警方查看事故現場照片的情況了!2方的車損如我上述所說。我先生的機車倒在對方左前輪下,人則摔出去距離約半公尺吧,安全帽等也散落在旁邊。因為我們沒錢換車,騎的是近12年的老舊機車,他每天都要往返中壢楊梅,機車最快只能騎到約50,再快車子就會有吃油快熄火了(他以前有跟我說過,我就叫他騎慢點就好了,我們沒錢換車)。但對方在跟我談時,一直說是我先生騎太快,我不想跟他辯駁,就只是盡量採低姿態跟他道歉希望他和解。後來我有拜託警方幫我調監視器,但他說那支監視器只照往巷子,沒照到車禍畫面.....@@
Update 7:
還有發生車禍我先生倒在地上,他下車察看時跟我先生說他被嚇到才突然煞車。我問我先生當時還有沒有其他人在場聽到他說的話,他說當時只有他們2個人,後來才陸續有人圍觀。不過依他所說,這樣應當是他駕駛的問題吧?怎麼可以嚇到突然煞車停在他人欲往的道路中間,這樣會撞上也是正常的吧?他會嚇到表示他的車速不低,因為2道路間有圍牆,接近路口沒圍牆後才看到我先生的車所以被嚇到才緊急煞車,但已在十字路口了,不知我這樣的推論對嗎?!不過萬一他否認他說過的話要怎辦ㄋ?
(1)雖然我們酒駕,但我先生說他當時意識清醒,車禍會發生是對方突然由巷口開出,看到我先生後嚇到停住,我先生根本來不及煞車就撞上,這樣肇責要如何歸屬ㄋ?(我看看等下能不能把路線圖放上來)。
(2)對方叫我要告就去告他,也不要再打給他,但我根本不想告他只想和解。他要我賠他10萬,我根本沒錢,也低聲下氣的求他他就是不肯。最後沒辦法,我只好提出刑事傷害附帶民事賠償。我想請問真的打官司的話,我告的贏他嗎?我先生臉部有擦傷,縫了幾針,左手大拇指脫臼,約需半個月的休養(但我們不能沒工作><)。
(3)因為我先生之前酒駕是將近5年前的事了,這樣算累犯嗎?而且法官沒看到和解書,會因此判的更重嗎?而且我們真的是一窮二白,只差不能申請低收入戶,這樣有可能判勞動服務嗎?
(4)因為車禍當天要在醫院觀察,所以沒被直接偵訊,所以我有可能沒先開庭就先收到簡易判決書對吧?!我想要跟檢察官說明我們的家境與苦衷,希望他能輕判!萬一他先判了我提出抗告,他會不高興嗎?但我很想出庭說明怎麼辦><"
目前我只有想到這些,麻煩大家幫幫忙回答我的問題,我很想多給一點點數,但奇摩最高只有20點可以選,很多問題不好意思^^",可能的話請盡快答覆我,我急的都睡不著>< 拜託~~~~~
Update:
謝謝你的建議,我會試試看。但法扶的律師都很忙,我想先知道自己的情況會有啥結果,心裡有個底比較不會不能接受>< 另外圖檔我好像還不能使用。我會想辦法把圖看能不能用連結的方式。請大家幫我想想辦法...嗚嗚嗚
Update 2:
http://www.flickr.com/photos/21942796@N07/32685572...
為事故圖的網址,請大家幫我看看肇責的歸屬!萬分感謝~~~
Update 3:
我方道路(復旦路)與對方道路(復旦路241巷)間有一道類似圍牆的阻格物,所以看不到雙方車道的情況,只有在接近路口時才可以看見。對方車輛由241巷駛出後因聲稱被我方機車嚇到,突然緊急煞車,停在我方往239巷的路口,而我方機車由復旦路行駛至239巷時,看到他突然衝出後又緊急停車,我方機車閃避不及,直接撞上。這是事故發生的經過。
Update 4:
對方車輛只有左前輪附近及左前門相連的鈑金有凹痕,我先生說這樣需做2塊的板金與烤漆。其為BMW的休旅車。
我方機車車頭毀損嚴重,事後去現場看車頭完全卡死已完全不能動。(我可以先去報廢嗎?警方只有留圖片)另外我先生的診斷書為:臉部有2公分的撕裂傷(縫了幾針),頸部擦傷,左上臂挫傷,左手大拇指脫臼。昨天晚上複診,詢問醫生何時能工作,因為要開車及搬重物。醫生說最好要休養一個月,以免二次脫臼。(聽了快昏倒了...><")
Update 5:
我想知道以這樣的事故要如何知道我們有沒有責任(撇開酒駕不論的話),我是很想和解,也不想求償,但對方不肯,應該是咬定我們是酒駕。我先生說如果他不是酒駕,就是對方的過失了。但我想聽聽專業的意見,麻煩各位了,拜託拜託~~~
Update 6:
對了!忘了告知跟警方查看事故現場照片的情況了!2方的車損如我上述所說。我先生的機車倒在對方左前輪下,人則摔出去距離約半公尺吧,安全帽等也散落在旁邊。因為我們沒錢換車,騎的是近12年的老舊機車,他每天都要往返中壢楊梅,機車最快只能騎到約50,再快車子就會有吃油快熄火了(他以前有跟我說過,我就叫他騎慢點就好了,我們沒錢換車)。但對方在跟我談時,一直說是我先生騎太快,我不想跟他辯駁,就只是盡量採低姿態跟他道歉希望他和解。後來我有拜託警方幫我調監視器,但他說那支監視器只照往巷子,沒照到車禍畫面.....@@
Update 7:
還有發生車禍我先生倒在地上,他下車察看時跟我先生說他被嚇到才突然煞車。我問我先生當時還有沒有其他人在場聽到他說的話,他說當時只有他們2個人,後來才陸續有人圍觀。不過依他所說,這樣應當是他駕駛的問題吧?怎麼可以嚇到突然煞車停在他人欲往的道路中間,這樣會撞上也是正常的吧?他會嚇到表示他的車速不低,因為2道路間有圍牆,接近路口沒圍牆後才看到我先生的車所以被嚇到才緊急煞車,但已在十字路口了,不知我這樣的推論對嗎?!不過萬一他否認他說過的話要怎辦ㄋ?
All Comments
By Mia
at 2009-02-12T05:13
at 2009-02-12T05:13
看了你的提問,
真想給你一些答覆,
不過你陳述的內容又讓我不知如何著手........
所以先請你提供以下資訊我再來為你答覆:
1.事故發生詳細經過情形(包括我方車道、對方從哪邊巷子衝出等等..)
2.現場圖或現場草圖
3.我方目前詳細傷勢情形(名稱)
待補充後再為你分析建議。
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2009-02-11 11:18:25 補充:
發問的大大你好:
我方的遭遇真是令人同情,
不過事情發生我們還是得好好來處理!
1.首先要跟你說明的是,
我方當事人酒測0.56已觸犯 刑法 第185-3條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原本就必須主動移送地檢署偵辦,
與當事者雙方是否有達成民事和解無關。
2.再來針對交通事故來為你做以下說明:
要知道『酒駕歸酒駕,肇責歸肇責』
我們還是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交通事故談的是路權ˋ論的是責任,
所以先就肇事責任來為你做說明:
從你所提供的現在草圖來看,
(要更進一步確認可以在事故發生30天後向警方要求初步分析研判表來參考)
這次發生事故的地點頗為特別,
對方 支線道未禮讓幹線道先行 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 行經閃黃燈口路未減速慢行 應為肇事次因
也就是說在對方有肇事責任的情況下,
我方只要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就肯定會成;
而對方並沒有任何體傷,
所以在刑事部分我方是佔絕對優勢的。
以目前對方的態度來看,
我方完全可以運用『以刑逼民』的方式來要求對方出面對談。
而民事侵權賠償部分,
則要先將雙方總損失再乘上雙方所應負的肇事責任比來換算,
我方可以向對方求償的項目如下
a.醫藥費用
b.醫療雜費
c.往來醫院門診之交通費用
d.看護費用
e.車損費用
f.其他財損
g.工作損失
h.精神賠償
等等.....
建議你每個項目 都可以主張一個損失的金額
應依照我方目前手上的相關資料好好計算。
3.綜前所述,
以本案件來說,
我方反求償機會頗大,
千萬不要輕易因為對方態度就示弱、屈服,
應該要求的合理賠償,
我方就該主張要求。
4.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5.若有其他問題,歡迎來信討論!
By Hedy
at 2009-02-12T10:20
at 2009-02-12T10:20
我只告訴你一個重點~
刑法斷定的標準~
以誰的法益被侵害的比較嚴重,為重要斷定罪責之關鍵~
他侵害的是你先生的身體法益~
而你先生侵害到他的則是財產法益~
就法益上的觀點來看
你們是比較有利的(身體法益大於財產法益)
但就實務來說~
我講句實在一點的話,
法律是用來保護有錢人的
因為他能請得起的律師
是你們所請不起的
這是很現實的(更何況你先生有185-3酒駕的前科)
但~還是請你在出庭時,記住,
一定要以他侵害你先生的「身體法益」的論點來說
還有他獅子大開口的行為,(可主張不符合憲法之比例原則)
告知司法人員~
原則上憲法的效力大於它法
更何況你是主要幹道(這點對你們是有利的)
加油吧!那會是個很辛苦的過程
By Delia
at 2009-02-11T14:46
at 2009-02-11T14:46
很賤
也很有效
+1
By Sarah
at 2009-02-09T16:36
at 2009-02-09T16:36
2.賠他10萬元修車
*是有點離譜.否則您先生受傷情形不是如此.建議送平鎮調解會.
3.我先生說如果他不是酒駕,就是對方的過失了
*未必見得.依當時狀況若對方行經該路口未停車再行駛.這交通事故還是有可能發生不是嗎?
4.我先生的機車倒在對方左前輪下,人則摔出去距離約半公尺吧,安全帽等也散落在旁邊
*沒錯.在重力加速度下會拋開的.
*不明之處.請來信或來電.樂於協助.
By Jacky
at 2009-02-13T18:23
at 2009-02-13T18:23
另交通法規規定支線機動車輛行近交叉路口應「減速慢行」看清幹道無來車才能加速通過,若幹道有來車則應禮讓幹道車通過後再起動通過
準此,若送交通肇事鑑定責任,基本上依交通法規及路況….等等可能甲比較有利(責任較輕),然而,甲出事時酒測值太高及有酒駕前科而處於不利劣勢,又被乙扳回一城,頗不值得
必須釐清的是若甲、乙方都無法舉證車禍原因非因酒駕引起或與酒駕有關,更沒有辦法以酒後清醒當擋箭牌,可能會移送鑑定委員會裁定責任
承前;本事件甲受傷,致乙有過失傷害刑責,雙方車輛全毀或損壞則雙方均可對告毀損刑責,屆時,若仍未能和解,走入法庭就會依據鑑定委員會鑑定的責任比例論究民、刑事責任及賠償額度,誰勝誰負難料,甲還有一件公共危險重罪,頗夠傷神的,這些是我能夠想到的,其餘已有數位網友提的蠻具參考價值,先去平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或找呂前副總統陳情或立委吳志揚服務處協調也不失為息訟一途,假定走入法庭前仍無法達成和解,妳得儘快蒐集有利於己的證據或目擊證人,準備應戰才好,既是我的家鄉人,我頗同情妳倒懸之困,妳就當參考
By Charlotte
at 2009-02-13T04:06
at 2009-02-13T04:06
但是也可以理解您的處境的難處
如果真的很緊急又需要很專業的商量的話
倒是很推薦您與『法律扶助基金會』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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