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被轎車撞對方說要保險理賠,我該如何處理? - 開車
By Regina
at 2008-04-24T00:00
at 2008-04-2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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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
我三月底晚上下班在雙線道要迴轉左轉,轉到四縣道,
對方開車,從四線道左轉彎(那個路口算是y字路口),彎到雙線道撞上我,
如果對方直行的話應該繼續開四線道才是直行,
車禍當晚我們有請警察作筆錄,我也有到醫院檢查,只是手挫傷!
車禍當時我綠燈要迴轉,時速大約20-30,
對方60以上,安全距離應該有20-30公尺,
他煞車不急撞上我,我當時嚇到,在撞上的前一刻跳車,
所以人沒什麼傷!
車子被撞離撞擊點3公尺左右,整個機車龍頭壞了!鏡子也斷了,完全不能牽,
在警察局和醫院的時候,對方說要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他說他的保險保很高叫我把收據留好,我也都有收著,
因為要上班,所以隔天就把車子送到機車行維修,但有請老闆開估價單和收據。
保險公司的人有去拍我的壞車殼之類的,壞掉換下來的東西,
還把估價單和收據拿走了。
我修了1萬元左右,都是我先付的。
可是前幾天對方保險公司寄來一張信函,說我才是肇者,
我就打去問對方到底是怎樣?因為對方也有承認是他撞我的!
怎麼會變我去撞人!我是被撞耶!
後來對方打來說,保險公司要跟我們談理賠事宜,
還要談申請肇者的費用(肇事責任歸屬,好像要3000元)該由誰負擔之類的問題!
請問我該如何爭取我的權利?
我該負擔這3000元嗎?
車行老闆說,如果叫保險公司負擔這3000的話,保險公司就不可能會理賠我!
我覺得對方看我是小女生所以好欺負,一直推拖,
我該怎麼辦?
不想麻煩家人說...
同學說找民代之類的超有用,
他之前撞人對方還賠10萬,
只因對方酒駕理虧,
然後他有請民代去說,
可是我們那天雙方都沒有酒駕啊!
該怎麼辦?
我三月底晚上下班在雙線道要迴轉左轉,轉到四縣道,
對方開車,從四線道左轉彎(那個路口算是y字路口),彎到雙線道撞上我,
如果對方直行的話應該繼續開四線道才是直行,
車禍當晚我們有請警察作筆錄,我也有到醫院檢查,只是手挫傷!
車禍當時我綠燈要迴轉,時速大約20-30,
對方60以上,安全距離應該有20-30公尺,
他煞車不急撞上我,我當時嚇到,在撞上的前一刻跳車,
所以人沒什麼傷!
車子被撞離撞擊點3公尺左右,整個機車龍頭壞了!鏡子也斷了,完全不能牽,
在警察局和醫院的時候,對方說要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他說他的保險保很高叫我把收據留好,我也都有收著,
因為要上班,所以隔天就把車子送到機車行維修,但有請老闆開估價單和收據。
保險公司的人有去拍我的壞車殼之類的,壞掉換下來的東西,
還把估價單和收據拿走了。
我修了1萬元左右,都是我先付的。
可是前幾天對方保險公司寄來一張信函,說我才是肇者,
我就打去問對方到底是怎樣?因為對方也有承認是他撞我的!
怎麼會變我去撞人!我是被撞耶!
後來對方打來說,保險公司要跟我們談理賠事宜,
還要談申請肇者的費用(肇事責任歸屬,好像要3000元)該由誰負擔之類的問題!
請問我該如何爭取我的權利?
我該負擔這3000元嗎?
車行老闆說,如果叫保險公司負擔這3000的話,保險公司就不可能會理賠我!
我覺得對方看我是小女生所以好欺負,一直推拖,
我該怎麼辦?
不想麻煩家人說...
同學說找民代之類的超有用,
他之前撞人對方還賠10萬,
只因對方酒駕理虧,
然後他有請民代去說,
可是我們那天雙方都沒有酒駕啊!
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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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vira
at 2008-04-26T02:58
at 2008-04-26T02:58
我三月底晚上下班在雙線道要迴轉左轉,轉到四縣道,
對方開車,從四線道左轉彎(那個路口算是y字路口),彎到雙線道撞上我,
如果對方直行的話應該繼續開四線道才是直行,
車禍當晚我們有請警察作筆錄,我也有到醫院檢查,只是手挫傷!
車禍當時我綠燈要迴轉,時速大約20-30,
對方60以上,安全距離應該有20-30公尺,
本案路權還是屬直行車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從95年修法之後,已將第102條1項7款[原6款]的但書[轉彎車已達中心線開始轉彎,執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刪除,簡單的說:就是採絕對路權制。
他煞車不急撞上我,我當時嚇到,在撞上的前一刻跳車,
所以人沒什麼傷!
車子被撞離撞擊點3公尺左右,整個機車龍頭壞了!鏡子也斷了,完全不能牽,
在警察局和醫院的時候,對方說要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他說他的保險保很高叫我把收據留好,我也都有收著,
因為要上班,所以隔天就把車子送到機車行維修,但有請老闆開估價單和收據。
保險公司的人有去拍我的壞車殼之類的,壞掉換下來的東西,
還把估價單和收據拿走了。
我修了1萬元左右,都是我先付的。
可是前幾天對方保險公司寄來一張信函,說我才是肇者,
我就打去問對方到底是怎樣?因為對方也有承認是他撞我的!
怎麼會變我去撞人!我是被撞耶!
不在於誰撞誰的問題!
首先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不是被撞的一方ˋ重傷的一方ˋ甚至死亡的一方,就一定是對的一方,就一定可以求償ˋ一定可以得到理賠。
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一般人對交通法規,一知半解ˋ似懂非懂,僅憑自我的認知與感覺,認為都是對方的錯,一切讓[現場圖ˋ照片ˋ所有現場跡證]說話不須爭執,更不是用猜的。
後來對方打來說,保險公司要跟我們談理賠事宜,
還要談申請肇者的費用(肇事責任歸屬,好像要3000元)該由誰負擔之類的問題!
請問我該如何爭取我的權利?
我該負擔這3000元嗎?
建議在案發日起算30 天後,主動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
任何一方若不服該初步分析研判表之裁定,才需要由[不服分析之申請人]自費花3000元申請鑑定。
但在實際案例經驗中,除非該現場圖有不實,或其他欠缺之處,而不被雙方所接受,否則不管鑑定或覆議,其結果99.9%都與初步分析研判表相符。
車行老闆說,如果叫保險公司負擔這3000的話,保險公司就不可能會理賠我!
我覺得對方看我是小女生所以好欺負,一直推拖,
我該怎麼辦?
不想麻煩家人說...
同學說找民代之類的超有用,
他之前撞人對方還賠10萬,
每一件事故都屬一件個案,肇事情況不同,不能ˋ也不得相提並論!
只因對方酒駕理虧,
然後他有請民代去說,
交通事故看路權ˋ論責任,請誰都一樣,現在沒有人會鳥民代的,除非鄉愿ˋ愚民。
可是我們那天雙方都沒有酒駕啊!
該怎麼辦?
本案縱使對方也有肇事次因,理賠也必須有責任分攤,何況對方還可以主張折舊給付[有保險公司存在一定會懂此主張]。
就材料ˋ零件部份折舊給付,[工資部分不得主張折舊給付],此乃於法有據,只要對方主動提出此主張,法院就必須依法照准,也就是說求償的一方絕對無法拿到訴訟標的[修理費用]的全部。
試算公式: 零件材料費 X 0.369 X 出廠年齡[以行照為憑]==折舊金額 修復費用總金額 ,減去 折舊金額之所得,才是應給付之實際金額。
本案無人員受傷,僅屬民事案件,是否需要為幾千元的差距,進入冗長的訴訟程序,值得你三思而後行。
By Liam
at 2008-04-27T09:22
at 2008-04-27T09:22
1.請問我該如何爭取我的權利?
ANS : 先確認肇事責任!!!當時有員警處理就有當事人登記聯單!!!聯單下方有著名於事發30日後可到何處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表中有記載哪方有違反道路交通罰則!!!由此可分辨哪方是肇事主因!!!再決定誰向誰索賠!!!
2.我該負擔這3000元嗎?
ANS : 對方要求鑑定就由對方負擔這3000元!!!除非您拿到初判表後!!!認為判斷有誤!!!再申請鑑定!!!
3.我覺得對方看我是小女生所以好欺負,一直推拖,
我該怎麼辦?
ANS : 建議您先申請事故現場圖及現場相片後!!!再幫您作確認!!!
發生車禍沒人願意!!!但不幸發生就看如何處理!!!
許多狀況要更多資料才能確切的給你一個滿意的回覆
希望可以幫到你!!!因為我們抱持著 ( 以關懷的心 做專業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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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Yuri
at 2008-04-27T16:59
at 2008-04-27T16:59
不過依我的經驗法則可以教你幾個方法:
1.請醫院開傷害證明,證明你的傷是車輛造成的
2.提出你的要求: 醫療..修車..回診..衣服或褲子有破..精神賠償
等費用..如果所有費用是10萬.你就寫一倍20萬..(因為你們以後合解時還會討價還價.所以價金可以寫高一點)
3.記錄你發生的一切包括時間點..(出事的日期時間..去醫院..和回診的日期時間...你和對方及保險公司通話的時間..講了些什麼..全記下來)
4.冷處理: 不管保險公司說是你大錯特錯.你都別理..你只要告訴對方我們法院說..(因為對保險公司來說,你大錯特錯的話,他們就不用支付過多的理賠費用),對台灣法律來說只要你有體傷,對方都要負責到底,即使今天是你有錯在先.
5.當車禍發生後,你不要有任何一點同情對方的心理, 你只要說是對方錯, 警方筆錄也是一樣, 至於交通事故鑑定這部份,你可以告訴對方,是你錯,如果你不相信你可以去申請交通事故鑑定(費用3000元),這部份你就可以推給對方出
6.不論遇到任何事,你的立場是: 你受傷了車子也壞了,如果對方不賠我那我們去法院在說吧!
2008-04-24 10:25:04 補充:
再告訴你為什麼要跟對方: ( 我們去法院再說吧!)
因為現在人都很忙,沒人有空去跑法院,即使保險公司的人會去出庭,但對方也不願意一件不好的事情一拖再拖, 人的心理都希望快快解決一件事 ,對他們來說,不過是一件車禍嘛,一天下來全台灣有多少件這類案件,保險公司會處理的, 所以當你提出訴訟的那一刻起,對方就會開始緊張了,(這是真的!)
2008-04-24 10:25:24 補充:
但我希望告訴你這些並不是要去敲詐對方的錢,而是要你討回你的公道,理賠金為什麼要高報,因為一般保險公司的理賠真的很少很少,他們有一定的比例理賠,如果你這場車禍花了10萬元(包括修車,去醫院....等等),對保險公司來說他頂多賠你一半,即使對方保額再高也是如此,(你要想想,如果每個保險公司都全賠的話,我看保險公司也都要倒了)所以你要想辦法告訴對方,不要都把事推給保險公司.
2008-04-24 10:25:59 補充:
這場車禍如果花了10萬元你要說15萬或20萬,因為你們有可能會去調解委員會那合解, 合解的目地是: 息事寧人不是全額支付,所以你去時假如你說15萬好了那調解委員會問對方,(就像買菜時殺價一樣)對方說5萬...你在少一點12萬....對方多一點7萬...,慢慢去協調一個你們能接受的數字就合解,不然就是破局,繼續拖.
2008-04-24 10:26:20 補充:
你做這些"高報"動作除了調解委員會那以外,還要對方知道,今天我受傷了如果保險公司並不願出那麼多的理賠金,你應該也要貼一點來解決這件事,(一般保險的心態是全交給保險公司不願在自己付擔費用).
2008-04-24 10:26:26 補充:
前提之下,你也不能報的超離譜,那樣你也要不到理賠的錢,你今天的目的是要回你所支出的費用和別被對方看在因為你的小女生的關係來欺負你
希望我的經驗可以幫上你的忙
2008-04-24 10:32:22 補充:
[可是前幾天對方保險公司寄來一張信函,說我才是肇者,]
如果保險公司說你錯,請他提出明確的公函(如交通部裁決所的判定.....),而不是保險公司自己寄的信函
2008-04-24 10:45:08 補充:
補充說明:
1.保險公司對重大事故發生的理賠比例會比較高甚至全額賠 ,但對你這場車禍
來說算是小事情,因為他們看多了,也處理多了,對保險公司來說能處理就處理
不能處理就冷處理,(現在每天法院處理案件最多的就是交通事故了,真的上了
法院,這件判決也許會托個半年或一年)
2. 民代關說的確很有用,但是你會有虧欠人情的問題產生
2008-04-24 23:56:06 補充:
啊旭 ( 大師 1 級 ) 說: 交通事故看路權ˋ論責任,請誰都一樣,現在沒有人會鳥民代的,除非鄉愿ˋ愚民。
這點也許有些爭議,現在很多議員服務處都有做這方面的服務,只要陳情,不只會幫你出面處理,甚至連媒體記者都會做特別的報導,只是這樣做並不是解決事情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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