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被轎車撞斷腿 - 轎車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一下我是在2008.2.19日在新竹市竹女前發生車禍..那裏是為兩線道..當時情況是因為我在騎車當中沒戴安全帽載人..因為那時剛過紅綠燈時以為看到警察在臨檢.一時緊張我就緊急剎車..但那時發現不是警察後我就往最外側車道切進去內車道~在只有10~5~10公里的速度偏進去以後...之後被一抬轎車衝撞...之��

All Comments

Zora avatarZora2008-06-25
你好:就你所述的情形來看,你可以向他提出傷害的告訴,並且附帶民事訴訟,傷害的告訴沒有過失相抵的問題,所以這部分是沒有問題的,就算筆錄寫法有誤,應該也沒有太大的問題,但是附帶民事訴訟的部分就會有過失相抵的問題產生,這部分通常會送車禍鑑定,看雙方的過失比例多少來決定最後�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08-06-25
既然只差二萬,個人建議你和解了事!現場警訊筆錄,你也已親自簽名,依據該警訊資料,縱使你不需要負起肇事主因,也必然有次因存在。再如:縱使你只是變換車道不當,還是要負起肇事次因。因此必然有比率分攤,若堅持要進入訴訟,你也討不到什麼便宜。是否要為二萬元,進入冗長的訴訟,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