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影片!女闖紅燈走斑馬線遭撞 倒地再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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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dsl15888 (去留)》之銘言:
: 稍微看了一下討論。
: 有些人說路口減速
: 我以前就疑惑過
: 因為路口紅綠燈,如果減速實務上就會有一個bug
: 就是前方綠燈,但我必須減速,結果跳黃燈,但我還是必須減速過,最終就會變成闖紅燈
: 動態的去想象或是實務時就知道,前方綠燈,還要減速根本就不合理,很容易遇到黃燈變
: 紅燈變成闖紅燈,就是你過的時候是黃燈,但因為你又減速,導致黃燈時過不完路口,
: 最終紅燈才過完路口,定義上這就是闖紅燈應該沒錯吧。
: 所以我當時稍微查了路口減速的法規,大致上的看法就跟這篇一樣。
: #1ZQ9e2zs (Gossiping)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7799554.A.F76.html
: 我複製上面鏈接裡的文字:
: 『
: 交通規則部分:
: 1. 交通規則沒有規定綠燈方向的車子經過路口要減速。這好像是長久以來以以訛傳訛的
: 說法,有些法官也這樣以為,但其實經過路口本來就不用減速。(和法官在法庭上當庭翻
: 過條文確認)
: 2. 行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的路權。
: 法律實務:
: 死者為大,法官會隨便找個理由判兩個駕駛人都有罪:過失傷害致死。理由會是未注意車
: 前狀況、超速(如果沒超速,怎麼會看不到行人,然後就可以證明駕駛人超速了)
: 』
: 我記得以前查法規的意思是說,路口如果沒有號誌才需要減速,有號誌就沒有減速規定
: 所以就像他說的,“長久以來以以訛傳訛,有些法官也這樣以為”
: 以上...
: 我蠻希望有人能給確定答案?
: 因為我一直覺得有紅綠燈下還要減速是不合實務,就是紅綠燈減速導致常常變成是闖紅燈
: -
: 大家實務上,可以注意看看,如果前方綠燈,刻意減速是不是很容易變成我說的闖紅燈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3 條第 2 項: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
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3)

法律上並沒有規定行經路口要減速,但有規定無論是否有號誌,
都應暫停禮讓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

講白話就是車輛通過綠燈路口時沒有減速的義務
但如果有路口有行穿道、行穿道上有行人,車輛有煞停禮讓行人的義務 (就算行人闖紅燈)
所以有把握遇到這種狀況煞得住就不必減速,不然就最好減速。

以上是照法規解釋和引申,我不討論法規是否合情或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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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ama avatarKama2022-11-08
這就是為啥市區速限基本是50 這件 可能要回現場
看到底能提早多少發現行人闖紅燈
Valerie avatarValerie2022-11-08
市區限速都很低的,基本是煞到死5公尺能煞停的速度
Gary avatarGary2022-11-08
本來就是這樣,因為合理的情況就是大家自己要守規
矩,道路才能達到效率又有安全。
不然時速都定30好了,保證安全,那效率呢?
Ida avatarIda2022-11-08
沒差嗎?安全至上嗎?配合墮落考照的三寶嗎?可以
啊,我想看血流成河,政府趕快再限制更多,看看最
後會變成什麼奇葩交通景觀。
Dinah avatarDinah2022-11-08
樓上,5公尺才一台車距離耶,50km/h反應時間加煞停
可能有到30m喔
Doris avatarDoris2022-11-08
難道加速才是禮讓嗎?
Cara avatarCara2022-11-08
人腦的反應時間,肌肉反應時間真的要加上去,不是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2-11-08
單純的計算瞬間煞停的時間,不然就是薩利機長翻版
,所以才會很多鍵盤車手,假日車手,覺得應該可以
煞停或者應該要有反應,其實人的反應根本沒辦法那
麼快,總之不要開快車,陌生路況也不要分心。
Elvira avatarElvira2022-11-08
為什麼穩定的開過去的選項,或者不熟悉路況的環境
,腳浮在煞車上的選項大家都不選,不講,都在講路
口要加速?我不懂。
不然路口要加速嗎?難道只有這個選項?我的老天。
Steve avatarSteve2022-11-08
忘記推這篇樓主的說明。
不是要硬剛硬幹捍衛綠燈路權我最大,這也太笨了吧
,當然是合理合法的去做阿,陌生繁忙視野不好的路
口就是小心通過,覺得有危險的車前狀況就減慢,這
為什麼要額外說明?這種基本常識為什麼要額外說明
?超速當然不對,分心不禮讓當然不對,一碼歸一碼
,過路口就是專心,合理合法穩定的通過,結果一堆
Elma avatarElma2022-11-08
人反串反諷,把極端拿出來一直槓,鬼切真的很難閃
,死角要起身轉頭放慢速度,就這樣簡單,槓成這樣
Hedda avatarHedda2022-11-08
這種基本觀念常識要這樣詳細舉例說明,又一次證明
台灣交通教育的失敗,我就叫你背,死背,道理原理
Delia avatarDelia2022-11-08
不告訴你,你無法理解,就好自己理解自己的版本,
導致每個人的理解版本都不同,然後路上強碰硬剛,
網路先爭論基本觀念,大家都累了,核心問題永遠討
論不到。
Mia avatarMia2022-11-08
老實說這個駕駛有在看路的話早就該按喇叭了。你看
一個人明明是紅燈還一直走出來你還不提醒他。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2-11-08
駕駛明顯分心,每次這種經過我瞄過去都在講電話,
Puput avatarPuput2022-11-08
滑手機,這種應該要納入檢舉項目。單手持通訊設備
,客觀看起來正在使用都要被處罰。
Emily avatarEmily2022-11-08
最差的猜測狀況就是駕駛不知道怎麼反應,或者自己
決定可以擦身而過,但是不管怎樣都是很爛又違法的
Callum avatarCallum2022-11-08
行為,撞到斑馬線上的路人真的沒什麼好說的。
Carol avatarCarol2022-11-08
路口不用刻意踩煞車減速,但是也不用死命地踩油門加
速吧
Edith avatarEdith2022-11-08
法規也沒說會有無邏輯三寶的花式違規啊
Doris avatarDoris2022-11-08
推這篇文和下面推文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2-11-08
講白了就是路上什麼奇怪的情況都有,「沒違規」的情
Hedwig avatarHedwig2022-11-08
況下,風險自己評估,想衝然後煞不住就別怪人,愛搶
Rachel avatarRachel2022-11-08
快被A柱擋到也是自己承擔,但要把自己放在一個高風
Ida avatarIda2022-11-08
險的情境下駕駛,出事就別在那靠邀說大家都這樣
Regina avatarRegina2022-11-08
4 檢舉不停讓自救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