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這篇文章問個問題,我看到底下很多推文都說是支線未禮讓主幹道,所以法院會判Ford七
成以上肇責,我聽了覺得很吃驚,但既然已有判例出現,那應該是錯不了,只是想問說,如
果ford已確認過左方沒車所以往前嚕,但因為右方一直有車來所以只好一直停在中間,但這
時機車全速衝過來,這樣算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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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以上肇責,我聽了覺得很吃驚,但既然已有判例出現,那應該是錯不了,只是想問說,如
果ford已確認過左方沒車所以往前嚕,但因為右方一直有車來所以只好一直停在中間,但這
時機車全速衝過來,這樣算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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