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線臨停微開車們,機車駕駛從後撞上之問題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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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晚上9點40分左右,我在一雙線道的單行道,靠右邊臨時停車接我女友,當時車子已靜止,打故障燈,右前輪與右後輪皆壓在黃線上,(據悉超過八點後,車子即可在黃線上臨時停車),當時我正準備由駕駛座開車們下車,已觀察過後照鏡,發現並無車輛,而當們剛開啟一點點,我左腳已跨在外面剛好與車們呈現被夾住的狀態,所以車們大約只開啟20度左右,幾乎等於是還未開啟,突然間有台機車雙載,不清楚是勾到我車們還是自己跌倒的,在我旁邊摔車。因機車駕駛一下車馬上要求賠償五千,所以馬上打了電話報警,而當時受傷的只有後座女乘客,因我女友是護士,而當時我女友的老闆-醫生看過後確定只是扭傷,不過因救護車還是來了,所以轉送別家醫院,經聽機車駕駛所言照過X光,骨頭無大礙,但韌帶有受傷,所以聽聞機車駕駛聲稱醫生要打石膏(扭傷要打石膏會不會太誇張阿),後經查看過我車們並無痕跡,但目前我也無法確定是我車們被撞到還是他自行跌倒,後來女友醫生跟對方相談,認為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談妥3千元和解,當時我也認同了這個數目,所以到警察局寫和解書,結果突然因為醫生幫扭傷女乘客打了石膏,且聲稱要再做觀察,所以就又沒和解了。目前我想請問各位大大,如果這件案子上法院,我勝訴的機會有多大,因目前覺得對方不願當下和解,是否想獅子大開口,所以想先有個底,以及煩請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謝謝補充一下我黃線臨停加開車們前後不超過二分鐘,車子未熄火人亦在車上,後方機車騎士就摔車了...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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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coo avatarNecoo2008-12-13
1.黃線規定可以臨停三分鐘就算超過幾分鐘也與肇事無關2.如果車門碰到機車才會有過失問題(雙方過失比重的問題)3.如果是蓄意製造假車禍可以反控依刑法詐欺財務罪向地檢告訴(告人要負舉證)4.如醫院有不實出據不實診斷書及不實醫療紀錄幫助詐取財物構成偽造文書罪依共同正犯追訴刑責5.對方要提告前必需向肇事鑑定委員會請求鑑定並舉證撞擊點(照像後再經鑑定)(如自稱手把撞車門的位置高度是否相同吻合)留意車子不被事後故意加工6.過失財損不負刑責過失體傷傷害-----必需有證據舉證有過失---不是有傷就能亂告7.骨折需有X光片證明8.搜集可疑點提出反駁...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