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01-09我騎乘友人機車載車主不慎被計程車乘客開車門撞倒,計程車司機卻開車落跑,留下肇事乘客...但導致我"左手手掌閉鎖性骨折"。當時因我疼痛不已友人急於送我到醫院急診,肇事者聲稱需趕至學校上課,無法一同與我前往醫院急診,便拿了新台幣一千元與名片請我先去醫院急診,抄了我的聯絡電話聲稱會與我聯絡,事發當晚肇事者用任職的學校電話與我聯繫,說明後天要出國出差於1/18號才回台灣,會請一位男性與我聯絡,雖已與她委託的男性友人聯繫到,但至今1/13了肇事者還未有一通電話關心受害的我..於事後99-01-10我與友人(機車車主)到警察局偵查部報案及交警至出事現場拍照備案了。我該怎麼保護自己的權利及得到應有的理賠呢?有專業的人士可以告訴我嗎?或可以告訴我還該準備什麼或會得到什麼保障嗎?...Showmore
乘客未看後方開車門造成我騎乘機車手掌骨折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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