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肇責判定很神奇? - 開車

Table of Contents

因為台灣不是絕對路權判定。

台灣的法院(車鑑)傾向的標準是

違規且與事故有直接因果關係的是主責

譬如闖紅燈發生事故,闖紅燈違規且與事故直接相關,所以闖紅燈是主責。

同時也對所有駕駛人賦予積極避免事故發生的義務

這個觀點是,即使你沒違規,但你仍有義務要積極避免事故發生。

如果你盡了義務但事故依然發生,那才不追究你的責任。

這也是現在大家都知道的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

最常被引用的論述是“未注意車前狀況”

因為法官認為你開車上路當然要注意前面,所以發生在你前方的事你有義務要注意,然後
沒有客觀無法注意的因素,你還是沒注意到,那你就有過失。

會有這個狀況,是因為台灣的交通觀念,認為每個駕駛人都有積極避免事故發生的責任,
也避免看到一個行人違規穿越馬路,駕駛人見獵心喜油門下去送你回老家啦!

當然這也造成台灣道路效率低落,以及我負責違規你負責閃的亂象。

任何事都有正反兩面,我不特別偏袒哪邊,各自可以有自己的想法。


我個人是認為,台灣目前的交通事故歸責太理想化,太烏托邦思維。

這種賦予所有道路使用者積極避免事故責任的思維很理想也很美好。然而這不適合台灣目前的交通環境。台灣的交通環境基本就是處在未開化階段。魯莽駕駛以及違規人毫無自覺。
所以才會有:我違規但你要閃的鬼扯蛋。

當大部分用路人都有良好的駕駛素質後,這種積極避免事故發生的思維才會發揮作用。

譬如我綠燈就是直接加速通過,當然我會留意有沒有車闖紅燈或行人衝出來,但因為大部分人都很守規矩,所以加速通過綠燈都不會有問題,大家都綠燈加速通過路口,於是交通有效率且事故率低。

如果真的有車衝出來,因為我還是會留意,所以如果可能我還是會避免事故,但真的撞到了也不是我的錯。

然而台灣的狀況是,太多人違規,你要是敢綠燈加速通過,很快就會發生事故,然後被咎責。搞的綠燈要減速通過這種牛鬼蛇神都出來了。

台灣現在需要的是絕對路權,違規方就是全責,或至少把避免事故義務除罪化,意思是你闖紅燈我撞到你,你闖紅燈是主因,我沒應注意是次因,但應注意只負民事責任,幾成肇責我賠錢,讓以刑逼民那招就失效。 才能減少那些:我逆向超車,我有看到他,我以為他會閃,但他沒有。

當大部分用路人有足夠的智識瞭解怎麼正確使用道路,才談更理想的大家一起避免事故發生這件事
※ 引述《TheGate (門)》之銘言:
: https://imgur.com/JxBtyR7
: 這是中國 闖紅燈的速度超慢
: 綠燈車沒注意前方直接撞下去 闖紅燈全責
: https://imgur.com/YSaH3wV
: 日本直接規定你路口綠燈不能減速 要加速通過
: https://imgur.com/3rykcJg
: 台灣
: 應注意 能注意 未注意
: 哪怕你有路權都是一人一半塗牛屎
: 神奇判定導致大家不看路權
: 只看有沒有可能車禍
: 我逆向 他會閃 阿他沒閃
: 我違停 他會繞 阿他沒繞
: 各種我違規 你注意 你沒注意你也有責任的概念
: 導致路上亂象超多
: 有沒有交通專業人才可以解釋一下啊


--

All Comments

Andy avatarAndy2022-11-24
以前我也是對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非常不以為然,但
後來也是想到類似你舉的例子,其實也就認為行車安
全是每個人都有責任,我想不會有人想發生交通事故,
即便是在違反交通規則情況下
Elma avatarElma2022-11-25
推科普
Ingrid avatarIngrid2022-11-27
但是不夠嚴格的認定,就很容易造成“雙方各打50大
板” 路權低的一方較難認知自己行為是錯的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2-11-28
台灣法院,各打50大板
學校老師,兩個都處罰
Mary avatarMary2022-11-29
舉個例子,闖紅燈的比例比閃紅燈不停的比例還低很
多 因為闖紅燈被撞基本上100% 閃紅被撞實務是73開
對閃紅燈方來說,他只比閃黃方多40%責任而已
Noah avatarNoah2022-11-28
我也覺得實務73開 對違規者懲罰性不夠
Daniel avatarDaniel2022-11-29
至少82甚至91 這樣才比較有嚇阻效果
Olga avatarOlga2022-11-28
所以實務上的玩法.要0肇責非常的困難.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2-11-29
大概只有被其他車輛從後面撞上來才會0肇責
Dinah avatarDinah2022-11-28
追撞還要看前車是否正常行駛...吧?
Elma avatarElma2022-11-28
看看我們政府的政令宣導 路口慢看停 ....呵呵
Hedwig avatarHedwig2022-11-29
路口停讓號誌標線不分,也算吧,可憐
行人自己要閃大車呦,行人要保護自己啦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2-11-28
駕駛朋友行經路口 要放慢速度 大家了解了嗎 XD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2-11-29
無照駕駛為什麼不是全責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2-11-28
台灣連有人逆向撞你 你都可能有肇責了
Sarah avatarSarah2022-11-29
無照駕駛也很妙 法院跟相關單位喜歡因果論
Leila avatarLeila2022-11-28
但是卻讓無照駕駛"有路權" 根本匪夷所思
今天你沒照就不能上路 無照的人就不會發生任何車禍
這樣還不夠因果嗎 XD
James avatarJames2022-11-29
個人觀點無照駕駛上路 不管是自己撞還是被撞都全責
Lucy avatarLucy2022-11-28
這樣乾脆說沒出生沒違規
Jack avatarJack2022-11-29
這樣會演變成故意撞無照有沒有罪?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2-11-28
好比有人知道這台其實無照直接撞下去要求賠償,反
正無照全責
Ursula avatarUrsula2022-11-29
這樣合理嗎
Steve avatarSteve2022-11-28
你這樣會變成我看到一台拖鞋違規闖紅燈我就可以撞
死他了==
反正殘值賠五萬
Donna avatarDonna2022-11-29
法官都要求大家當完人,結果是好人有一點疏失就身敗
名裂,所以造就了更多反正做到好也是挑骨頭,那我就
濫,反正出事以刑逼民,人生就由我隨行,自私的人越
來越多,紛爭越來越多,司法官說案件辦不完,這樣很
好?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2-11-28
最好有人出門都沒違規的,台灣就是運氣,運氣不好就
種西瓜得菜瓜,與其如此,還不如我行我素,反正大家
都被馴化!所以撞別人打別人殺別人的人,還嗆警察嗆
被害人!
Yedda avatarYedda2022-11-29
闖紅燈就可以被撞死 過一陣子就沒人敢闖紅燈了阿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2-11-28
對啊,您超速到200,別人不開燈都沒事還要賠,您看
開快車的會不會少很多!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2-11-29
台灣就是自私的人欺好人,社會就在虛耗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2-11-28
認同這篇;而台灣最大的問題就在於,從法規、宣導
、判例,都不是在教育民眾「你不要闖紅燈,不然都
算你的;綠燈你安心過,不該有人違規」。反而是「
雖然三寶闖紅燈不對,但倒霉鬼沒有完美防守神之預
判,所以送他一成;加上死傷者為大,再送兩成。好
了三寶家屬可以拿著法院賜給你的3:7去刑逼民抽樂
透了。」
Lydia avatarLydia2022-11-29
推 真的是這樣
Madame avatarMadame2022-11-28
之前看日本YTer就很問號台灣為什麼綠燈不是儘快通過
而是減速
Oliver avatarOliver2022-11-29
這其實就是學校的你打人就是不對 然後一開始欺負
人的不會負全責 兩個道歉就算了
Connor avatarConnor2022-11-28
在國外搭過不同台灣人的車,那幾次經驗是台灣駕駛
Dora avatarDora2022-11-29
看到旁邊巷子有車接近巷口時都直覺踩煞車減速。如
果搭當地人的車,就算支線車子一副像要衝出來的樣
子也不當一回事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2-11-28
推推推
Andrew avatarAndrew2022-11-29
台灣的肇責判定使大家不斷把防禦駕駛無限上綱
Jake avatarJake2022-11-28
同意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2-11-29
鬼島就是沒板金就自己防衛 不然就是用生命捍衛路權
在這還會被笑
Daniel avatarDaniel2022-11-28
絕對路權是指沒打方向燈我可以撞他?
Mia avatarMia2022-11-29
因為是用刑法來審查 故意過失論
Erin avatarErin2022-11-28
刑法 才有傷害罪
Annie avatarAnnie2022-11-29
推 觀念正確
Connor avatarConnor2022-11-28
終於有一篇正常文章了…感動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2-11-29
簡單說台灣的基本概念就是情理法,不講情面,講理還
是優先,理偏法就是法優先,但怎麼看都不是肇事主因
的法,常常會判比較輕的比重
Tom avatarTom2022-11-28
帶來的負面效應就是所謂的「防禦駕駛」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2-11-29
推 以刑逼民真的是奧步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2-11-28
我平常也會說無照上路就是不行,但無照機車時速20在
路上跑被穿越雙黃線逆向超車的轎車撞死,我也會想把
肇責丟給那台轎車就是..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2-11-29
司法改革沒救了阿 說再多 他們都是閉門造車不接
受任何建議
Necoo avatarNecoo2022-11-28
本來就該這樣,讓台灣人口-1000萬後再說
Connor avatarConnor2022-11-29
推,認同你的觀點
Megan avatarMegan2022-11-28
其實看完推文就會知道沒有一種方式能讓所有人滿意
Queena avatarQueena2022-11-29
問題是很多時候根本不是綠燈「加速」通過,而是綠燈
「飆速」通過,光前陣子就有不少案例。死飆仔去死啦
Agatha avatarAgatha2022-11-28
要飆車請去賽車場飆,不要出門在公路上害人害己
James avatarJames2022-11-29
以刑逼民跟肇責無關吧,是要宣揚人比車重要,避免
有人用錢解決人命問題,跟絕對路權應該沒什麼關係
George avatarGeorge2022-11-28
推絕對路權
Thomas avatarThomas2022-11-29
這篇真的要推,觀念正確又清楚點出台灣交通盲點
Steve avatarSteve2022-11-29
那非法移民的是不是也沒人權?不該出現在本國,被
殺死也是活該?路口綠燈是應該加倍小心,而不是加
速通過,因為路口變數比直路多太多。就算大家因為
小心謹慎而放慢,導致多等一個紅燈不是世界末日,
Elma avatarElma2022-11-28
只有貪快才是意外跟悲劇的主因,少拿什麼"大家都開
快點,那交通不就順暢多了?"這種鬼話出來講
Olive avatarOlive2022-11-29
實際上你在台灣就是要遵守啊 不然你去修法或移民
Oliver avatarOliver2022-11-28
法官就寫一個行經路口未減速 給你三成 你能怎辦?
他綠燈也是照樣判一個未減速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2-11-29
我完全認同你講的,他媽的我負責守法人家違規都不
用負責。理想上駕駛的注意是最後一道防線,我們的
廢物島嶼把他當成主因,無止盡地要求駕駛注意,政
Xanthe avatarXanthe2022-11-28
府都不用負責真棒。
Jacky avatarJacky2022-11-29
台灣人尿性就這樣啊 我才不相信你在不同身分下都沒
Andrew avatarAndrew2022-11-28
違規。簡單說就是雙標啦
Xanthe avatarXanthe2022-11-29
我開車:草泥馬這行人是怎樣? 我行人:草泥馬這台車
是怎樣。明明都是做一樣的事情,卻有不同反應
Jake avatarJake2022-11-28
台灣人從小就處於己所不欲要施於人環境
Leila avatarLeila2022-11-29
家長跟老師最會逼小孩做不喜歡做的事
Cara avatarCara2022-11-28
小孩在這樣的環境長大,不會有同理心
Irma avatarIrma2022-11-29
Jake avatarJake2022-11-28
恐龍法官想的就跟上面2噓一樣,沒救啦
Bennie avatarBennie2022-11-29
形成的歷史 有這麼麼高尚嗎
是以前的社會每一個人力都很重要
每個人相對不富裕 那出了事情不然我們就兩邊都各自
負擔一點 不要說都是一個人賠
最後用交通安全人人有責來包裝
Emma avatarEmma2022-11-28
推你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2-11-29
真的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2-11-28
防禦性駕駛也沒有錯吧 誰會想沒事用臉接大絕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2-11-29
推爛 絞痛部看一下 垃圾應注意未注意
Eartha avatarEartha2022-11-28
機車違規 只要破皮 高機率都能以刑逼民 很鳥
反正你只要沾到一點肇責 91 82 都可以讓你噴三萬
Hedda avatarHedda2022-11-29
同意樓上。機車撞汽車,受傷的機車等於無敵啊
Eartha avatarEartha2022-11-28
唯一支持違規全責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2-11-29
同意 台灣一堆閃不掉的case初判表也是應注意未注意
不花時間走鑑定就只能吞下去 真他媽智障
Tracy avatarTracy2022-11-28
我就想問,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定義是什麼?哪國的交通
法規有這種模糊超大的解釋空間?
Jacob avatarJacob2022-11-29
而且大車無條件肇責較高的判定又是依據什麼東西而來
? 每次講到這些都覺得很無言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2-11-28
因為法官覺得你開台一兩噸的大鐵塊在街上,以超乎
人類奔跑極限的速度在移動,就應該隨時眼觀四面耳
聽八方,戒備防範,而駕駛們則是覺得我有守法有遵
照路權,就算仁至義盡了,幹嘛要緊繃著神經開車?
就算有人違規被我撞倒然後碾過去,那是他們活該,
反正我過路口有加速的行為就代表我有在小心的證明
,信不信由你。簡單來說,就是認知不同,法官要的
是高標,人民只想要低標,不然開車太累,那判決自
然會有出入。事實上法院裡也有很多通過高標檢視的
Damian avatarDamian2022-11-29
無罪判例,至於只主張我沒錯那就一定是別人錯的車
禍駕駛,通常法官是不給過的,因為那是低標而已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2-11-28
台灣絕對不適合絕對路權,這要用多少命來換?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2-11-29
明明就是要靠慢慢教育,搞絕對路權就是一步登天
只是爽到飆仔跟開車不專心只會看正前面的人
Liam avatarLiam2022-11-28
哪裡不適合
未戴安全帽要罰錢 一實行下來
連看電視看到警察都趕快帶安全帽了
Hedwig avatarHedwig2022-11-29
絕對路權(撞死誰都無責)跟只求不違規不被開單(戴頂
瓜皮)是兩回事,連零酒駕都辦不到了還絕對路權咧==
Selena avatarSelena2022-11-28
台灣唯一擁有絕對路權的是火車,但火車撞死人,駕
駛也是會被調查法辦的,不是兩手一攤我開火車絕對
路權耶就沒事那麼簡單。你區區老百姓開台私家車就
妄想要有絕對路權喔?要不要考慮當總統啊?總統車
隊大概是路怒症患者的唯一解藥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2-11-29
問題在肇事主因還撞死人的,跟其他情況且同樣比照
「過失致死」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2-11-28
很有問題。舉例闖紅燈撞死人如果有「機會」會被以
故意殺人起訴而且判刑,這樣才合理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2-11-29
肇事次因被判過失致死,哪怕只有1成責任還是怕以刑
逼民。怎麼肇事主因弄死人就不用怕謀殺、隨機殺人
成立?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2-11-28
各有各道理,鄉下道路地方要求速限50因為車都開太快
閃黃燈過不去,演變設紅綠燈,但一般人太容易相信綠
燈行,因為很多綠燈是紅燈等5秒後才會轉綠,支持絕
對路權,先判斷路權超不超速等才是其次輕微部份
Regina avatarRegina2022-11-29
認同你觀點,但台灣交通亂象主因是執法單位未落實執
Edwina avatarEdwina2022-11-28
法,導致違規cp值高
Enid avatarEnid2022-11-29
法學教育談責任 是講究因果關係 跟交通事故鑑定那
一套判定某些事故的責任一刀切(ex.闖紅燈)的方式
本來就有衝突 加上憲法賦予法官獨立審判的權力 某
些程度上判決是真的可以不鳥鑑定結果(現在是好很
多 基本都會尊重)這個問題就無解 只能靠長期的各
級審判決甚至判例形成共識才能慢慢改變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2-11-28
大家很喜歡談絕對路權 這個在判決適用上本來就會有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2-11-29
很多可預見的問題 最常見的行人闖紅燈被撞死還是託
現代行車記錄器跟路口監視器發達才開始有翻轉駕駛
責任的判決出現
Andrew avatarAndrew2022-11-28
至於說什麼美國過路口減速是危險駕駛之類的我也是
無言 美國那一套[風險社會]的傳統已經深植在國民
的DNA (這點尤其體現在保險業)台灣連保個第三責
Jacob avatarJacob2022-11-29
任跟超額都還沒有共識 國民之間彼此都沒有建立起互
相責任的防火牆 談美國?
Oliver avatarOliver2022-11-28
美國看起來很多似乎很好讓人羨慕的個人權利 (力)
是建立在風險自負的基礎上 (講難聽點就弱肉強食
贏者全拿)你要轉嫁這個風險 就是找保險公司幫你扛
這個都是要靠錢跟個人經濟能力堆起來 沒有大家想
的那麼爽
Sarah avatarSarah2022-11-29
這也是美國訴訟文化盛行的原因之一只要出得起律師
費 絕對路權照樣有機會告到你直接在郡檢面前痛哭
簽認罪協商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2-11-28
寶:我違規沒錯,但我覺得你應該要閃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2-11-29
基本上出事就是七三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2-11-28
推這篇 台灣就是習慣我負責違規你負責閃
所以交通素質才這麼低落
直接搞絕對路權下去 才能教訓那些毒瘤
Hardy avatarHardy2022-11-29
中肯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2-11-28
國道上不就是整天上演我負責超速你負責滾開嗎?
Enid avatarEnid2022-11-29
還是在車版,超速這件事不能算違規?整天都有人在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2-11-28
吹噓自己開到幾格怎樣怎樣的,感覺就不像在描述自
己幹了件重大違規項目啊,反像是展現自己很厲害,
而且超速還能促進車流順暢,是改善交通的大功臣呢
Zanna avatarZanna2022-11-29
對違規懲罰太過輕微了 許多罰鍰超過30年沒調整
Necoo avatarNecoo2022-11-28
推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