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我也沒有關係? - 汽車

Table of Contents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事發情況:在巷子小十字路口上...紅綠燈上方,各是閃燈(一面紅燈一面是黃燈)A→是騎機車騎士B→是開廂型車A(機車騎士)要往前直行前方是閃紅燈B(開廂型車)從另一方向直行她的方向則是閃黃燈但是,B(廂型車)尚未減速,而且在要過路口的時候,有看到A(機車騎士)不過還是沒有減速(或許開車的人心裡抱持著對方會讓她的心態吧?)A機車騎士在要過路口的時候有稍微減速後來看到車子很快速的要過時也做了緊急煞車不過摩托車在煞車之時還是往前滑了點就碰撞上廂型車的尾部了*開車的人,一開始還不下車是看到後方有一位善心人士停下車攙扶機車騎士才開車的人才將車子移到一旁然後下車她下車的第一句話是..."我不會賠錢"接著"妳叫我賠錢我也不可能會賠妳"(我什麼話都還沒有說好嗎?)後來我問了一句話我說..."那要叫警察嗎?"雖然我身上只是擦傷(可是我右手大拇指和食指都撞壓到不能動了)二來是她很威的回答我"妳叫警察阿!反正我沒在怕的!"我聽了好生氣!*我根本沒有那意思如果說她很和氣的回我看看我受傷的地方我倒覺得還好不需要動用到員警不過她真的真的很"北七"很大驚小怪的態度讓我好生氣又不知道該怎麼做警方就請我先到醫院做檢查然後在私下和解...雖然我知道我的方向是紅燈我比較吃虧但是她完全沒有減速行駛很快速她就沒有錯嗎?請問如果她不賠償我可以告她嗎?那她又能告發我嗎?還是說我們私下如果都沒有和解警方那邊會採取什麼程序嗎?不好意思打得有點複雜但是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應付那阿姨......謝謝看完這篇的人...Showmore

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09-05-07
一、先說明閃光紅燈與閃光黃燈的意義。閃光紅燈表示前有幹道,車輛在路口要停車,停讓幹道車先行。閃光黃燈表示前有交岔路口,車輛要減速接近,小心通過。所以,在閃光號誌路口發生車禍,雙方都會有過失,只是過失責任。在你所提之事實,你是肇事主因而對方是肇事次因。二、刑法的過失傷害,只要有過失就要承擔刑事責任,不再於雙方的過失責任大小。你有受傷,而對方沒有受傷。所以,你一定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三、建議你先提過失傷害告訴,至於民事賠償問題,以後再談了。2009-05-0400:24:08補充:民事部分是採過失比例來分擔賠償責任。舉例而言,如果對方的車損費用是5萬元,而你醫瘵費用、修車費用加上精神慰撫金也算10萬元。你與對方的責任比為7比3。在民事上,如果雙方都提起訴訟,你要賠對方為3萬5千元,對方要賠你3萬元,相互抵銷後,你要賠對方5千元。刑事是你要對他提出告訴。而且只有刑事附帶民訴訟,沒有刑事賠償。...Showmore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09-05-07
...你如果申請車禍責任鑑定,就可以有法律依據但是如果錯在你...那請自己摸摸鼻子...閃紅燈硬闖本就不對...
Tom avatarTom2009-05-07
好想揍那ㄍ開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