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肇事者在法院提出的答辯狀中提到一些質疑,我們該如何反駁他:
1. 車資部份:因為我們都是自行開車(從彰化到新竹)就醫,該如何提出證據及車資證明,何種方式法院才會採信?
2.醫療部份:
A. 因為是頸椎受傷,已經一年確未完全痊癒,還在治療中,故向他要求還要半年的醫療費用,他要我們提出證明,該如何處理?
B. 因為西醫說要開刀治療,但是頸椎是很重要的部位不敢貿然開刀,所以轉向民俗醫療治療,我們已附上收據,他卻說這不是一般人所能承擔之費用,且質疑民俗療法及其收據之真實性,還要法院去查該診所的報稅資料,我們需要如何反駁?
(醫療診所為一個整骨小醫院,已經開業多年,有合法執照)
3.薪資賠償:因為工作是要負重,可是醫生有開證明說不能負重,而且也不能維持同一個姿勢太久,所以幾乎不能工作,但是受傷人是小工廠(負責人加員工只有2-3人)的負責人,平常工作部分都要委託其他人處理,所以要如何寫明賠償理由?
1. 車資部份:因為我們都是自行開車(從彰化到新竹)就醫,該如何提出證據及車資證明,何種方式法院才會採信?
2.醫療部份:
A. 因為是頸椎受傷,已經一年確未完全痊癒,還在治療中,故向他要求還要半年的醫療費用,他要我們提出證明,該如何處理?
B. 因為西醫說要開刀治療,但是頸椎是很重要的部位不敢貿然開刀,所以轉向民俗醫療治療,我們已附上收據,他卻說這不是一般人所能承擔之費用,且質疑民俗療法及其收據之真實性,還要法院去查該診所的報稅資料,我們需要如何反駁?
(醫療診所為一個整骨小醫院,已經開業多年,有合法執照)
3.薪資賠償:因為工作是要負重,可是醫生有開證明說不能負重,而且也不能維持同一個姿勢太久,所以幾乎不能工作,但是受傷人是小工廠(負責人加員工只有2-3人)的負責人,平常工作部分都要委託其他人處理,所以要如何寫明賠償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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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可以提告對方:告訴乃論罪
對方在發生事故之時
的六個月內提出告訴是可以生效的
否則對方會喪失告訴權
告訴權人實施告訴後
再地方法院辯論終結前
對方如果撤回告訴是可以的
3.車禍發生後,
雙方就賠償之方式或數額有爭執時
就此部分以和解契約加以解決,
而避免訴訟所帶來的各種時間金錢上的浪費。
若加害人與被害人
有達成民事方面的和解,
在告訴乃論的過失傷害罪,通常會放棄或撤回告訴,
一併解決民、刑事紛爭。
一 .可以跟對方要求
1.工作賠賞(未上班天數*薪資多少金額)
2.車子損害賠賞
3.醫療賠賞(要醫療費用收據)
4.精神賠賞(要跟對方談的金額合理.對方能接受的費用之內)
5.如果對方是一個願意負責
事故後續處理的賠賞的人
會把對方後續醫料費用都賠
第五種的人現今的社會很少
大家都是賠的理賠越少越好
就看你碰到那種人
和解應注意的事項,
除了金額部分外,若被害人已經起訴,
加害人要注意一定要
要求被害人開立願意撤回告訴之文件。
被害人尚未起訴
則一定要要求被害人
開立放棄將來刑事告訴權的證明。
以免將來肇事者拿了錢
卻不撤回刑事告訴,
增加許多的麻煩。
而和解條件最好能於成立和解時全數履行完畢,
如須分期付款,
則以債務人能夠找人擔保或簽發本票較佳,
並於和解書載明
「如有一期未遵期履行,即視為全部到期。」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