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酒駕下猛藥 林佳龍建議修法沒入酒駕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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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後遇酒駕臨檢
不接受檢就好了
媽的,鬼島的法律,只處罰它可以處罰的人,而不是處罰沒遵守它的人
不接受臨檢,還有法官可以判行政處分無效,幫你背書呢,棍


※ 引述《jun21693 (Jun)》之銘言:

原文連結:

原文內容: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115/1278830/

治酒駕下猛藥 林佳龍建議修法沒入酒駕轎車

進入尾牙旺季,酒駕事件頻傳,台中市長林佳龍今天主持市政會議時指出,雖然政府積
極取締酒駕,甚至修法調高酒駕罰款金額,仍無法遏止酒駕者再度犯案傷人,所以他提
出「酒駕車輛是「犯罪工具」,將建議中央修法「沒入」!」相信沒收犯罪工具後,對
遏阻酒駕可有進一步的效果!

這是林佳龍日前推動一連三天「24小時全天候取締酒駕」政策後,對遏止酒駕再度出招
,希望藉由「警方加強取締」與「修法加重罰金與沒收酒駕車輛嚴懲」,雙管齊下遏止
酒駕。

林佳龍說,台中市積極取締酒駕有成,去年取締酒駕件數更高達1萬3037件,是六都最
多,也讓肇事案件與傷亡人數持續下降。他舉出酒駕傷亡人數從105年較於104年減少
20.3%,106年較105年減少25.9%等數據,強調台中市警察局取締酒後駕車執法計畫一年
比一年進步,「市府會持續努力,朝「酒駕零傷亡」的目標邁進,也將建議中央儘速修
法將酒駕車輛沒入」,相信在嚴法與加強取締雙重方向下,能進一步發揮遏阻酒駕效果。
(曾雪蒨/台中報導)

心得/說明:
這個想法立意良好,但感覺很難實現。
酒駕者駕駛的汽車又不一定為自己所有,可能是借的、租的,直接沒入恐怕會招致一堆
民怨。
而且酒駕者今天車被沒入...下次他可能換台車或跟別人借車照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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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dy avatarAndy2018-01-16
提高酒駕犯罪成本
Olga avatarOlga2018-01-17
銷毀才是正確,借的是助紂為虐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8-01-18
覺得不錯啊,租借的被沒收,肇事承租者自己想辦法賠一台
Adele avatarAdele2018-01-21
回去
Lauren avatarLauren2018-01-23
台中二手車行建議的方法嗎?
Carol avatarCarol2018-01-28
其實借車給人酒駕 那車主被處罰剛好
Tracy avatarTracy2018-01-30
敢把車借酒駕的人也太蠢了吧
Erin avatarErin2018-02-03
我覺得這個比吊銷執照實有效
Agnes avatarAgnes2018-02-06
鞭刑唯一解
Agnes avatarAgnes2018-02-07
這招不錯
Connor avatarConnor2018-02-12
支持,有錢喝酒沒錢搭計程車?...被罰活該!!!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8-02-14
直接把酒駕的拘留不是更好? 學學對岸 抓到酒駕先關15天
Tom avatarTom2018-02-17
這成本高多了 你最後一句就算換台車或借車 他還敢酒駕?
Iris avatarIris2018-02-17
我覺得沒入車牌 不得再領牌就可以了,沒入車輛
哪有這麼大的地方可以放這些大型犯罪工具
Hardy avatarHardy2018-02-20
不過這個感覺只是喊喊而已 中央會理他?
Emily avatarEmily2018-02-20
這裡沒寫肇事,所以沒肇事也可以沒收嗎?
Xanthe avatarXanthe2018-02-21
法拍掉可行嗎XD
Eartha avatarEartha2018-02-25
可以直接賣掉增加國庫收入也不錯啊
Madame avatarMadame2018-02-27
沒入,可以法拍啊,放心,地很大的
Eartha avatarEartha2018-03-02
取消可以拒測還比較實際點
Eartha avatarEartha2018-03-06
沒收-》法拍-〉成立受害人基金
Ethan avatarEthan2018-03-07
這個讚欸 比鞭刑好多了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8-03-11
呵呵....所以人民財產自由可以任意侵犯?...那乾脆沒入
Selena avatarSelena2018-03-13
建議直接法拍
Lydia avatarLydia2018-03-15
台灣沒入只是增加處理成本,又不會拍賣或是拿來再利用
John avatarJohn2018-03-15
銀行存款不更大快人心.....喊爽的和做實事是不一樣的好嗎
Mia avatarMia2018-03-17
像那些走私軍火一樣,如果確認並沒有犯案過的槍械,再
利用,不也提升執法單位戰力,降低預算支出
Agnes avatarAgnes2018-03-20
酒駕致命直接開放讓被害人家屬開車撞死就好了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8-03-24
台北市長還是馬小九的時候就提過了,現在都民國幾年了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8-03-28
這種政治小丑的語言只是讓社會更對立、非理性罷了 = =
Joseph avatarJoseph2018-04-01
沒入絕不可法拍,直接肢解銷毀,才會痛!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8-04-03
不夠,罰金要用 坐牢天數*((酒測值/0.1)的三次方)
George avatarGeorge2018-04-07
不得易科罰金,有錢人不怕罰錢,怕坐牢
Agatha avatarAgatha2018-04-11
能實際減少酒駕和違停我都支持
Queena avatarQueena2018-04-14
zizou其實不是侵犯人民財產 刑法規定犯罪工具得沒收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8-04-17
酒駕的被沒收車輛,不同意酒測的話,怎麼沒收呢?
Olivia avatarOlivia2018-04-18
引用這麼多推文結果跟內文沒關係是怎樣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8-04-22
覺得鞭刑比較有用耶!不管你有沒有錢,打在身上就是會痛
Harry avatarHarry2018-04-25
不然有錢人罰不怕的,9萬元對他們來說是小錢而已
Megan avatarMegan2018-04-27
打在屁股上,皮開肉綻的經驗會跟著他一輩子的
John avatarJohn2018-04-30
推 arains: 鞭刑唯一解
Steve avatarSteve2018-05-03
一堆作粗工領日薪的~ 90K是大錢也照樣酒駕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8-05-04
直接鞭刑且開放民眾觀看
Lydia avatarLydia2018-05-08
車輛沒入,拿去撞測,一舉兩得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8-05-10
拒絕酒測這條拿掉就好 什麼狗屁東西
Isla avatarIsla2018-05-15
死刑就好 屁話一堆
Lily avatarLily2018-05-18
這招不錯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8-05-19
你先看懂法官撤銷的理由 再罵法官 才不會顯示自己的無知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8-05-21
綠明顯,拒測現在就直接扣車了,繳完九萬才能領,而且酒
駕肇事無法拒測,拒絕吹氣就是送醫院強制抽血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8-05-21
大多數是只怕關而已。酒駕第一次關一週,接下來每次兩倍
Lily avatarLily2018-05-24
推直接拿掉拒絕酒測
Callum avatarCallum2018-05-29
拒檢就關車主。
Donna avatarDonna2018-06-02
所以沒肇事拒測就合理? 誰不知道這是讓有權勢的人避刑責
的後門啊. 鬼邏輯, 原來沒殺人就可以隨意開槍, 這意思?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8-06-05
有人怕罰,有人怕被關,酒駕應該要兩者都有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8-06-08
不接受酒測而改罰鍰的規定也要跟著改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8-06-09
公共危險罪刑法是重罪,偏本司法系統就是輕輕放下又能如何?
Dora avatarDora2018-06-11
酒駕是公共危險,撞死人還能被鑽理由策銷,這不是鬼島是什麼
Irma avatarIrma2018-06-13
哪位利委為立法自己搞自己???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8-06-17
剁gg唯一解
Regina avatarRegina2018-06-20
法官認證:遇到臨檢立馬滑到路邊自鎖裝睡=>OK的,免罰!
Kama avatarKama2018-06-22
鞭刑啦有錢人才不怕
Emily avatarEmily2018-06-26
白癡...
Ula avatarUla2018-06-28
修刑法才是正解, 酒後的犯罪行為視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