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可否敦請政府規劃【電動代步車】的路權問題? - 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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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很多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常年需要逐月定期乘【電動代步車】到醫院就醫,或尚可由其個人開車,或須由家人代為開車,已經成為普遍的事。近據聯合報B〡宜花〡運動版報導~“被撞,沒路權違規,照開單阿公阿嬤電動車別上路【記者甘育瑋/花蓮報導】花蓮市一名行動不便的老人,日前以醫療用四輪電動代步車上路,卻被後方機車追撞,傷重不治。花蓮警分局提醒民眾,家中若有使用電動車的老人,務必告誡勿駛上一般道路,以免發生憾事。花蓮警分局觀察發現,花蓮市區常見行動不便的老人,將醫療用的四輪電動代步車,行駛在一般道路上,因為老人對突發狀況的反應較慢,又任意橫越馬路或穿梭在車陣當中,實在險象環生,近來已陸續傳出交通事故。警方說,由於此類型電動車,並沒有路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反而要負起較大的肇事責任,毫無保障。警方呼籲,家中若有購置電動代步車給老人使用的民眾,務必告誡長輩們勿將電動車駛入道路,以確保生命財產安全,避免因為一時疏忽導致意外。另外,警方強調,無論是醫療用四輪電動代步車,或一般常見的電動機車,如果行駛在道路上,未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行駛等違規行為,仍可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予以開單告發。”發問者基於上述聯合報的新聞報導,心有所感,謹特提此發問,敬供大家參考指教。...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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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 avatarOscar2011-05-06
有空去這部落格看看,有很多電動車類資訊及各類電池比較和政府補貼資訊和社會補助和公益活動.http://tw.myblog.yahoo.com/h0324ken電動代步車不是汽車類也不是機車類.行駛道路,違反汽.機行駛規定條文,依各該條規定處罰.明定非屬汽車及動力機械範圍之動力載具(如電動休閒車電動滑板車..),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者之處罰規定屬於行政院衛生署公告醫療用電動車類,其於道路上應遵守一般行人之管制規定.按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上開之醫療器材,因其使用目的及功能有別於一般車輛,係視為行人活動之輔助器材,只能在人行道行駛,如在未劃設人行道,而行駛於道路上時,應遵守一般行人管制規定。如果人行道無法行駛請靠路邊行駛.電動休閒車和電動代步車又不一樣.(最好購買大品牌才有保障,要醫療器材類電動代步車)購買電動代步車,記得一定買有衛生署許可認證通過才是電動代步車.電動休閒車等之動力載具,並不得行駛於道路。沒有衛生署認證通過是電動休閒車類.參考資料,政府交通安全入口網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e/mp?mp=12011-05-0914:50:44補充:任何車輛未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行駛等違規行為,仍可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予以開單告發。(汽車和機車也是一樣)2011-05-0914:51:33補充:任何車輛未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行駛等違規行為,仍可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予以開單告發。(電動代步車和電動自行車也是一樣)...Showmore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1-05-07
規定在人行道限於道路規劃只能靠邊行!!
Robert avatarRobert2011-05-08
沒錯,騎車一定要靠右邊騎,要不然跌倒,可能還要賠別人的修車費。
Isla avatarIsla2011-05-04
慢車~電動腳踏車都要靠邊行駛~不過往往有些老人家都直接行駛在路中間~鄉下最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