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對方一直叫我賠)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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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我騎車直行.遇到紅燈右轉的機車讓我摔車但是互相都沒碰撞到.後來我問交通隊的人我:他紅燈右轉嚇到我.這樣我可以告他或要求他賠償嗎?警方:你們沒有碰撞到怎麼成立肇事?如果要告.你拿什麼證據告?最多只能開對方違規.如果是他害妳摔倒沒碰撞到.你這叫自摔後來我去問同學他爸.他爸對這方面

All Comments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2-02-11
因一方闖紅燈致使另一方緊急處置造成甩車致傷,隨然不構成傷害罪刑責但闖紅燈這一方卻構成「危險駕駛行為妨害公共交通安全刑責」,所以你應該是舉證以「危險駕駛行為妨害公共交通安全刑責」告刑事逼對方和解賠償處理事件,搞錯方向又用法錯誤造成一步錯步步錯
Lucy avatarLucy2012-02-09
板大問的是新事件只是想到舊經驗,自然追溯期已過記得有問過一個案例閃違停的機車被後方車撞違停雖沒碰到亦有責失或許可以參考至於人沒傷是告不告得成的重點其它都是精神上的損失...
Irma avatarIrma2012-02-12
3年前的已經過了時效了你已經沒有權力告了刑事半年民事2年
Donna avatarDonna2012-02-10
追訴期早已過去,你讓他人誤導了,車禍並不是有碰撞才成立,不過令人好奇的是紅燈右轉和直行車如何產生對應關係,紅燈直行車也要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