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檢舉一台車跨越雙黃線,和未使用方向燈
被員警已
"屬同一行為重複檢舉,爰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第1項
第2款之規定,以不予舉發處理"
跨越雙黃線和未使用方向燈屬於同一違規行為嗎?
另檢舉臨時違規停車,前後鏡頭各5秒(那台車車身都一半停在道路上了,後照鏡也收起狀態),
被回覆23條第 4 款規定
"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
桃園平鎮真的是各種打槍,有沒有辦法投訴阿....
--
被員警已
"屬同一行為重複檢舉,爰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第1項
第2款之規定,以不予舉發處理"
跨越雙黃線和未使用方向燈屬於同一違規行為嗎?
另檢舉臨時違規停車,前後鏡頭各5秒(那台車車身都一半停在道路上了,後照鏡也收起狀態),
被回覆23條第 4 款規定
"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
桃園平鎮真的是各種打槍,有沒有辦法投訴阿....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