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四個月前,小叔開著載貨用小貨車違規左轉,這時後方來了一輛直行機車(無照且載著兩個小孩,當下還在講手機),直接撞上小貨車的屁股。
第一次調解,對方開口要三萬元和解,說是要補償小孩將來整型的費用(沒外傷,對方說是傷在口腔裡),小叔沒答應。之後法院判決書下來,內容對我小叔不利,意指我小叔不顧前方有直行機車,硬是要違規左轉,造成糾紛。對方當然也有收到判決書,得知判決對他們有利,他們改口從三萬要十一萬,裡面包含了要六萬的精神補償和整型費。
筆錄內容,是記載著對對方有利的說詞,因小叔一整天工作下來,已累翻了,所以他根本沒細看筆錄的內容,就簽名。問題如下:
1. 筆錄不符合當時我小叔講的,可能重作筆錄,或是調閱影音檔嗎?
2. 對方無照 又超載 還邊講電話,這點他們就不用負責嗎?
3. 如果我要上訴要準備什麼東西.. 沒打過官司 也沒錢 可以不找律師 自己來嗎
以上 請大家給我意見
第一次調解,對方開口要三萬元和解,說是要補償小孩將來整型的費用(沒外傷,對方說是傷在口腔裡),小叔沒答應。之後法院判決書下來,內容對我小叔不利,意指我小叔不顧前方有直行機車,硬是要違規左轉,造成糾紛。對方當然也有收到判決書,得知判決對他們有利,他們改口從三萬要十一萬,裡面包含了要六萬的精神補償和整型費。
筆錄內容,是記載著對對方有利的說詞,因小叔一整天工作下來,已累翻了,所以他根本沒細看筆錄的內容,就簽名。問題如下:
1. 筆錄不符合當時我小叔講的,可能重作筆錄,或是調閱影音檔嗎?
2. 對方無照 又超載 還邊講電話,這點他們就不用負責嗎?
3. 如果我要上訴要準備什麼東西.. 沒打過官司 也沒錢 可以不找律師 自己來嗎
以上 請大家給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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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錄不能重做
有影音檔的話,可針對內容不符部分,要求調閱。
但不知你所謂的筆錄,是在哪做的
若是在車禍現場做的,恐怕就沒有錄影囉
2. 對方無照 又超載 還邊講電話,這點他們就不用負責嗎?
無照、講電話還是要負責,但負的責任是行政違規責任
警察還是會開罰單給對方,但無照駕駛與車禍未必有關聯性
而講電話部分則可能分心,導致未注意車前狀況,可能可構成肇事次因
3. 如果我要上訴要準備什麼東西.. 沒打過官司 也沒錢 可以不找律師 自己來嗎
你可以到司法院網站,下載書狀範例,寫好之後,向檢察官提書上訴要求
這種交通官司並不會太難,可以不用請律師
依版大所述,應該是接到過失傷害的判決
由上面簡單的描述來看,違規左轉的確是肇事主因
依刑法過失傷害規定,只要有過失+傷害,這罪就會成立
而違規左轉就是個很明顯的過失行為
所以只要對方有受傷,不論對方有沒有錯(責任)
再加上自己本身明顯的過失(違規)行為
這樣被判有罪是一定的結果,過失傷害罪並不會因為對方有錯
而使得自己本身獲判無罪,因為對方的責任是另外一件事
與過失傷害成立與否無關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個人覺得上訴的意義不大
因為過失傷害罪判的並不重,上訴也不可能變無罪
所以何必浪費那時間呢
交通事故發生後,一般分為兩種責任
一種是刑事過失傷害,另一種是民事的損害賠償
版大刑事部分已經接到判決了,對方接著要求的十一萬就是民事賠償
刑事判決雖對對方有利,但這並不代表民事求償就會得到相同的結果
因為刑事判決對於民事並沒有約束力
對方有受傷、有財損,賠償是一定要的
對方可要求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財損、所增加的支出、精神慰撫金等
詳細內容知事+已經有很多了,可自己搜尋一下
只是金額未必會是對方所要求的金額
一般而言,如無重傷,精神慰撫金不會那麼高
而整形也已有必要為限,且醫療部分可要求對方提出單據
以上一些簡單意見供參考
就題中僅有的隻字片語看來,
未遵守道路號誌(或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是車禍事故主因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七款: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一、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燈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為準。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