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oooooooo (-.-)》之銘言:
: ※ 引述《caeasonfb (eason)》之銘言:
: : 原文連結:
: : https://video.udn.com/news/1204664
: : 原文內容:
: : 彰化縣鹿港鎮鹿草路2段242巷與吳厝巷9號路口,昨天傍晚5時21分許,發生一輛轎車
接
: : 與3輛機車相撞車禍,造成轎車駕駛與3名機車騎士共4人受傷,其中1名騎士還跌落2
公?
: : 深水溝,因受到骨折,經消防人員下到水溝,用梯子將他救起送醫,車禍原因主要是
路
: : 未減速,肇事原因警方調查中。
: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 : 鄉下超多這種無紅綠燈的路口。這台四輪看起來也開得很慢,還是被機車夾殺。
: : 開車遇到這種路口該怎麼開比較好? 請懂法規有品德的車板車友分享一下。
: 我是原文推文5樓
: 看完其他的人推文
: 又跑去找影片確認(4/18車友群有傳)
: https://i.imgur.com/BGaxm0P.jpg
: 地上確實沒有停止線
: 是小弟目幹了,抱歉
: 昨天接小孩回家的路上,走過這個路口
: https://i.imgur.com/a2OAwYn.jpg
: 想到這則貼文,就拍了下來
: 當然照片中標線幹道與無標線支道很明確
: 且皆劃有停止線
: 與新聞中的產業道路情形不盡相同
: 不過,危險的程度完全一樣.....
: 因為在台灣,即便你是幹道,有優先權
: 「你確定支道的人知道嗎?」
: 真的發生車禍
: 你確定你會0肇事責任
: 確定機車騎士不會告你傷害
: 確定他有第三責任險或財力可以賠你
: 我不敢確定
: 所以我都會停下來確定左右「沒有來車」
: 注意,是「沒有來車」
: 機車的加速度,坐在汽車內很容易誤判
: 也別有那種「他還很遠,他會讓我」的心態
: ——
: 題外話,我蠻好奇這件後續的肇事責任分析
: 一個秀的比一個快,這樣都沒責任的嗎?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工作幾乎天天看車禍。
我自己的感想是這樣:
在事故發生之前,路權是誰的不是很重要,不要發生比較重要。
在事故發生人受傷之後,肇責也沒意義,人受傷就受傷了,眼睛沒了手指沒了,肢體沒了
,人毀容了,癱瘓了,智力缺損了。
我全對,我完全路權,我還零肇責,但是我眼睛瞎了,手指沒了,毀容了,腿瘸了。
對方保險超額全賠,財損傷害完全給付。
我壞掉了就壞掉了。
看多了,天天看天天處理這些傷患,我的感想就是這樣,路權是誰的,肇責是誰的是鑑定
的人和保險業者的問題。
我是開車騎車的人,我的問題是安全。
路權是我的,但是我不想受傷,於是我小心一點讓三寶先過。
路權是我的,我不想撞爆別人,於是我小心一點讓三寶先過。
路權是誰的肇責是誰的真的一點都不重要。
第三人超額財損保起來才幾千塊一年。
眼睛瞎了毀容了殘廢了是一輩子。
誰的路權誰要讓很重要嗎?
不要受傷才重要。
我現在就是在午餐有沒有優惠卷的階段
大家在哪個階段看推文就知道了。
https://i.imgur.com/aRhEeNk.jpg
正好在那個被生活工作幹的服服貼貼認清現實的狀態。
--
: ※ 引述《caeasonfb (eason)》之銘言:
: : 原文連結:
: : https://video.udn.com/news/1204664
: : 原文內容:
: : 彰化縣鹿港鎮鹿草路2段242巷與吳厝巷9號路口,昨天傍晚5時21分許,發生一輛轎車
接
: : 與3輛機車相撞車禍,造成轎車駕駛與3名機車騎士共4人受傷,其中1名騎士還跌落2
公?
: : 深水溝,因受到骨折,經消防人員下到水溝,用梯子將他救起送醫,車禍原因主要是
路
: : 未減速,肇事原因警方調查中。
: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 : 鄉下超多這種無紅綠燈的路口。這台四輪看起來也開得很慢,還是被機車夾殺。
: : 開車遇到這種路口該怎麼開比較好? 請懂法規有品德的車板車友分享一下。
: 我是原文推文5樓
: 看完其他的人推文
: 又跑去找影片確認(4/18車友群有傳)
: https://i.imgur.com/BGaxm0P.jpg
: 地上確實沒有停止線
: 是小弟目幹了,抱歉
: 昨天接小孩回家的路上,走過這個路口
: https://i.imgur.com/a2OAwYn.jpg
: 想到這則貼文,就拍了下來
: 當然照片中標線幹道與無標線支道很明確
: 且皆劃有停止線
: 與新聞中的產業道路情形不盡相同
: 不過,危險的程度完全一樣.....
: 因為在台灣,即便你是幹道,有優先權
: 「你確定支道的人知道嗎?」
: 真的發生車禍
: 你確定你會0肇事責任
: 確定機車騎士不會告你傷害
: 確定他有第三責任險或財力可以賠你
: 我不敢確定
: 所以我都會停下來確定左右「沒有來車」
: 注意,是「沒有來車」
: 機車的加速度,坐在汽車內很容易誤判
: 也別有那種「他還很遠,他會讓我」的心態
: ——
: 題外話,我蠻好奇這件後續的肇事責任分析
: 一個秀的比一個快,這樣都沒責任的嗎?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工作幾乎天天看車禍。
我自己的感想是這樣:
在事故發生之前,路權是誰的不是很重要,不要發生比較重要。
在事故發生人受傷之後,肇責也沒意義,人受傷就受傷了,眼睛沒了手指沒了,肢體沒了
,人毀容了,癱瘓了,智力缺損了。
我全對,我完全路權,我還零肇責,但是我眼睛瞎了,手指沒了,毀容了,腿瘸了。
對方保險超額全賠,財損傷害完全給付。
我壞掉了就壞掉了。
看多了,天天看天天處理這些傷患,我的感想就是這樣,路權是誰的,肇責是誰的是鑑定
的人和保險業者的問題。
我是開車騎車的人,我的問題是安全。
路權是我的,但是我不想受傷,於是我小心一點讓三寶先過。
路權是我的,我不想撞爆別人,於是我小心一點讓三寶先過。
路權是誰的肇責是誰的真的一點都不重要。
第三人超額財損保起來才幾千塊一年。
眼睛瞎了毀容了殘廢了是一輩子。
誰的路權誰要讓很重要嗎?
不要受傷才重要。
我現在就是在午餐有沒有優惠卷的階段
大家在哪個階段看推文就知道了。
https://i.imgur.com/aRhEeNk.jpg
正好在那個被生活工作幹的服服貼貼認清現實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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