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join.gov.tw/idea/detail/e04472d0-2ee2-4863-89b1-256a81f363c4
經洽交通部表示,查Uber已於106年2月中止提供自用車輛客運經營服務,並於同年4月轉
型宣稱與小客車租賃業者合作,媒合業者與消費者提供合法運輸服務,考量本案Uber已遵
照政府「納管、納稅、納保」原則調適營運模式,目前並無不合法問題,因此本案不進入
附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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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前來看,Uber無違法 合法經營,就算遊走灰色地帶或是法律邊緣,仍然是合法。
租賃汽車以及代僱駕駛,就已經不是計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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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是一個國際性的電子商務,一個比台灣大車隊規模大上千倍的怪獸,等它IPO上市,
以及陸續併購,在各國合法率越來越高時,遲早在全世界大部份國家的佔有率都是龍頭。
站穩全世界後,要在台灣成立一個計程車車隊,全部駕駛有職業駕照跟計程車職照,
車裡面照跳錶,但收費照Uber叫車時跳出的費率計收,若叫車的費率大於跳錶費率,則修
正金額會跳錶費率,若真的要客製跟你玩在地合法,我相信Uber絕對有這個實力。
Google、Youtube、Facebook、Netflix、Amazon、Shoppe、Uber,這些國際性的電商來台
賺錢,目前對跨境電商抽取營業稅5%,並開始要開立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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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客愛用Uber,如果台灣傳統的運輸業做得夠好,一些觀光指南就要去指導使用台灣
當地的叫車APP,如果這些APP沒有全球語言,基本上對觀光而言都是不及格。
國人對於計程車跟Uber,整體評價還是Uber領先許多,透明計費、定位派車都是個趨勢,
政府在Uber進註這幾年間也不促使使用電子商務讓台灣運輸業進步,台灣大車隊APP,
與其他國家叫車軟體相比,肯定是不及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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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稅貢獻多、收費透明便宜、國人支持度高,已從輔導成合法又要修法成不合法。
說句公道話,要是Uber合作的租賃車駕駛數比計程車駕駛數多,就不會有這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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