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我的和解金要訂大約多少錢呢? - 開車
By Valerie
at 2009-09-20T00:00
at 2009-09-2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在兩個月前發生了車禍
當時我騎100機車,對方開車。
在機車優先道上我要直騎,對方右轉。
撞到後對方有下車,把我拉起,也將我機車牽起來
(當時我暈暈的,他還硬拉我起來)
(我有說明我不舒服,他還是硬拉我起來)
然後說謊說他家住在前面十公尺的房子那間。
叫我去他家。(當然不肯,而且也傻眼,應該送我去醫院吧)
後來對方就自顧自的開車離去
我更加傻眼,他拉起我只為了讓他的車可以順利右轉。
講那麼多只因我有路人來關心我。
他肇事逃逸後,警察花了一個禮拜的時間調路口監視器
才抓到他。
到警局做筆錄時
我才發現他家住在隔壁村莊,根本不是他說的十公尺前的房子
但他還是辯稱隔壁村莊那間沒再住了。
(警察還是去他真正的家拍下他的車子照片供我指認)
他在警局還是滿口謊言
且很有誠意的跟我說我們私下和解
之後卻辯稱他的車子去修理,就沒再有消息。
警察聯絡都使用拖延戰術
我自己跟家人打去他都打太極,還很兇。
說我要告就去告。
之後當然送交法院。
現在雖然還沒有法院通知,且也沒要和解。
不過我想他就算不和解,到時法院也是會對他判民事跟刑事的
賠償。
所以我還是得先想想和解金的問題。
想請問當時我身上多處擦傷瘀青
門牙斷掉一顆,下疤撞傷(到現在還腫一顆未消)
重點是牙齒的治療
因為價錢的問題
所以考慮了做牙橋3顆3萬(1萬/顆)
因為車禍關係所以牙齒鬆動,
門牙缺了一個月才開始治療(常常被笑)
現在裝上很醜的臨時假牙後一個多月還是會痛(因為撞擊)
所以要一直觀察
其他牙齒因為撞到時連帶關係都會有點痛
尤其我右邊上下排的牙齒
撞到後不論吃熱的冷的溫的都會痛而且很敏感刺激
現在一切都還在觀察與治療
到現在兩個多月(看診費用+診斷書費用大約兩千)
還有當時我車禍請假了一天半薪資1680
加上牙橋費用
精神賠償(撞到後不道歉及肇事逃逸)(無意和解)(我缺牙了一個月)(我牙齒痛了兩個多月到現在還無法裝上永久牙套)(後續觀察半年以上)
麻煩大家幫我算算我大約多少和解金才合理呢??
麻煩~謝謝大家。
p.s.警察那邊的證明,還有醫院的證明我都有。
Update:
我有提出過失傷害之刑事告訴,且警察也已把案件送上去。
現就等檢察官通知到庭。
所以想在到訊前想好,賠償金到底多少才合理。
(警察跟我說要先想好,等到時檢察官問才不會不知道)
麻煩大家幫我算算~謝謝
當時我騎100機車,對方開車。
在機車優先道上我要直騎,對方右轉。
撞到後對方有下車,把我拉起,也將我機車牽起來
(當時我暈暈的,他還硬拉我起來)
(我有說明我不舒服,他還是硬拉我起來)
然後說謊說他家住在前面十公尺的房子那間。
叫我去他家。(當然不肯,而且也傻眼,應該送我去醫院吧)
後來對方就自顧自的開車離去
我更加傻眼,他拉起我只為了讓他的車可以順利右轉。
講那麼多只因我有路人來關心我。
他肇事逃逸後,警察花了一個禮拜的時間調路口監視器
才抓到他。
到警局做筆錄時
我才發現他家住在隔壁村莊,根本不是他說的十公尺前的房子
但他還是辯稱隔壁村莊那間沒再住了。
(警察還是去他真正的家拍下他的車子照片供我指認)
他在警局還是滿口謊言
且很有誠意的跟我說我們私下和解
之後卻辯稱他的車子去修理,就沒再有消息。
警察聯絡都使用拖延戰術
我自己跟家人打去他都打太極,還很兇。
說我要告就去告。
之後當然送交法院。
現在雖然還沒有法院通知,且也沒要和解。
不過我想他就算不和解,到時法院也是會對他判民事跟刑事的
賠償。
所以我還是得先想想和解金的問題。
想請問當時我身上多處擦傷瘀青
門牙斷掉一顆,下疤撞傷(到現在還腫一顆未消)
重點是牙齒的治療
因為價錢的問題
所以考慮了做牙橋3顆3萬(1萬/顆)
因為車禍關係所以牙齒鬆動,
門牙缺了一個月才開始治療(常常被笑)
現在裝上很醜的臨時假牙後一個多月還是會痛(因為撞擊)
所以要一直觀察
其他牙齒因為撞到時連帶關係都會有點痛
尤其我右邊上下排的牙齒
撞到後不論吃熱的冷的溫的都會痛而且很敏感刺激
現在一切都還在觀察與治療
到現在兩個多月(看診費用+診斷書費用大約兩千)
還有當時我車禍請假了一天半薪資1680
加上牙橋費用
精神賠償(撞到後不道歉及肇事逃逸)(無意和解)(我缺牙了一個月)(我牙齒痛了兩個多月到現在還無法裝上永久牙套)(後續觀察半年以上)
麻煩大家幫我算算我大約多少和解金才合理呢??
麻煩~謝謝大家。
p.s.警察那邊的證明,還有醫院的證明我都有。
Update:
我有提出過失傷害之刑事告訴,且警察也已把案件送上去。
現就等檢察官通知到庭。
所以想在到訊前想好,賠償金到底多少才合理。
(警察跟我說要先想好,等到時檢察官問才不會不知道)
麻煩大家幫我算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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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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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auren
at 2009-09-23T14:46
at 2009-09-23T14:46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的部份"
刑法第185條之4:妨害公共危險罪屬[公訴],警方務必要逕行函送地檢署偵辦,不因為你與被害人達成民事和解,而免除被提起公訴,不同於過失傷害屬[告訴乃論]得因與告訴人達成民事和解,並撤回告訴而免於提起公訴。
[肇事逃逸]原本就不在理賠範圍,保險公司一定會拒賠。
不過完全不會影響到,你申請理賠的權益。
強制險是公辦民營,採無過失主義ˋ交叉理賠,不論肇責歸屬,都會理賠。
但是其理賠範圍,僅就醫療有效收據部份:
採實支實付理賠,減少勞動力損失ˋ精神慰撫金都不在理賠範圍之內。
財損部份:
也不在理賠範圍。
所以強制險,不可能ˋ也無義務,派員出面協助任何善後事宜,僅就有效收據實支實付。
受傷被害人[你]"可跳過和解,自行向保險公司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同項ˋ同額的理賠。
再由基金會向對方車主追償,所給付的理賠金。
本案對方不只是賠錢而已,還同時觸犯二項罪刑:
除觸犯刑法第185-4條:妨害公共危險罪犯罪之外,還有一筆過失傷害罪。
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另一方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刑法第 284 條 :[告訴乃論]追溯期6個月 。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既然對方說話如此傲慢不客氣傷人,就無須再給他有任何喘息的機會,也不需浪費時間申請調解。
我們稱這種人是典型,不見棺材不流淚型的被告,那就要他等著被起訴ˋ被判刑,同時留下一筆刑事前科紀錄,這點100%不用懷疑,絕對是可以預期的最終結果。
你還是趕快在追訴期限案發6個內,就刑事部份提告,才是正確的作法,運用[以刑逼民]的訴訟技巧,逼迫對方也是你的最佳籌碼。
現在對方最怕的就是你對他提出過失傷害之刑事告訴,運用以刑逼民的訴訟程序,達成民事和解的目的。
假設真的不能取得共識和解,對方必須將刑事部份的易科罰金,一併列入[訴訟成本]考量,本案若在偵查終結前不能和解,對方被提起公訴是無庸置疑的。
若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仍無法達成和解,被判刑也是絕對可以預期的結果,以二個月有期徒刑計算[甚至更高],易科罰金就高達6萬元,縱使輕傷獲得輕判拘役50天也要花5萬元,外加一筆過失傷害前科紀錄,刑事部份判決確定,民事部份還是要賠,只是理賠金多寡而已。
刑事歸刑事ˋ民事歸民事。
民事部份"
可以考慮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但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只不得在警局提出,連在地檢署都不得提出,縱使提出也會被地檢署,依違背刑事訴訟法而直接遭受駁回。
刑事訴訟法第 488 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
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簡單的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在檢方偵查終結ˋ提起公訴之後,進入法院一審時,在辯論終結之前的,任何時段ˋ或庭訊中,在刑事庭逕行提出,法院會要求你遞狀。
但不表示刑事庭就一定會就民事部份一併做出判決,金額差距太大還是會移往民事庭繼續審理,差別在於不用繳交裁判費用[俗稱訴訟費]。
換言之:
在實務上刑事尚未確定之前,民事部份必然會有爭議存在,所以縱使已提出附帶民事訴訟,並不代表民事部份就一定會提早審理ˋ判決。
訴訟程序:
回原處理單位,找原處理警員,說明要正式製作過失傷害刑事告訴筆錄即可。
原單位製作筆錄後,警方會隨案將現場圖ˋ照片~等警訊資料附卷,轉送刑事組,再由刑事組函送地檢署,接著就在你家等候傳票即可,無須自己撰寫
2009-09-20 19:53:36 補充:
[理賠]顧名思義,[合理的賠償],只要是有憑有據的求償,都可認定為合理求償,法院是依憑據裁定判決。
開價多少是被害人或家屬的權利,是否合理裁判權在法院,求償必須要有憑ˋ有據,不是用預估的ˋ也不是用想像的ˋ更不是用嘴巴隨便說一個數目就該給,法院也不可能照准。
2009-09-20 19:55:19 補充:
理賠項目與標準:見以下列表:[依肇事比率分攤]
侵權損害民事賠償,追溯期限為二年。
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
一 : 醫療費用。民法第191-2條: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
以醫療收據為憑。
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2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
2009-09-20 19:57:24 補充:
茲因超過字數限制
其他補充
PO於
意見欄
2009-09-20 19:57:44 補充:
二 :減少勞動力損失。
民法第193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三 :非財產上之損害 [俗稱精神撫慰金]。
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依循。
By Joe
at 2009-09-22T15:12
at 2009-09-22T15:12
收據),醫生的診斷書(有沒有註明需修養幾天),精神慰撫金(不要
想獅子大開口),由你敘述的傷勢,總求償金額列個五萬左右就已
經差不多了,不要想太多。
PS:常見法院判決,撞成植物人,精神慰撫金在一百萬上下,撞到
眼瞎、截肢的也差不多在四十萬到六十萬間,骨折修養半年的
也不過一、二十萬,再衡量你的傷勢,真的不要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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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不知道該怎ㄇ考取執照及相關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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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幫忙提供成泰、和泰、大慈這三家駕訓班訊息,謝謝^^
By Ade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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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9-18T00:00
想請問各位有參加這三家駕訓班的朋友以下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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