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待過公司這樣做法~你會接受嗎? - 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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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96年近入這家公司服務在今年3月開公司車出勤結果公司車竟被別人撞到!(對方也是公司車載飲料的貨車!我是小車~他大車~)事後公司與對方調解3次都無法達到共識!於是便走向法院途徑!(因為車子修理賠償經額需16000多...對方不認為應該賠這麼多...)因為本身對這家公司早就有不太好的觀感於是在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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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avatarTom2009-12-25
在今年3月開公司車出勤結果公司車竟被別人撞到!(對方也是公司車載飲料的貨車!我是小車~他大車~)事後公司與對方調解3次都無法達到共識公司的幹部卻跟我說:這次可能是最後一次判決!如果對方再堅持全部金額不理賠~只願意賠個幾千塊的話!那剩下的金額就該你來負責...是我跟在接洽負責.我們都是員工
Steve avatarSteve2009-12-24
要看你在駕駛車輛時有沒有故意或過失,如果有,那你需要負一點責任,如果沒有故意過失,你就不需要管公司怎麼想。其次,法院會判決對方應該負責的範圍,差額部分,有一部分是因為根本與本案件無關,另外一小部分可能就是你們有過失的部分。你如果有責任,頂多就是對那一小部份負責。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