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車子停在路邊的停車格內,
過了幾小時,接到警察電話說有人撞到我的車,
趕回去現場看,車子後保險桿跟左葉被撞傷,
當時警察叫我簽名 說對方會幫我 回復原狀,
我們雙方各拿一張 交通事故當事人 登記聯單,
後來我去原廠估價,今日給對方估價單
但對方說太貴,要去他指定的保養廠烤漆跟板金,
我不太想去外面的保養廠
請問 我不能指定回原廠 板金跟烤漆嗎?
車子目前到現在也沒去過外面的保養廠,
另外我車子有丙式車險,目前我該怎麼處理呢?
希望給我些建議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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