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車禍~和解金額談不攏~是獅子大開口嗎? - 汽車
By Mary
at 2007-12-28T00:00
at 2007-12-2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大大好....
因為第一次發生車禍
有些問題想請大大們幫忙
事情是這樣的
當時是綠燈我是開車開汽車道要右轉
對方是機車道直行機車而發生擦撞
我沒喝酒也沒超速
交通隊事故研判表出來是我肇責100%
因轉彎車未讓直行車(還吃了一張900元罰單= =")
我也願意賠償對方(因車子保了新安東京的全險)
但對方只有腳踝擦傷及撞到屁股
醫生證明說脊椎脫位(我也不知道這算嚴不嚴重)
說要復健(但我陪他去看過一次醫生~就是用電療方式而已)
但醫生證明也沒說要休養多久
對方是國小老師
休養了一個半月~期間我不乏電話關心及住院探望
出來談時還跟我說他是虔誠基督徒
不會要求一些有的沒的~應該負責的就應該賠償
但一開口就要50萬= ="
其中精神賠償20萬
後續醫療10萬
高鈣營養品8萬
薪資補償6萬多
醫藥費2萬多
看護2萬(他請鄰居照顧~拿張A4紙寫說茲收到他2萬元看護費~這樣也算= =")
及修車2-3千元
但保險公司只願賠8萬元
其中只願賠償其醫藥費2萬多及修車費
並評估其傷勢約休養一個月薪資補償5萬多
但對方不接受~表示金額差距太大~
並表示連申請調解也不用了~浪費彼此時間
要直接提告~並提告的話要告我加重傷害罪及民事賠償150萬= ="
我從頭到尾都採低姿態與對方談~
也向其表示過我家裡環境不好
一個月三萬多要付車貸又是單親家庭
最大能力可能就是自己另外再包個一萬元紅包給他
但對方仍表示事情發生了就要有誠意解決
噓寒問暖的表面功夫誰不會
一萬元~?!笑死人= ="
有幾個問題想請問大大們:
1.脊椎脫位很是嚴重的問題嗎?會比骨折來的嚴重嗎?
2.他開50萬他覺得很合理~請問有經驗的大大們這樣很合理嗎?
3.如果他真的去告我加重傷害及民事求償150萬告得成嗎?
4.請問對方這樣我還需要繼續低姿態再跟他談嗎?
5.一般像我這樣的案例真的上了法院~法官一般都判怎樣?
我知道過失傷害都6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但一般都判幾個月左右?
因為判太重的易科罰金我也付不出來~真的要進去蹲的話就失業了....
6.及保險公司的人說上了法院法官民事判我應陪多少的話在我保額之內他們都會給付是真的嗎?(怕到時也要叫我自己付)(我的保額好像是200/2400萬的那種~我也不太懂~只知道比一般的高一點~)
謝謝各位大大~~感激不盡
可憐人...........
已更新項目:
我依然是先依照保險公司的建議
先去申請調解~對方去不去是他的問題
保險公司的人說他不去的話
到時可以跟法官說我們有意和解
但對方不去堅持要告我們也沒辦法
法官會列入考量
是真的嗎?
2 個已更新項目:
我有去調過肇事紀錄研判表了
肇因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我的肇責的確是100%
我是有打方向燈且轉彎前有停在路口等一下
讓了兩台車過後才剛要起步就與她擦撞了
印象中他騎蠻快的也可能是因為死角所以沒看到
我第一時間做筆錄時我也嚇到了
警察問我當時時速多少
一時間沒有概念~就說約30-40吧
但後來自己開車時覺得30-40蠻快的
仔細想起來那時才剛起步而已
我的右前擋泥板才只有刮傷
右前擋泥板連凹都沒凹
右前葉子板連刮傷痕跡都沒有
如果當時速度真的有30-40的話一定不只這樣而已
3 個已更新項目:
已問過交通隊他們說筆錄不能更改
只能上法庭是在剛法官說
不知道法官是否會採信~唉~= ="
對方是沒有開刀
是有去買護腰來配帶及持續去電療
但他都說電療是去復健
講的很像很嚴重
至於我投保的事新安東京的產險
有投保強制險及第三責任(好像也叫任意險似的)
但保險公司一開始跟對方說理賠金額對方不滿意時
理賠專員竟跟他說人又不是他撞的
他只負責理賠~要大小聲去找當事人而激怒對方
害對方轉而對我抱怨
這點我對新安的理賠人員還蠻不能接受的
話說的是沒錯~但對方聽到理賠金額已經不滿
還跟對方說人又不是他撞的這樣的話
想當然而對方會有什麼反應.......真是的.....
因為第一次發生車禍
有些問題想請大大們幫忙
事情是這樣的
當時是綠燈我是開車開汽車道要右轉
對方是機車道直行機車而發生擦撞
我沒喝酒也沒超速
交通隊事故研判表出來是我肇責100%
因轉彎車未讓直行車(還吃了一張900元罰單= =")
我也願意賠償對方(因車子保了新安東京的全險)
但對方只有腳踝擦傷及撞到屁股
醫生證明說脊椎脫位(我也不知道這算嚴不嚴重)
說要復健(但我陪他去看過一次醫生~就是用電療方式而已)
但醫生證明也沒說要休養多久
對方是國小老師
休養了一個半月~期間我不乏電話關心及住院探望
出來談時還跟我說他是虔誠基督徒
不會要求一些有的沒的~應該負責的就應該賠償
但一開口就要50萬= ="
其中精神賠償20萬
後續醫療10萬
高鈣營養品8萬
薪資補償6萬多
醫藥費2萬多
看護2萬(他請鄰居照顧~拿張A4紙寫說茲收到他2萬元看護費~這樣也算= =")
及修車2-3千元
但保險公司只願賠8萬元
其中只願賠償其醫藥費2萬多及修車費
並評估其傷勢約休養一個月薪資補償5萬多
但對方不接受~表示金額差距太大~
並表示連申請調解也不用了~浪費彼此時間
要直接提告~並提告的話要告我加重傷害罪及民事賠償150萬= ="
我從頭到尾都採低姿態與對方談~
也向其表示過我家裡環境不好
一個月三萬多要付車貸又是單親家庭
最大能力可能就是自己另外再包個一萬元紅包給他
但對方仍表示事情發生了就要有誠意解決
噓寒問暖的表面功夫誰不會
一萬元~?!笑死人= ="
有幾個問題想請問大大們:
1.脊椎脫位很是嚴重的問題嗎?會比骨折來的嚴重嗎?
2.他開50萬他覺得很合理~請問有經驗的大大們這樣很合理嗎?
3.如果他真的去告我加重傷害及民事求償150萬告得成嗎?
4.請問對方這樣我還需要繼續低姿態再跟他談嗎?
5.一般像我這樣的案例真的上了法院~法官一般都判怎樣?
我知道過失傷害都6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但一般都判幾個月左右?
因為判太重的易科罰金我也付不出來~真的要進去蹲的話就失業了....
6.及保險公司的人說上了法院法官民事判我應陪多少的話在我保額之內他們都會給付是真的嗎?(怕到時也要叫我自己付)(我的保額好像是200/2400萬的那種~我也不太懂~只知道比一般的高一點~)
謝謝各位大大~~感激不盡
可憐人...........
已更新項目:
我依然是先依照保險公司的建議
先去申請調解~對方去不去是他的問題
保險公司的人說他不去的話
到時可以跟法官說我們有意和解
但對方不去堅持要告我們也沒辦法
法官會列入考量
是真的嗎?
2 個已更新項目:
我有去調過肇事紀錄研判表了
肇因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我的肇責的確是100%
我是有打方向燈且轉彎前有停在路口等一下
讓了兩台車過後才剛要起步就與她擦撞了
印象中他騎蠻快的也可能是因為死角所以沒看到
我第一時間做筆錄時我也嚇到了
警察問我當時時速多少
一時間沒有概念~就說約30-40吧
但後來自己開車時覺得30-40蠻快的
仔細想起來那時才剛起步而已
我的右前擋泥板才只有刮傷
右前擋泥板連凹都沒凹
右前葉子板連刮傷痕跡都沒有
如果當時速度真的有30-40的話一定不只這樣而已
3 個已更新項目:
已問過交通隊他們說筆錄不能更改
只能上法庭是在剛法官說
不知道法官是否會採信~唉~= ="
對方是沒有開刀
是有去買護腰來配帶及持續去電療
但他都說電療是去復健
講的很像很嚴重
至於我投保的事新安東京的產險
有投保強制險及第三責任(好像也叫任意險似的)
但保險公司一開始跟對方說理賠金額對方不滿意時
理賠專員竟跟他說人又不是他撞的
他只負責理賠~要大小聲去找當事人而激怒對方
害對方轉而對我抱怨
這點我對新安的理賠人員還蠻不能接受的
話說的是沒錯~但對方聽到理賠金額已經不滿
還跟對方說人又不是他撞的這樣的話
想當然而對方會有什麼反應.......真是的.....
All Comments
By Valerie
at 2007-12-29T12:42
at 2007-12-29T12:42
就目前你的情況是遇到是理賠員跟受害者(對方)的態度問題,
以我在談和解的經驗:
醫療收據金額越多,也代表身體受的損害越大(原則上來說)
對方開的全部損失在他第一次開價時,
如果要開價,我會金額開的粉低,
賠八萬或許只是理賠員慣用的伎倆,
因為各自的主張不一樣!
但你的理賠員有跟他解釋強制險的理賠範圍嗎?
對方的後續醫療單據也是可以在和解後申請理賠(自事故發生兩年內)這樣他的後續療養就可以再叫對方減掉,
需要的看護也是在車禍發生後療養中恢復,
這看護時間也大約集中在和解以前,
因為對方的傷勢沒好到一個階段是不太可能跟你談的!
她吃的補品要八萬喔?(我上次去韓國完買的三萬元人參,每天吃三年到現在都還沒吃完)
他的動機很可議...
還有理賠員竟跟他說人又不是他撞的,
這是在和解現場的大忌,
他是不是要叫你多少花一點給傷者呀?
如果他提告的話:
他的訴求是150萬(在你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額內),
如果法院真的判了這金額也是由你保險公司支付,
你只要負過失傷害這部份,
況且這不是啥很嚴重的傷勢,
不會重判!
至於前科...過失傷害這大家都知道是無心的根本不算啥前科!
但最好別鬧上法院,
就算要上法院也要有準備,
千萬不用請律師!
自己到調解委員會多申請幾次(三次為原則),
將來上法院也好為自己辯解很有心要和解,
(怪自己沒錢!保險公司又不幫忙!對方又開的太高) ;
至少這樣審判長還聽的下去 ,
搞不好輕輕的判
其實還有很多招!
但目前這些是你該先去做的
以上是我的經驗!
By Charlie
at 2007-12-29T09:33
at 2007-12-29T09:33
是不可能判這麼多.
他開50萬他覺得很合理
刑事+民事=50萬;差不多啦
他受了重傷,可以提告你.〔過失傷害罪〕.
刑事.大楖是幾個月吧!都可以〔易科罰金〕
刑事.被告可〔易科罰金〕是給國家的錢.原告要在事發之日起算六個月內提告.
民事.是法官判決賠給被告的錢.原告要在事發之日起算二年內提告.或是等第檢察官會將被告起訴,原告可以刑事附帶民事向被告求償.
刑事+民事=多少?〔被告須要負擔〕
如果原告不願意和解,檢察官會將被告起訴,原告可以刑事附帶民事向被告求償,當原告.或被告.收到民事判決書,不滿意.可以再上訴.
法院有提供〔寫狀紙的參考資料〕.寫完再去問〔服務人員〕看寫這樣.可不可以,再送狀紙到〔收狀處〕,要交〔裁判費1.1%〕.
民事告訴要繳納〔裁判費1.1%〕.
刑事及刑事附帶民事告訴.免繳納.
但是刑事附帶民事告訴~上訴要繳納〔裁判費〕.
車禍求償須知
醫療費:檢附醫療費用單據,扣除健保已支出部分
工作損失:檢附減少收入相關證明,例如請假單
精神賠償:需提收入、身分等資料,並說明所承受痛苦
殘障勞動力損失:檢附受害殘障等級,可求償至65歲
殘障增加支出:諸如義肢、看護費用等,可求償到死亡為止
一般車禍案件的被害人都會對肇事者提出傷害的刑事告訴並且附帶民事求償,如果雙方可以達成和解,地檢署通常就會做出不起訴的處分。
賠償金由法官定奪
至於對方要求的金額合理與否,就要看對方請求的項目為何,一般來說,對方如果請求醫藥費、減少工作損失、車輛修理費及因看病所需的車馬費,且都能提出單據,是屬於合理請求的範圍,應可以接受,如果金額過高,則可與對方商談分期付款的可能性,只要能夠展現誠意,應該可以達成和解,如此一來就不會留下前科。
但若對方要求的金額不合理而無法達成和解,刑事部分可能因此被判處拘役或幾個月的有期徒刑,但都可易科罰金,而此時民事賠償部分,則會由民事法庭法官審酌對責任。
另一方面在未來有訴訟需要時,也不用擔心沒有證據。此外,民眾如果需要申請保險理賠,若無充足的事故現場資料,也容易被拒絕,因此,發生車禍時要求保險公司專人到場,是絕對必要的動作。若無警員到場製作筆錄的話,初步的肇事責任很難鑑定,最好盡量在協調程序中取得共識和解。
刑法第277條〔普通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玫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0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修正後.刑法第41條之規定.易科罰金之折算.則係以新台幣1000元.2000元.3000元折算一日
不用擔心到時要一天到晚跑法院
大概三.四個月跑一次,我是地檢署一次.刑事庭2次.和解庭2次.民事庭1次.是簡易判決,只有到二審.
我也是進行到查封對方財產這裡,時間是將近兩年.都還沒有獲得賠償,法院也一直不將被告財產拍賣.我借借錢 的醫療費用.因為留有傷後後遺症.也都無法工作償還.被告沒錢賠給我,連法院都幫被告.那我就活該倒楣啊!
By Ina
at 2007-12-30T08:44
at 2007-12-30T08:44
不是真的要讓你賠那麼多
就算真的告傷害
也不可能賠那麼多
但對方不接受~表示金額差距太大~
並表示連申請調解也不用了~浪費彼此時間
要直接提告~並提告的話要告我加重傷害罪及民事賠償150萬=
你就一樣申請調解,讓彼此走正常程序
只是要花一點時間
你的誠意要在多一點
買個水果看看他
多打電話問他復原的情況
告知你有心要解決
但金額太多了,超出你的能力範圍
希望大家退一步,
對方是沒有開刀
是有去買護腰來配帶及持續去電療
但他都說電療是去復健
講的很像很嚴重
電療是去復健,他說的也沒錯啊
電療的確在醫院是復健科
他並沒有說的很嚴重
而且人的身體一但有了撞傷
其實真的很難回復到之前好好的狀況
相信你有心解決問題他不會刁難你太多的
By Cara
at 2007-12-28T13:28
at 2007-12-28T13:28
By Tracy
at 2007-12-28T18:34
at 2007-12-28T18:34
我朋友ㄊ出車禍~手斷掉~門牙掉ㄌ~總共掉ㄌ4顆牙齒~我朋友ㄉ媽媽帶ㄊㄑ殖牙~一科要8萬~結果對方最後ㄅ願意和解~給法院判~我朋友也只有拿到8萬左右~~所以我會覺ㄉ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其實真ㄉㄅ用談ㄌ~~
如果給法院判ㄉ話~大概40~60天左右ㄅ~一天大概是一千塊~一此類推
至於你ㄑ升請調解委員會~是對ㄉ~你開庭ㄉ時候你跟法官說~你很有誠意要和解~是對方ㄉ要求你做ㄅ到~~因為給法院判~你自己要負擔ㄉ部分也是刑事役科罰金部份~~自於民事部份是保險公司需要負責ㄉ~記得ㄑ法院你要讓法官很清楚ㄉ知道你很有心要跟對方和解^^~~
你這ㄍ還好~我先生那ㄍ案子更離譜@@~~跟你一樣過失傷害~ㄊ只是臉部撕裂傷1公分~跟我要52萬@@~說ㄊ要ㄑ日本整形ㄎㄎ~~目前正在跟對方走法院中~因為ㄊ不肯降~>"<
2008-01-01 00:15:10 補充:
你的保險ㄊ這樣說你因該可以打去公司檢舉他吧~不然你繳那麼多保費~又不是繳假的~打去保險公司跟主管說~請ㄊ給你ㄍ滿意的答案~不然請那ㄍ保險員去道歉也好~
By Freda
at 2007-12-29T07:50
at 2007-12-29T07:50
以過來人身分,(我們是受害者和原告),雖然對方被判刑一個月得役科罰金,但民事賠償卻被法官砍到剩15萬.我們都覺得不夠多.因為對我們來說,傷害也是一輩子的了.所以你現在能做的,先調出那天路口監視器來釐清看誰過失較大.車禍當天的筆錄是否對你有利,因為到法院是以第一天的筆錄為準..除非當時你嚇到神智不淸,對警察亂說一通.
1.脊椎脫位的問題,你還是得請教專業醫師較好.
2.如果法院判定你有過失,你在50萬裡的薪資補償我記得是以上班天數一天工資除二,但你要確定他是停薪的狀態或有給薪的狀態,這部份應可問保險公司或法律專業人事.高鈣營養品和醫療費則請它列附收據.如果沒收據其實是會被打折的.你要點清他每項收據是否為本人所支付.
3.他告得成你,如果你沒錯的很嚴重(當天在右轉時你是否有打右轉燈?),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你還是可以板回一點coco;以台灣目前的法律,150萬是不可能的.
4&5.平心靜氣的對他,比口氣差還好吧,對這些受傷者來說心理會平衡點.你態度要從容堅定,不可有不確定的感覺.要讓法官覺得你們中間在談賠償也很有誠意! 以我的case,對方一直沒有低姿態,也從不承認有錯,結果我那個一審的法官是判對方有誠意,可減免刑期只一個月得以易科罰金(shxt)...所以,我很不願告訴你...但...法律會保護被告的.
6.通常保險公司不會賠償全部,只會賠償有據的部份.你得把合約拿出來看當時怎麼簽的,精神賠償的部份你就得自已付了..但我覺得你讓法官在法庭協調比較好,因為如談不攏時,最後還是會由法官判決.不然就是當庭寫調解書. 如果你對方告訴人沒有開刀或永久傷害,要你拿15萬應就很超過了.
By Liam
at 2007-12-29T12:37
at 2007-12-29T12:37
肇責真的是100%嗎? 請再跟您的保險理賠員確認一下.
您的情形我不了解, 您所問的問題也無法跟您回答什麼. 但建議您, 密切與您的保險理賠員保持聯絡, 勿私下找對方和解(假若您私下找對方和解, 保險公司不會承認這筆理賠), 也千萬不要讓對方知道您的保額是多少, 以利保險公司的相關處理, 對方若硬要了解, 就說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您就配合保險公司的建議就行了, 您"補充"中保險公司的建議基本上沒錯, 放心, 保險公司有一定的專業性, 既然有保相關保險, 該如何處理或有相關問題(包括您提問的各項)就由保險公司協助您就好了.
保險公司最後的理賠金, 代表您對於對方的賠付.
2007-12-31 00:52:09 補充:
肇責方面, 建議您與您的理賠員再確認研究較好些. 現在警方不會跟當事人確定所牽涉的肇責比例, 只會有"主因"(肇責較大些)及"次因"(肇責較小些).因為警方不大願意介入雙方的民事賠償問題. 一般說來賠償會論肇責的比例, 除絶對主因外, 通常只是業界及學界研究認可的通用慣例而已(並非絶對). 所以您可以與您的理賠員確認除您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外, 是否對方也有直行車行駛至路口未適當減速的責任(次因). 因不知道您實際的狀況, 但這是牽涉您是否該負全責的問題.
2007-12-31 01:03:42 補充:
當然理賠員在和解的過程會堅持一些理賠的原則, 在合理的範圍內可能會用些話術(否則不就被對方吃定了, 也不好向公司交待), 不過理賠員在和解現場表示"人又不是他撞的"的確不妥, 或許對方態度也不好(當然其中也可能對方對保險理賠不懂所致), 理賠員因為太忙了, 因為他們有時一天就會跑很多個案件, 一時情緒上有些發言不當, 您就稍體諒些, 當然也要請理賠員盡量不要再有此種言論發生(您可以將您遭受的委曲向理賠員說明).
2007-12-31 01:11:23 補充:
個人還是建議您密切與保險公司及理賠員配合, 理賠員不會故意讓案件拖延時間, 因為這牽涉到他們的工作績效, 而且每天一直有新的案件分配, 會不斷使他們負責的案件增多而已.(車險的案件通常都是由一位理賠員獨立負責, 主管只是監督立場, 除極特殊情形, 很少有二人以上甚至主管參與共同負責)
By Hedwig
at 2007-12-28T22:53
at 2007-12-28T22:53
如果經診斷為脊椎間骨板之急性骨折,或是經過前述的保守療法仍未見任何改善,可以穿上硬式背架以避免斷裂處的滑動所引起的疼痛。某些情形則必須開刀矯治,例如:不穩定的脊椎滑脫症、嚴重神經根壓迫症狀、或持續保守治療後仍有難以忍受之疼痛時。 (不治療很嚴重)
關於民事賠償~可以來交通大隊這邊看看http://td.tcpd.gov.tw/cgi-bin/SM_theme?page=4386da...
不可能~那比數目太誇張了一點~何況被撞者還沒昏迷或者死亡
進可能不要跟對方有言語上的衝突~最好都透過民事來和解~不需要用所謂強硬的態度或是低調的態度~
就是易科罰金~或是民事責任~看對方要求理賠多少~在給法官做判斷。~不會那麼誇張啦~畢竟你沒有所謂的造事逃逸
看情況~你是對哪間保險公司投保的呢?在去網路看他們理賠的過程吧
Related Posts
應用外語科和汽車科
By Robert
at 2007-12-27T00:00
at 2007-12-27T00:00
租車旅行即自動含保險嗎
By Callum
at 2007-12-27T00:00
at 2007-12-27T00:00
請問雲豹150S改200引擎好嗎??
By Isabella
at 2007-12-27T00:00
at 2007-12-27T00:00
揚聲器製造
By Carol
at 2007-12-27T00:00
at 2007-12-27T00:00
裕隆汽車通路設計&供應鏈
By Ida
at 2007-12-27T00:00
at 2007-12-27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