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那麼愛排隊為什麼開車一直插隊? - 開車
By Queena
at 2022-12-01T09:11
at 2022-12-01T09:11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kerker ()》之銘言:
: 可能跟駕駛教育有關。
: 我在荷蘭,取得駕照超困難,我同事有的考了四次才過。這裡的考照訓練,把「讓」當成
: 了基本功在要求了。礙於篇幅我只能很簡單舉例幾種「讓」:
: 1.兩個車道匯入一個車道時,一台左側車過,第二台左側車會讓右側車過,一左一右的。
: 沒有人搶道。
拉鍊式合併,我有做,但有時我只想讓一輛會連續三輛過去
https://c.8891.com.tw/news/14600
台灣有入法,有網友回過我不照做依法有罰則,但我不會查
: 2.另外你只要打方向燈,基本上後車也會讓你。我回台灣開車常常覺得我打方向燈要變道
: ,後車竟然加速要超過我。
身為一個電腦工程師,我比較喜歡數位網路的概念
也就是 碰撞檢出
https://blog.toright.com/posts/1243/csmacd-%E8%88%87-csmaca-%E4%B9%8B%E9%96%93%E7%9A%84%E5%B7%AE%E7%95%B0.html
https://tinyurl.com/5sfwp9mx
internet 可以運作得又快又不掉封包,人家是有 protocol 的
碰撞檢出指的是雙方各送各的,但也不斷檢查有沒有發生碰撞,若發生碰撞則等待重送
(適用於有線)
移植到公路上,我們不能等待實體物理碰撞
但我們可以就燈光音響上先進行碰撞,也就類似比較嚴格的載波偵測型式(適用於無線)
我不認為人是穩定的個體,今天想讓明天不想讓是正常
我也不認為一定要誰讓,每三輛車有一輛想讓,33% 的機率也可以接受
我也不會每次都讓,但我確定自己是很常讓
讓或不讓是這樣,但必需先講清楚
如果閃了大燈,就是堅持;反過來也可以取消大燈,取消左右轉燈,代表不堅持
講好了再開便是
最近最杜爛的是有輛車在路肩要起步,我方為直行車,車速略快
如果要讓他必需急剎,或是剎停讓他時車身已過,無法讓
所以我決定不讓並且閃了大燈,但在經過時他還是衝出來了;我只好急剎
剎停後我再閃一次大燈,並且起步,他又第二次衝出來了
在這期間,他既然堅持,但卻沒有按喇叭
所以是要我有它心通?還是非讓不可?
像這就是不懂 protocol 的傢伙
我後方又沒車,等我過了不是很安全?非要搶
(我要切出時都有看照後鏡,這些我會很清楚,他則是看到我才剎車,似乎沒在看)
如果我在路邊要起步,都是看到來車很近就會取消左轉燈;這一輪放棄上路
等一段時間再打左轉燈;而且雖然是上路失敗又重打
但是我打燈的頻率可以讓後車的後車看到,我是想切出但切不出的
通常不到三次,就有後車刻意慢下來讓我出去
這就是網路工程師可以領悟到的,按照 protocol 行車的路感
: 4. 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內側,超完車要回去,或看到後車比你快速行駛,你要讓到外側
: 去。
台灣這點的困難是車多,超完要回去,八成是要減速了
不然中線車道仍然有車,是要怎麼切回去
我的做法就是減速,如果說加速超過再切就好,這句話就會一直持續下去,又想超一輛。
但也因為這樣,所以是精神好有能力貼車時,才連續行駛內線
精神差就切回中線
畢竟走內線就是要夠快,但內線前方還有車,就快不了了;也就是車多。。
這種車多,我就算讓了,切回中線,我後方還是過不了;只前進一個車位
所以需要讓?我貼緊就是了,但貼緊時要隨時準備剎車,因此較耗精神
前不久檢舉一輛插我安全距離的,想看看政府的態度
如果不認為這是不該的插隊,那我以後也不保留安全距離。
我精神夠好,有能力貼更緊。
當時我離前車距離只是適當,右方要插入的刻意離他的前車更近;這都危險駕駛了
很簡單的原則:你切進來,我不後退,你會不會覺得我太近,在逼車?
會,那你進來不就是在逼車?
當然我也可以讓,但我閃了三次大燈表明不讓,你還硬要切進來
那我只好檢舉,看看國家的態度了。
(我前方又不是沒車,切進來是有什麼好處?)
------------------------------------------
回到之前在別篇,我提過的分割車道,發函請交通部制定標準
交通部回應'尊重地方政府及法院'
政府四年一換,看來不能要求交通部,應該要求裡面不換的事務官
這些都路政司在回應,以後盯著路政司好了
尊重地方政府的問題在於沒有標準
地方政府有權劃設標誌標線
但標誌標線的解釋應該全國統一
如果有的地方政府雙黃線可以超車,有的不行,不是天下大亂?
但要不要劃設雙黃線是地方政府職權,這可以接受
所以這個回應我並不滿意
因為分割車道已經可以把所有規則洗牌了
在你右邊開一道又直行車優先,這不是繞了個圈破解現行法規嗎?
就好像欠債必需還錢,若不還錢必需坐牢(數十年前還有票據法的時代)
但只要加一條:債務人可以自行取消債務
靠,這條法有跟沒有不是一樣;我說我沒欠債可以自行宣告,那欠債坐牢有何意義
現在分割車道就是這種可以強姦任何路權的狀況
政府劃設的標誌標線是政府畫的
我可以在心中任意再劃一道
規則是沒有規則。。。
而最後一條規則是撞上了才說不可以
講人話就是'沒撞上都能分割'
嘖。。
--
: 可能跟駕駛教育有關。
: 我在荷蘭,取得駕照超困難,我同事有的考了四次才過。這裡的考照訓練,把「讓」當成
: 了基本功在要求了。礙於篇幅我只能很簡單舉例幾種「讓」:
: 1.兩個車道匯入一個車道時,一台左側車過,第二台左側車會讓右側車過,一左一右的。
: 沒有人搶道。
拉鍊式合併,我有做,但有時我只想讓一輛會連續三輛過去
https://c.8891.com.tw/news/14600
台灣有入法,有網友回過我不照做依法有罰則,但我不會查
: 2.另外你只要打方向燈,基本上後車也會讓你。我回台灣開車常常覺得我打方向燈要變道
: ,後車竟然加速要超過我。
身為一個電腦工程師,我比較喜歡數位網路的概念
也就是 碰撞檢出
https://blog.toright.com/posts/1243/csmacd-%E8%88%87-csmaca-%E4%B9%8B%E9%96%93%E7%9A%84%E5%B7%AE%E7%95%B0.html
https://tinyurl.com/5sfwp9mx
internet 可以運作得又快又不掉封包,人家是有 protocol 的
碰撞檢出指的是雙方各送各的,但也不斷檢查有沒有發生碰撞,若發生碰撞則等待重送
(適用於有線)
移植到公路上,我們不能等待實體物理碰撞
但我們可以就燈光音響上先進行碰撞,也就類似比較嚴格的載波偵測型式(適用於無線)
我不認為人是穩定的個體,今天想讓明天不想讓是正常
我也不認為一定要誰讓,每三輛車有一輛想讓,33% 的機率也可以接受
我也不會每次都讓,但我確定自己是很常讓
讓或不讓是這樣,但必需先講清楚
如果閃了大燈,就是堅持;反過來也可以取消大燈,取消左右轉燈,代表不堅持
講好了再開便是
最近最杜爛的是有輛車在路肩要起步,我方為直行車,車速略快
如果要讓他必需急剎,或是剎停讓他時車身已過,無法讓
所以我決定不讓並且閃了大燈,但在經過時他還是衝出來了;我只好急剎
剎停後我再閃一次大燈,並且起步,他又第二次衝出來了
在這期間,他既然堅持,但卻沒有按喇叭
所以是要我有它心通?還是非讓不可?
像這就是不懂 protocol 的傢伙
我後方又沒車,等我過了不是很安全?非要搶
(我要切出時都有看照後鏡,這些我會很清楚,他則是看到我才剎車,似乎沒在看)
如果我在路邊要起步,都是看到來車很近就會取消左轉燈;這一輪放棄上路
等一段時間再打左轉燈;而且雖然是上路失敗又重打
但是我打燈的頻率可以讓後車的後車看到,我是想切出但切不出的
通常不到三次,就有後車刻意慢下來讓我出去
這就是網路工程師可以領悟到的,按照 protocol 行車的路感
: 4. 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內側,超完車要回去,或看到後車比你快速行駛,你要讓到外側
: 去。
台灣這點的困難是車多,超完要回去,八成是要減速了
不然中線車道仍然有車,是要怎麼切回去
我的做法就是減速,如果說加速超過再切就好,這句話就會一直持續下去,又想超一輛。
但也因為這樣,所以是精神好有能力貼車時,才連續行駛內線
精神差就切回中線
畢竟走內線就是要夠快,但內線前方還有車,就快不了了;也就是車多。。
這種車多,我就算讓了,切回中線,我後方還是過不了;只前進一個車位
所以需要讓?我貼緊就是了,但貼緊時要隨時準備剎車,因此較耗精神
前不久檢舉一輛插我安全距離的,想看看政府的態度
如果不認為這是不該的插隊,那我以後也不保留安全距離。
我精神夠好,有能力貼更緊。
當時我離前車距離只是適當,右方要插入的刻意離他的前車更近;這都危險駕駛了
很簡單的原則:你切進來,我不後退,你會不會覺得我太近,在逼車?
會,那你進來不就是在逼車?
當然我也可以讓,但我閃了三次大燈表明不讓,你還硬要切進來
那我只好檢舉,看看國家的態度了。
(我前方又不是沒車,切進來是有什麼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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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之前在別篇,我提過的分割車道,發函請交通部制定標準
交通部回應'尊重地方政府及法院'
政府四年一換,看來不能要求交通部,應該要求裡面不換的事務官
這些都路政司在回應,以後盯著路政司好了
尊重地方政府的問題在於沒有標準
地方政府有權劃設標誌標線
但標誌標線的解釋應該全國統一
如果有的地方政府雙黃線可以超車,有的不行,不是天下大亂?
但要不要劃設雙黃線是地方政府職權,這可以接受
所以這個回應我並不滿意
因為分割車道已經可以把所有規則洗牌了
在你右邊開一道又直行車優先,這不是繞了個圈破解現行法規嗎?
就好像欠債必需還錢,若不還錢必需坐牢(數十年前還有票據法的時代)
但只要加一條:債務人可以自行取消債務
靠,這條法有跟沒有不是一樣;我說我沒欠債可以自行宣告,那欠債坐牢有何意義
現在分割車道就是這種可以強姦任何路權的狀況
政府劃設的標誌標線是政府畫的
我可以在心中任意再劃一道
規則是沒有規則。。。
而最後一條規則是撞上了才說不可以
講人話就是'沒撞上都能分割'
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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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anklin
at 2022-11-28T15:18
at 2022-11-28T15:18
By Tom
at 2022-12-01T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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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Zora
at 2022-11-28T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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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anes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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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e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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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ivia
at 2022-11-28T15:18
at 2022-11-28T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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