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限速110的高速公路內側最高速行駛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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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ozartea (單車單)》之銘言:
: 從頭到尾"堅持內線完全淨空派"都講不出道理
: 只講"國外也這樣"
: 從頭到尾並沒有人覺得內線可以"龜車"占用
: 但是高公局說最高限速可以開
: 那內線開120的(實務上110+)就是"兔車" 不是龜車
: 還有人說"120也是龜車" 超好笑
: 我就問很基本的問題:
: 為什麼內線以最高速限開的會堵塞行車?
為什麼內線以最高速限開的會堵塞行車? 其實答案很簡單,就是表速誤差的問題
根據台灣法規規範,時速表只要符合下列公式就是合格的時速表
0 ≦ V2/10 + 4 ≦ V1-V2 ,其中V1為表速,V2為實速
如果我們以法規最大容許表速誤差的情況下來看,會推導出下列公式
V2= (10*V1-40)/11
現在假設有人用這個合乎規範的時速表開在速限110的高速公路上,
此時表速也達到110,他自認已經開到最高速限,所以自我感覺持續開在超車道是完全
沒問題的,後面開得比我快的就是超速,我不用讓他。
此時我們用 V1=110 代入上述公式, 會得到 V2=96.36
所以他自以為已經開到極速110,但實際上的速度竟然不到97,說是內線龜車也不為過,
顯然以這種速度開在內線,確實是極有可能堵塞到超車道的行車的,
而且重點是這個還是法規認證合格的時速表哦,假設這個時速表因為壽命老化等因素
而使誤差加大,或者是有改裝輪胎規格的,那麼誤差還會更大!

: 已經最快了後車為什麼還會"需要超車"?
: 看到這張圖了嗎?
: http://tinyurl.com/h72egsf
: 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的會持續在前面阿? 完全擋不到其他車阿
: 高公局寫得很清楚:
: 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
: 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
: 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
: 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 ----------------------------------------------------------------------
「理論」上如果以最高速限行駛的時候是不會堵塞行車的,這樣法規就直接寫:
【小型車輛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樣就好了啊,簡單明瞭
為什麼要畫蛇添足加上似乎是很累贅的一句話: 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癥結點就在於在「實務」情況下,自認以最高速限行駛的車輛還是會阻礙到行車。
所以基本原則超車道還是以超車為主要功能,超車後如果路況許可,原則上還是回中線

當然如果是以明顯違規超速、飆車的情況下逼迫前車讓道,那又是另外一種狀況

: 最高速行駛的小型車就是不會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功能
: 政府規定一個速限 假設有一台開到速限的車
: 所有的車速度都必須小於等於他的速度 
: 他就不可能會"占用"到阿 為什麼可以把這台車叫成龜車路隊長?
: 因為你理應"沒有超車需求"
: 有人說表不準啥的根本不是理由 
: 他還在誤差範圍內你就必須"接受那個誤差範圍"然後"持續小於等於他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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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05-29
超速違規,都是錢可以解決的小事,自己的安全最重要
Mason avatarMason2016-05-30
96.36那台車會被開單
Tom avatarTom2016-06-01
台灣人路權觀念普遍有問題,超車道就是超車道,最高速
限也不宜一直佔用……唉!
John avatarJohn2016-06-03
可是樓上,法律給的路權觀念最高速限可行駛內線耶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06-06
cp你還在戰RRR 哈哈哈哈哈
Oliver avatarOliver2016-06-10
文章反黃的字你有看到嗎? 中文老師請假了嗎?
Ivy avatarIvy2016-06-12
cp 你覺得佔用合法就佔用吧!有機會去先進國家看看人家
國道怎麼開車……
Rachel avatarRachel2016-06-14
在不堵塞行車的前提之下,最高速限行駛內側才成立
Yedda avatarYedda2016-06-19
我另一篇推文有阻礙行車的邏輯,我懶得再打一篇,儘量提出反
擊吧,有討論才能發現自己沒注意到的盲點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06-23
先進國家並不是只是所得高,人民素養也要相對高,這樣才
稱得上已開發國家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06-23
那你在國道上,有沒有發現會有一些車子明顯的阻礙車流?
Jack avatarJack2016-06-24
就是前方晴空萬里,後方烏雲密布,前車距100m 後車距1m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06-27
後車距離1m,後車法治觀念有待加強,應該不需要另外討論
Joe avatarJoe2016-06-30
最底限速80的情況請至少保持40公尺安全距離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07-02
佔用內側造成車流阻塞,法治觀念不需要加強?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07-02
開80車距40m,你最守法,但你在其他人眼中只是不定時炸彈
Regina avatarRegina2016-07-05
你說的是達速限還是未達的情形
Adele avatarAdele2016-07-09
你說的不定時炸彈說法,我只能建議你推動修法了(攤)
Hedy avatarHedy2016-07-11
你知道法規有問題,卻執意去遵守不合時宜的規定
你最多只能避免被開單,但無法保障你行車的安全
Lauren avatarLauren2016-07-16
樓上的說法讓我大笑,我想我們不需要繼續討論了
Freda avatarFreda2016-07-19
在我的觀念,安全的重要性更甚於金錢,開單事小
Puput avatarPuput2016-07-21
是不需要再討論了,你替一個你認為需要修法的法條護航
論述的基礎是不是很薄弱?
Lydia avatarLydia2016-07-23
安全性重要不保持安全車距 自打嘴巴
Oliver avatarOliver2016-07-27
我不認為需要修法喔,法規怎麼訂我就遵守,守法真的不難
bill所以我才說大笑不用跟他討論了,他自己就是法治啊
Hardy avatarHardy2016-08-01
守法不難,但是至少不能影響到其他人,像是救護車之類的
佔用內側就是阻礙其他人通行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08-05
當知道車速(km/h)除以2的距離(m)其實只有1.8秒
實際上找個同伴開兩台車肩並肩玩玩就知道了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6-08-07
不過怎麼說,還是你守法,你最大
Lydia avatarLydia2016-08-09
在很專注狀況下保持車速1/3的車距 就常常會撞到
Lucy avatarLucy2016-08-14
所以這個情境是內線有一台九六的龜車
Connor avatarConnor2016-08-18
就說一台120的車持續行駛也不等於占用 有人來再閃即可
Hazel avatarHazel2016-08-23
所以表準的不就可一直開了? 還是你認為所有車都不准?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08-23
所以你們應該去戰法規不合時宜 不是去罵守法用路人?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6-08-25
擋救護車這種已經違法的事情就不用拿來講了
Dora avatarDora2016-08-29
何謂阻礙行車?阻礙到超速者嗎?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6-08-29
拜託你快去當警察舉發 定速GPS11X之阻塞車輛好嗎?????????
Wallis avatarWallis2016-09-02
不開只是難舉證不代表是對的
Hardy avatarHardy2016-09-04
政令都有宣導內線超完請回中線
怎摸有人腦子孩再內線我最大
Ethan avatarEthan2016-09-06
你無法舉證絕對無法證明前車阻礙車流啊,邏輯好一點
Leila avatarLeila2016-09-09
callmelanpo漏看了宣導海報有寫內線可行駛最高速限小型車耶
Jack avatarJack2016-09-13
http://i.imgur.com/WDN4iCl.jpg
看不懂中文嗎?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6-09-18
對超車道使用理解力有限的人說在多都沒用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6-09-22
高速公路為超車道及限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選擇性漏看?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09-24
免讓啦 我用150跑內線時 碰到這些該該叫內線110快一點
點的也不會主動讓開 不就是一群想開內線稍微超速 又怕
死不敢超外線的俗仔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6-09-26
超速還振振有詞的祝您早死早超生,重新投胎好好作個守法
Thomas avatarThomas2016-09-29
寄信詢問有關堵塞行車部分,高公局回應:
「在交通未壅塞狀況下,內側車道小型車是否堵塞後續
車輛行車之認定部分,原則仍以內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
為標準,惟因考量前後車速度儀表之誤差及速限寬容值
等因素,部分用路人可能因此導致堵塞車道,故仍請用
Necoo avatarNecoo2016-10-02
路人在超車後儘量勿佔用內側車道。」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6-10-04
好 樓上的說法我接受 終於有人願意講道理了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10-07
高公局這回答可接受 很專業 各種情況都想到了
Edwina avatarEdwina2016-10-10
3樓是瞎了嗎? 法規在那又不看? 小型車可以最高速限行駛內
線寫假的? 真是自以為是,自以為的標準凌駕法規 笑死人
Freda avatarFreda2016-10-15
問題比較大的是3樓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10-19
sam大高公局的回應就是在說,自我感覺良好,快樂錶自以為自
已開到110,實際上未達最高速限的這種人別佔用內線
Thomas avatarThomas2016-10-22
至於有GPS都開在寬限值115~120 GPS時速, 行駛內線沒問題
Necoo avatarNecoo2016-10-24
樓上是瞎了嗎?我有說不可以最高速限行駛內線嗎?
Yuri avatarYuri2016-10-27
我說的是最高速限也"不宜"一直占用,
不宜的意思不懂可以去 GOOGLE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