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開車逆向撞到我,我想了解怎麼處理這件事,請大家幫幫我! - 汽車
By Christine
at 2007-05-20T00:00
at 2007-05-2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是在3月23號在台中的精武路跟旱溪西路附近被撞的
當時旱溪西路有一個施工點,施工點道路要繞道,
道路線也畫的很清楚,因為道路施工要轉彎一下才會變回直路,
當時我剛要轉入彎道沒多久,前面就突然出現一台休旅車,
我來不及閃他,就直接撞上去,
那時對方的車已經超過雙黃線在我的車道上,
被撞擊後,馬上就送醫院,
事後我請我舅舅去做車禍現場的紀錄,
然後我動手術完後,我的右腿大腿骨骨折,
小腿為開放型粉碎性骨折,到現在有2各月了,
醫生估計我的腿大約要1年半才會好,好了也會有後遺症,
對方的第三責任保險要負責我醫療費用,工作薪水費用,
還有我的機車修理費用,(對方保險公司是台灣產固保險)
但是對方保險的醫療費只願意付給我16萬包含
(看護費2各月7萬、一年半以內所有在醫院的費用8萬),
工作薪水還未確定(大約估計賠償半年12萬),
100CC一年半車齡的機車,大約賠償3萬左右,
所以以下有幾個問題想請大家幫幫忙
第一、對方的第三責任險跟汽車強制險可以一起申請賠償嗎??
第二、對方保險的賠償金額合理嗎??
第三、因為我的腿還有後遺症,我要要求精神賠償,
試問可以要求賠多少呢??
第四、如果要做和解,請問我要去哪各鄉公所調解???
第五、要申請和解,我要注意哪些事項??
第六、如果對方拒絕和解,我該怎麼辦??
以上六點疑問,麻煩各位幫幫我,因為我都不懂??
當時旱溪西路有一個施工點,施工點道路要繞道,
道路線也畫的很清楚,因為道路施工要轉彎一下才會變回直路,
當時我剛要轉入彎道沒多久,前面就突然出現一台休旅車,
我來不及閃他,就直接撞上去,
那時對方的車已經超過雙黃線在我的車道上,
被撞擊後,馬上就送醫院,
事後我請我舅舅去做車禍現場的紀錄,
然後我動手術完後,我的右腿大腿骨骨折,
小腿為開放型粉碎性骨折,到現在有2各月了,
醫生估計我的腿大約要1年半才會好,好了也會有後遺症,
對方的第三責任保險要負責我醫療費用,工作薪水費用,
還有我的機車修理費用,(對方保險公司是台灣產固保險)
但是對方保險的醫療費只願意付給我16萬包含
(看護費2各月7萬、一年半以內所有在醫院的費用8萬),
工作薪水還未確定(大約估計賠償半年12萬),
100CC一年半車齡的機車,大約賠償3萬左右,
所以以下有幾個問題想請大家幫幫忙
第一、對方的第三責任險跟汽車強制險可以一起申請賠償嗎??
第二、對方保險的賠償金額合理嗎??
第三、因為我的腿還有後遺症,我要要求精神賠償,
試問可以要求賠多少呢??
第四、如果要做和解,請問我要去哪各鄉公所調解???
第五、要申請和解,我要注意哪些事項??
第六、如果對方拒絕和解,我該怎麼辦??
以上六點疑問,麻煩各位幫幫我,因為我都不懂??
All Comments
By Elizabeth
at 2007-05-20T14:41
at 2007-05-20T14:41
汽車強制險
傷害醫療給付:每人每一事故傷害醫療總額以新台幣20萬元為限。
現在是您要列出合理的項目來讓對方能夠接受,在此提供參考:
一、醫療費用除了實際支出的醫療費外,另因醫療(復健)所需購買的醫療器材憑收據也可請領,還有每次就診的交通費,可以來回的計程車費計算,如此請您自行算算一年半以內的醫療費用應是多少才合理。
二、工作薪水損失,請您評估多久才能上班,目前您好像是以半年來計算。
三、看護費目前您是以2個月計算,關於這點我想既然您評估半年才能上班,那看護費也應該可以半年來算,因為不能上班,就是還需人來照顧,就算是在家由家人照顧也是可訴求的看護費。
四、100CC一年半車齡的機車,大約賠償3萬左右,我想應該可以。賠償是以修到好的金額來估價,您可自行請機車行估價看看,若無法修理就以折舊的價錢了。
五、精神損失,這是要以您受傷的程度和有無後遺症來個判斷,這部份是最有爭議的部份,一般都是會先提高點,再由對方殺價或由法官來判定。建議可請醫生開立甲種(訴訟用)醫療證明,看看醫生能不能以專業判斷您的情形日後的後遺症會怎樣。我覺得5~20萬間視您的情形而定。
綜上,依刑法第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10條:稱重傷者,謂下列傷害:
四、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
不論您的情形是否屬於重傷害,對方都有刑責問題,當然使對方有刑責並不是主要的目的,您依上述5點評估後覺得您可接受的賠償金,若與保險公司有落差,記得的對造是肇事者而不是保險公司,所以其差額是肇事者與保險公司之間的問題。
價錢如談不攏拒絕和解,可申請調解或直接提告,視對方的態度而定。有一點要注意的是過失傷害是屬告訴乃論罪,必需在六個月內提出告訴(提告是以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這樣才不會要告2次),您現在才過2個月,您可視情況看看要不要再等2~3個月,看到時您的傷勢再做判斷,有汽車強制險和對方保的第三責任險,應該是可等看看,不怕對方脫產,可以不必急於和解。
若怕對方脫產,可到法院申請假扣押或假處份。
第三責任險跟汽車強制險可以一起由對方的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但汽車強制險是可以跳過加害人,不必先與加害人和解,即可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既然還有第三責任險,還是一起來比較單純。
申請調解哪各鄉公所都可以,但我想您受傷不方便,在您所居住的鄉鎮市公所,對方應可接受。
申請調解就是依照上述5點提出合理的金額,接不接受是對方與保險公司自行協調,當然對方與保險公司會殺價,接著就看您是否能接受了。如果對方拒絕和解只好直接提告了。
By Madame
at 2007-05-20T23:22
at 2007-05-20T23:22
2.不知.因不知你的傷及工作和後續復健問題....等.
3.精神賠償.這是無解.因精神不是可用錢衡量之物品.有市無價網友不能幫你出.
4.都可.只是最好由案發地點的鄉市公所最好.
5.其實所有事情.發生後只為了錢的問題而已.並不在乎案發經過.只要你能列出所有支出就是一大筆錢了.而其他的看你要或不要了.也就是說你也必須考量對方能否付錢.要不你只會得到上法院和收不到錢的窘境.對你而言也不是好結果.所以你應該問對方一個月可以支付多少?如太少.你也別生氣.你可以說沒關係.但我所有在病期間醫藥費和往後復建等費用.我先代墊.但我會列出所有資料給你.也就是說你必須分期付款的把所有的錢還清.才算對我交代.且限制出境.申請假扣押把他所有資產凍結以防脫產及移民....等.或者抵押壹筆資產.讓你安心.
換句話說對方的誠意.錢財上的處理.兩方心中的坦誠相見.對這和解是有很大的幫助.
6.如和解不成.馬上按鈴申告.並申請對方的假扣押及限制出境.讓他自己回來找你和談.
Related Posts
我現在能考駕照嗎??
By Puput
at 2007-05-20T00:00
at 2007-05-20T00:00
請問專家有關業務過失(車禍)判賠責任問題
By Puput
at 2007-05-20T00:00
at 2007-05-20T00:00
為什麼,這種人,也能,當警察?20點
By Joseph
at 2007-05-20T00:00
at 2007-05-20T00:00
這輛貨車的價錢大概多少?
By Belly
at 2007-05-20T00:00
at 2007-05-20T00:00
如何說服爸買機車給我
By Frederica
at 2007-05-20T00:00
at 2007-05-20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