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違規女下半身癱瘓 司機獲無罪 - 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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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楊姓司機3年前開車行經桃園蘆竹一處車道要左轉,未料對向騎重機的連姓女大生突然跨
越雙黃線到楊所在的車道,與貨車對撞,結果連女人車倒地,導致下半身癱瘓。由於楊男
當場自首,被檢方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但高院認為楊男無肇事責任,有權不向「非理
性」的違規用路人讓步,因此判他無罪定讞。

判決書指出,擔任送貨司機的楊男2014年6月10日上午,開貨車行經桃園蘆竹仁愛路3段要
往林口方向,正要從彎道左轉,沒想到連女突然騎重型機車從對向車道跨越雙黃線到楊的
車道,與貨車在中心分向線上相撞,當場連人帶車倒地,送醫後確定第七頸椎、胸椎骨折
,合併脊髓神經受損,導致下半身完全癱瘓。

事後,連女提告,檢方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起訴楊男。案送鑑定,公路總局桃園行車事故
鑑定會(車鑑會)認為,連女跨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是肇事主因;但中央警察大學鑑定後
卻認為,肇事主因是兩車會車時未保持安全間隔。

為此,法官傳訊當時在楊男車後的另一名駕駛人,他證稱,當時他同樣開貨車準備左轉,
全程目睹連女騎重機跨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才導致楊男貨車閃避不及,若換作是任何
人,應該都難以閃避掉撞擊。

由於警大詹姓鑑定人坦承未到車禍現場進行勘驗或模擬,僅憑囑託機關送來的卷證資料、
個人經驗就作出判斷,所以全案一、二審法官最後都採信證人證詞,認定連女未依規定靠
道路右側行駛,還輕率跨越雙黃線,駛入楊男正行駛的對向車道以致撞擊,事發突然,楊
男無從預見,也難以在極短時間內迴避踩煞車反應,判楊男無罪定讞。

二審法官邱忠義特別在判決書中指出,「被告沒有違規犯錯,有權不向『非理性』的違規
告訴人讓步」,如此才符合分配正義的社會分工要求;如果駕駛人已遵守交通規則且做到
必要注意,縱有死傷發生,其行為也難認定有過失可言。

特別的是,高院還罕見地對目前的鑑定提出批判,認為部分專家講起科學頭頭是道,但卻
拿不出任何實證資料,這種是常見的「疑似科學」(pseudoscience),法院不宜採信。

判決6日出爐後,楊男頓時鬆了口氣,但他也無奈地說,官司打了3年,一家早已身心俱疲
,太太還因為太過擔心,罹患重度憂鬱,甚至一度鬧自殺,好在一切都已經以無罪落幕。


心得/說明:

爽啦!
善良和正直都回來啦~~
女大生可憐是可憐
但沒有人有義務為她的錯誤決定
賠上自己的人生
而且高院這次真的很屌
直接嗆爆警大的偽科學鑑定
看樣子是累怨已久、不爽爆發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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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seph avatarJoseph2017-10-03
刑事無罪 那民事部分呢?
Jack avatarJack2017-10-05
這新聞三個月前就在板上看過了
Kama avatarKama2017-10-06
判賠870萬 幫QQ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7-10-11
刑事無罪民事就沒得求償啦!
Mason avatarMason2017-10-12
希望之前撞那個違規的也一樣這種結果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7-10-12
希望未來的法官都能像這位一樣明理。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10-15
違規先,其實沒什麼話好說,台灣是有吵有糖吃。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10-16
是因為在靜止狀態下準備左轉然後被撞嗎?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7-10-19
前幾天撞違規穿越馬路學生的文有人一直帶風向,什麼違規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10-23
都沒事之類的,根本鬼扯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10-23
刑式附帶民事求償 邢事無罪 民事當然沒有事
Kelly avatarKelly2017-10-25
哪有什麼刑事無罪民事就沒事的事情? 多的是刑事無罪民
事賠到脫褲子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7-10-27
所以第三責任險中的殘障增額一定要保
撞殘比撞死賠的更多
John avatarJohn2017-10-31
原來警大也會鍵盤鑑定
Lily avatarLily2017-11-04
刑事已經無罪沒肇責了,民事要用什麼理由去跟對方求償?很
Ursula avatarUrsula2017-11-06
好奇?
Poppy avatarPoppy2017-11-10
奇怪怎麼那麼喜歡用深色字
Madame avatarMadame2017-11-14
四輪必勝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7-11-18
民事法官是獨立認定事實沒錯 但一般刑事法官如果認定被
告無肇事責任,你到民事還有肇責的機率很低好嗎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11-20
「且做到必要注意」才是重點好嗎 之前撞女行人的明明看
是閃不過,跟閃得過卻故意加速哪有一樣
Mason avatarMason2017-11-22
到了還加速 有做到必要注意嗎?兩回事也拿來講,這案例
Oliver avatarOliver2017-11-24
哪個法官判的我要到他臉書按讚
Kelly avatarKelly2017-11-27
所以你還是支持女學生闖馬路
Dinah avatarDinah2017-11-29
Oliver avatarOliver2017-12-02
一直強調車主要踩煞車,不就是支持女學生闖馬路,勇敢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12-04
承認會很難嗎?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12-09
學生闖馬路不對 但你也有義務避免撞上去啊
Isla avatarIsla2017-12-10
又不是來不及反應 一直跳針 跳再久法官也不會改判啦
Delia avatarDelia2017-12-12
看到人要踩煞車不等於支持行人違規,很簡單的邏輯。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12-16
強調車主要踩煞車=鼓勵女學生闖馬路???這神邏輯哪來的..
...所以遇到路口要放慢=沒遇到路口鼓勵我們飆車??
Belly avatarBelly2017-12-18
這篇重點是因為來不及反應才無罪好嗎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7-12-18
偽科學 吧
Zanna avatarZanna2017-12-22
就知道有些駕照雞腿換的會跳針女學生闖馬路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12-23
法官有guts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7-12-28
警大不食人間煙火
Elma avatarElma2017-12-31
這法官好辦!!!
Cara avatarCara2018-01-02
女學生闖馬路看到車子就要閃,而不是叫車主閃闖馬路的
女學,這邏輯很難?阿我忘了,被撞女學生根本沒在看路
George avatarGeorge2018-01-03
女學生闖馬路就算了,還沒在看路,被撞還要向對方索賠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8-01-08
,這神邏輯你也支持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8-01-10
還在跳針啊希望你下次看到違規砂石車沒閃你給他點教訓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8-01-10
這件跟走路過馬路車主加速撞到人根本沒辦法相提並論吧= =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8-01-12
不管對錯 能閃就要閃吧 仗著自己沒錯就不閃 車禍機率
Susan avatarSusan2018-01-13
很高阿 這樣要跑法院和修車 你工作也會受影響吧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8-01-15
女同學行人的案例,行人位於駕駛行駛前方120~160視角內
Tracy avatarTracy2018-01-20
,不能聲稱沒看到行人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8-01-22
以這則為例 刑事無罪 但是肇事責任還有30%民事還有機會要
到賠償嗎
Rae avatarRae2018-01-22
都已經說車主7,行人3,你就安心讓自己小孩闖馬路吧
Jacky avatarJacky2018-01-26
合理的判決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8-01-29
好法官
Elvira avatarElvira2018-01-29
看某樓評論,看來找火車碰瓷可以國賠,火車應該要閃
避行車與行人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8-02-01
警大鑑定人真的hen棒,用鍵盤就可以評估肇責
Olga avatarOlga2018-02-02
哈哈那麼多應注意未注意就是警察在那邊亂唬爛,以前沒行
Hedda avatarHedda2018-02-06
車記錄器遵守規則的人就只能吞了,難得法官有guts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8-02-10
正義 爽
Mary avatarMary2018-02-13
賈吉mvp
Una avatarUna2018-02-14
確定不用賠錢再開心吧
Hedda avatarHedda2018-02-16
3個月前的新聞也在貼 板上早有了吧
Carol avatarCarol2018-02-17
三七開是因為沒有直接撞 直接撞保證100%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8-02-21
再把過失兩個字拿掉
Emma avatarEmma2018-02-24
女大生一點都不可憐。自己犯錯還想拖人下水算是惡劣至極
Oliver avatarOliver2018-02-25
不過那位看到違規行人還想加速的錯誤駕駛是該付出應有代價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8-02-25
請問...從外車道閃到內車道算閃嗎? @"@
Robert avatarRobert2018-02-26
駕駛者有權不向非理性違規者讓步,意思是:如果遇到逼車.
剪線.關門非理性駕駛人,得放油門不必踩煞車,因為對方是
非理性違規者?這條解釋實在是台灣法屆第一清流
James avatarJames2018-02-26
抱歉,沒看到“告訴“兩字……非常失望,法律終究只是有
Carol avatarCarol2018-03-03
你問閃之前,先問女學生為何要闖馬路?
Lydia avatarLydia2018-03-06
樓上邏輯能力令人大開眼界,瞠目結舌!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8-03-07
這次法官判的好!但跟上次蓄意撞人的case不一樣!屁孩又
開始亂跟跳針了!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8-03-11
蓄意撞人跟女學生自己走過去挨撞會分嗎?女學生以為自
己是鋼鐵人?還是每台車都有自動煞停?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8-03-15
正義都回來了!!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8-03-16
我目前一樣無肇責被告過失傷害, 希望也遇到明理的法官
Ida avatarIda2018-03-17
也提醒版友, 不管對方是否違規, 要盡量避免造成對方受傷
Sarah avatarSarah2018-03-22
即使無肇責, 收到傳票也是很煩的一件事
Kama avatarKama2018-03-23
警大詹鑑定人真的很可恥,被法官電只是剛好而已
Rae avatarRae2018-03-27
這不只是偽科學,根本是作偽證了
Kumar avatarKumar2018-03-28
某人還在用神邏輯開戰,真不累啊
Kyle avatarKyle2018-04-01
亂檢定是否有刑責?無責鑑定害人一輩子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8-04-05
所以民事到底有沒有賠啊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8-04-09
某樓b大 非理性駕駛那段講的就是信賴原則的內涵 有念過
Hedda avatarHedda2018-04-13
就看的懂
Lauren avatarLauren2018-04-18
記者看到這個新詞眼睛一亮馬上highline劃重點 沒想到這
個詞其實本身沒太大意義 整段講的就是信賴原則 沒什麼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