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知識的達人幫忙解答~本人於98年5月10日上午11時30分,發生車禍。與先生同乘坐朋友的MARCH汽車於後座。對方是行駛於左側巷子的小客車,他要右轉至本道路,為停駛只注意左方是否有來車,就撞上我們直行車輛。先生坐於左側,眉頭縫合10針,頸部骨頭裂傷,而我事後第二天開始肩部及腰臀部疼痛,第三天才看醫生,但醫生說無法開立我的醫生證明單,並警察當天無給我製作筆錄,今天才要我前往製作筆錄。現在先生住院,有時我也必須前往照顧他?我看一些資料有說,可申請看顧費是嗎?是否還有其他可申請費用?肇事者有保全險,並願意理賠醫療費,朋友的車子只有強制險。我和先生皆有醫療保險及意外險我想請問:1.事後製作筆錄,我是否可拿此筆錄請醫生開立醫生證明申請理賠呢?2.請問我們可以申請哪幾種保險理賠?3.關於汽車強制險及第三責任險請領理賠事項及金額?4.或者有其他可申請理賠的事項及金額?請大大提供資料給我謝謝~...Showmore
有關車禍受傷者請領理賠及汽車強制險&第三責任險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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