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車禍裁決結果的疑問? - 開車
By Andrew
at 2011-10-28T00:00
at 2011-10-2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拿到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發現對方法沒肇事原因,而我有三個:
1.涉嫌未依號誌指示右轉。
2.涉嫌超速行駛(速限50公里/時,自稱50-60公里/時)
3.行照未隨車攜帶(已舉發)
我沒受傷,對方有傷。
請問如果進行訴訟,這樣會判我為肇事的一方嗎?
如果對方告我過失傷害罪,我會被定罪嗎?
煩請解答,謝謝!
Update:
第一個肇事原因:我跟警察說只看到綠燈(燈號有分直行及右轉),在右轉過程中,如果我不看右邊方向的路況而一直盯著前方右轉號誌何時熄掉,請問會不會很危險?這是人之常理吧,如果我說我右轉時還一直看著正前方的右轉號誌是否還亮著,那我才叫說謊,對吧!
第二個肇事原因:是警察問我時速多少?我說50-60公里,一般人開車時不可能分分秒秒在盯著時速錶看,有人會多報,但有人會少報,這是主觀的認知,我說有超速就能證明我有超速嗎?
就像某甲說他口袋有毒品,就確定某甲真的攜帶毒品嗎?難道都不用先搜一下嗎?
第三個未帶行照:是造成過失傷害的證據嗎?
Update 2:
而且對方沒有列出肇事原因,並不代表他沒有,也可能是目前還未被找到。
裁決所人員只憑手上的文件在辦公室分析,難道不會有判錯的機會嗎?
因為文字每個人的認知都不一定相同,我只是用我自己的說話方式實話實說,
裁決所人員是不是誤會我的意思,而把前二個認為是肇事原因!
法律是無罪推論,基本上被告是無罪的,除非找到確實證據證明被告有罪,才能定罪。
因為大大們都說我一定會被定罪,但如果我這樣和法官說明,這樣是否有機會變成無罪呢?
Update 3:
感謝 保險 前輩詳細回覆:
小弟有疑問:
主觀憑感覺得知當時的時速,任何人都知道這不可能會得到精確的數值的,如果真的用自稱就能決定是否超速,那是否以後警察開單不用測速器了,直接問駕駛員當時自稱時速多少就能知道有無超速了。而且我是人生第一次寫筆錄,加上對方摔車時的情況感覺很嚴重,我心理很緊張害怕的情況下,有時真的不知道在說什麼而隨便說出一個數目出來。
而且"涉嫌",這個詞是可能有,不代表確實有,那法官真的會因為這可能的肇事原因為定我的罪嗎?請問有哪個理由或法條說只要涉嫌就是有犯罪事實?
1.涉嫌未依號誌指示右轉。
2.涉嫌超速行駛(速限50公里/時,自稱50-60公里/時)
3.行照未隨車攜帶(已舉發)
我沒受傷,對方有傷。
請問如果進行訴訟,這樣會判我為肇事的一方嗎?
如果對方告我過失傷害罪,我會被定罪嗎?
煩請解答,謝謝!
Update:
第一個肇事原因:我跟警察說只看到綠燈(燈號有分直行及右轉),在右轉過程中,如果我不看右邊方向的路況而一直盯著前方右轉號誌何時熄掉,請問會不會很危險?這是人之常理吧,如果我說我右轉時還一直看著正前方的右轉號誌是否還亮著,那我才叫說謊,對吧!
第二個肇事原因:是警察問我時速多少?我說50-60公里,一般人開車時不可能分分秒秒在盯著時速錶看,有人會多報,但有人會少報,這是主觀的認知,我說有超速就能證明我有超速嗎?
就像某甲說他口袋有毒品,就確定某甲真的攜帶毒品嗎?難道都不用先搜一下嗎?
第三個未帶行照:是造成過失傷害的證據嗎?
Update 2:
而且對方沒有列出肇事原因,並不代表他沒有,也可能是目前還未被找到。
裁決所人員只憑手上的文件在辦公室分析,難道不會有判錯的機會嗎?
因為文字每個人的認知都不一定相同,我只是用我自己的說話方式實話實說,
裁決所人員是不是誤會我的意思,而把前二個認為是肇事原因!
法律是無罪推論,基本上被告是無罪的,除非找到確實證據證明被告有罪,才能定罪。
因為大大們都說我一定會被定罪,但如果我這樣和法官說明,這樣是否有機會變成無罪呢?
Update 3:
感謝 保險 前輩詳細回覆:
小弟有疑問:
主觀憑感覺得知當時的時速,任何人都知道這不可能會得到精確的數值的,如果真的用自稱就能決定是否超速,那是否以後警察開單不用測速器了,直接問駕駛員當時自稱時速多少就能知道有無超速了。而且我是人生第一次寫筆錄,加上對方摔車時的情況感覺很嚴重,我心理很緊張害怕的情況下,有時真的不知道在說什麼而隨便說出一個數目出來。
而且"涉嫌",這個詞是可能有,不代表確實有,那法官真的會因為這可能的肇事原因為定我的罪嗎?請問有哪個理由或法條說只要涉嫌就是有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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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Suhail Hany
at 2011-10-31T02:00
at 2011-10-31T02:00
1.涉嫌未依號誌指示右轉。
2.涉嫌超速行駛(速限50公里/時,自稱50-60公里/時)
3.行照未隨車攜帶(已舉發)
那你應該可能完全責任
花三千申請鑑定,沒有絕對性的證據,應該還是原來的判定內容
我沒受傷,對方有傷。
小心對方濫用過失傷害
請問如果進行訴訟,這樣會判我為肇事的一方嗎?
目前看來,會
如果對方告我過失傷害罪,我會被定罪嗎?
會
是否有其他取代拘役的情況,看運氣
一般都都可以易科罰金居多 煩請解答,謝謝!
2011-10-28 23:18:40 補充
第一個肇事原因:我跟警察說只看到綠燈(燈號有分直行及右轉),在右轉過程中,如果我不看右邊方向的路況而一直盯著前方右轉號誌何時熄掉,請問會不會很危險?這是人之常理吧,如果我說我右轉時還一直看著正前方的右轉號誌是否還亮著,那我才叫說謊,對吧!
有號誌以號誌為準
號誌變換不代表你可以馬上往前衝
稍微注意一下,在起駛
第二個肇事原因:是警察問我時速多少?我說50-60公里,一般人開車時不可能分分秒秒在盯著時速錶看,有人會多報,但有人會少報,這是主觀的認知,我說有超速就能證明我有超速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3
有標線,不得超過 50
無標線,不得超過 40
你自己說 50 - 60 ,那就有超速的嫌疑
有些特殊路段,有標線,有號誌,但是可能會限速 40
就像某甲說他口袋有毒品,就確定某甲真的攜帶毒品嗎?難道都不用先搜一下嗎?第三個未帶行照:是造成過失傷害的證據嗎?
不是
與肇事無關,行政裁罰開罰單
2011-10-28 23:18:47 補充
而且對方沒有列出肇事原因,並不代表他沒有,也可能是目前還未被找到。
裁決所人員只憑手上的文件在辦公室分析,難道不會有判錯的機會嗎?
因為文字每個人的認知都不一定相同,我只是用我自己的說話方式實話實說,
裁決所人員是不是誤會我的意思,而把前二個認為是肇事原因!
路權為主,違規為輔
同向,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兩車對象,一直行,一轉彎,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兩車對向,轉入同一道路,右轉彎車禮讓左轉彎車先行
法律是無罪推論,基本上被告是無罪的,除非找到確實證據證明被告有罪,才能定罪。
因為大大們都說我一定會被定罪,但如果我這樣和法官說明,這樣是否有機會變成無罪呢?
硬ㄠ
過失傷害被重判,麻煩的是你自己
拘役每日合新台幣 1000 元到 3000 元
拘役 30 日
有悔意,輕判每日 1000 ,或者勞務取代罰金
硬ㄠ,重判每日 2000 元或者 3000 元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8 、 99 、 102
=
如果你有第三人責任險聯絡你的保險公司協助賠償
=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By Sierra Rose
at 2011-11-01T18:04
at 2011-11-01T18:04
閣下幾乎是肇事全責了
假如你們和解沒有成功
對方告你過失傷害...
一定會成立
By Damian
at 2011-10-30T14:30
at 2011-10-30T14:30
candy16899很高興能為您服務
1.未依標誌進入右轉,就是要先到待轉區,再右轉的意思,代表你錯.
2.時速限50公里,60公里代表已超過了.代表你錯.
3.只要有行照沒帶沒有關係.
你沒受傷,就算有也要自己負擔.
對方有傷,找對方和解,
請你到車禍之附近之調解委員會申請和調.
以免要訴訟留下前科資料.
請找你的產物保險公司理賠經辦辦理理賠事宜.
2011-10-28 13:40:19 補充:
http://tw.myblog.yahoo.com/candy-16899
車禍面臨法律問題
2011-10-31 09:19:36 補充:
因警方筆錄完再由您簽名.簽了名就是代表筆錄上的意思哦!
2011-10-31 09:23:15 補充:
第一個肇事原因:右轉標誌燈一亮時馬上右轉,
第二個肇事原因:時速50公里,你為何要說到60公里,60公里代表是肇事原因呀1
2011-11-02 09:04:19 補充:
你可以申請肇事裁決但要付費用3000元,肇事裁決人員會以據你撞擊點以作為評詁你的車速是否已超速.但是車速如果慢時對方受傷應該是輕傷哦,
你有看到右轉燈亮時才右轉,你可以調閱附近的鑑視器.
By Franklin
at 2011-11-01T02:20
at 2011-11-01T02:20
1.涉嫌未依號誌指示右轉。
2.涉嫌超速行駛(速限50公里/時,自稱50-60公里/時)
3.行照未隨車攜帶(已舉發)
我沒受傷,對方有傷。
請問如果進行訴訟,這樣會判我為肇事的一方嗎?
如果對方告我過失傷害罪,我會被定罪嗎?
煩請解答,謝謝!
你好~
1.依警方初步分析 我方應為肇事原因 對方應無肇事因素
2.如對方對我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因為我方有過失 且對方有受傷事實
本車禍如未和解 我方將會被檢察官起訴 也會被法官判刑
***如有其他疑問可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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