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式停車位,大樓管理委員會有無方法可管理 - 汽車
By Todd Johnson
at 2009-04-16T00:00
at 2009-04-1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各位先進:
因為機械式停車位屬於共用私人財產,但許多人卻不願繳交保養費,以致故障時,停在上面的汽車車主就很吃虧,無法使用車輛,管理委員會卻因礙於法律無賦予管理公權力而無法保障正常使用者的權益。
請問有關這方面的管理知識嗎?
懇請指教!謝謝您。
因為機械式停車位屬於共用私人財產,但許多人卻不願繳交保養費,以致故障時,停在上面的汽車車主就很吃虧,無法使用車輛,管理委員會卻因礙於法律無賦予管理公權力而無法保障正常使用者的權益。
請問有關這方面的管理知識嗎?
懇請指教!謝謝您。
All Comments
By Andrew
at 2009-04-18T12:47
at 2009-04-18T12:47
所以利害關係人(如上位車主)在車位故障又下位車主置之不理時,可以先行修繕,再向下位車位請求賠償。
2009-04-1614:25:28補充:
社區停車位大都屬於「約定專用」,除非規約另有規定,否則不是管委會應該處理的事(管委會基本上只管共用部份)。
By Catherine
at 2009-04-17T03:48
at 2009-04-17T03:48
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
二、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及一般改良。
三、公寓大廈及其周圍之安全及環境維護事項。
四、住戶共同事務應興革事項之建議。
五、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
六、住戶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協調。
七、收益、公共基金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八、規約、會議紀錄、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消防、機械設施、管線圖說、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文件、印鑑及有關文件之保管。
九、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
十、會計報告、結算報告及其他管理事項之提出及公告。
十一、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之點收及保管。
十二、依規定應由管理委員會申報之公共安全檢查與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及改善之執行。
十三、其他依本條例或規約所定事項。
管理委員會卻因礙於法律無賦予管理公權力而無法保障正常使用者的權益。~~~~有丫~大樓管理委員會就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法產生的丫~而在條例中也明確指明委員會的職責權利,住戶應負的義務及等等相關罰則。
而你說機械停車位問題,這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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