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機車騎士,上班途中與汽車駕駛發生擦撞
肇事原因為我在汽車左方超車(已逆向)
汽車駕駛在雙黃線違規左轉
之後煞車不及發生擦撞
擦撞部分是左車門及後照鏡
當時對方已經他的保險公司去車行估價及維修
我不疑有他(因我認為自身有錯願意理賠且有報案)
之後對方保險公司通知我估價單為45000多
我說我只擦傷車門跟撞歪後照鏡有這麼多?
後來我也沒跟保險公司要估價單詳細內容
之後車子修好了以後保險公司通知我
警方那邊肇事責任是50%、50%
金額47000多要求償一半約23000多
我說那我要看一下估價單維修內容發現不合理
左邊幾乎全修後面也修
我不懂車子所以問了一下朋友
包括左後葉、後保桿等等之類的
我說這些地方我根本連碰都沒碰到怎麼也要修?
我問警方那邊的回應是說
因為當初沒跟對方去現場看估價單及維修內容
意思是沒有屍體了也沒輒
警方說若覺得被凹那就申請調解
所以我也申請了,不知道版上有沒有人有遇過或處理過這類似的問題
因為真心覺得被坑了,還請大家幫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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