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法律方面的事情(車禍)..給點意見也好..謝 - 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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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om
at 2008-03-2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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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內容有點長...請耐心看完...謝
有一天晚上大約7點的時候,我補習完在回家的路上..我出了車禍
對方因為故障而將大貨車停在"機車道",當我發現前方有車子停放在機車道時..來不及閃躲...以至於撞上,撞上之後很快就沒意識...昏了過去,當我醒來時已經在醫院躺了2天了
做筆錄時我跟他有個地方不同...就是我在撞上之前並沒有看到任何的故障標誌(三角錐那種的)...他的筆錄是說有擺放故障標誌...而當時警察到現場時是有擺放的。但這也不能證明再發生事故前有擺放故障標誌阿,搞不好他在事後擺上的...因為我撞上去之後很快就沒意識了...他可以先擺好故障標誌..再打電話給警察跟醫院阿
而且一般來說...都已經沒打"雙向燈"了...還會去擺故障標制嗎?且在晚上雙向燈..也比故障標誌清楚很多不是嗎?
那如果他有擺放的話...那為什麼在我撞上車子前...沒撞到故障標制?
我當時的時速大概50~60左右,車禍鑑定寄了一封信上面寫說我因超速..未查明前方有車子導致撞上為"主因",而對方將車子停放在機車道且擺放故障標誌不正確為"次因"
他鑑定我超速...是以當時我跟他說我騎大約50~60...可是當時我真正的時速是多少..我自己也不知道...
一般路段騎50~60"真的"有超速嗎?而且該路段並沒有任何的限速標誌
或許對方就抓住著點...就來我家說(當時只有我妹在家) 它就說...照車禍鑑定 是你們比較不對,所以看你們要不要和解..不然到時候如果你們有不對...會反告你們
那如果到法院時我該怎麼說會比較好....是他處於比較不利吧?...我們會因為超速而告輸吧?(而且就算當時我有超速...也不會快的很離譜..因該還在範圍內吧?...一般來說超速..不是都有+10公里的範圍給我們嗎?)
畢竟是他將車子停在"機車道"...而"故障標誌"這個是爭議...可以確定的是他沒有打方向燈(他好像當晚有跟我家的人講...他做的筆錄好像也沒寫有打雙黃燈)
我受的傷:右手骨折、肝撕裂傷、頭(蜘蛛網膜破裂)...我們要求民事求償150萬會很過分嗎?
對方當初是有叫我們開價...我們有也友說了...但對方之後就沒回應...也沒主動找我們談...那輛車是他們公司的...從發生事情到現在...我還未看過他們老闆...他們處理這件事真的讓我們感覺很差...
我出車禍到現在...他唯一有處理的事就是跟我們拿收據要申請強制險...其他都沒說要賠多少(他們車子並沒有保險)!!
該路段是有路燈...但好像只有單方向而已...所以顯得暗暗的
而且我有看照片...故障標誌(三角錐那種的)是擺放在車子正後左方
而且發生事情到現在已經有半年多了...強制險的部份也未申請下來...也沒主動找我們談...去調解委員會時...也都不說話!!直到車禍鑑定下來..才來我們家說那件事
還有...他好像有"證人"...就是他同事(車禍當時好像跟他一起的)...他的是同事一定都會站在他那邊說話的...!!我也不知道他要證明什麼...可是我們這邊沒有證人...當時是我自己騎的..我因為這樣會比較弱勢......?
他停的地方剛好是"機車道"...並不是路邊
如果停車在機車道沒錯的話...那就不用畫"機車道專用線"了
而且...一般車子故障後...因該是往旁邊一點停或者車子流通量較少的地方停吧?
因為我還沒去過法院...到時後怕被他們硬坳...所以請教各位大大...到時候我該怎樣跟法官說會比較好呢?
還有請問...如果是你們應該也會上法院吧?還是會跟他們就這樣和解?
請各位大大建議一下....給點意見也好....感激不盡
Update:
你說"車禍沒有單一作面的對錯了 二方面都要承擔車禍時的錯誤"
這點我不太能接受...
例如:
如果對方因酒駕闖紅燈...結果撞上一位騎機車的騎士...那該位騎士也有錯?也要承擔車禍時的錯誤?他有遵守交通號誌..並沒有錯...而是開車的人直接撞上他的...這樣兩方都有錯...都要付車禍的責任?
該位騎士並沒有闖紅燈...是開車的人闖紅燈...結果把騎機車的人撞成重傷...那該位騎機車的人也有錯?也要承擔車禍發生的錯誤?
畢竟還要看當時的情況而決定誰對錯不是嗎?
也謝謝你提供的意見給我參考!
Update 2:
to 柯南阿信
鑑定報告是我和對方到車輛鑑定那邊說給那些人聽的,後來他們就討論...幾天後才寄件定報告給我們
當初我我跟車輛鑑定那邊的人說我時速大約50~60(真正的時速不曉得...只知道大概這附近) 所以她好像根據我當初說的時速判定我超速(當路段他寫說限速50...但該路段並沒有任何的限速標誌...我不曉得騎50~60會超速)
Update 3:
還有你說的單據是指什麼? 醫院花費的收據嗎?
車禍發生時間在去年7月30號...地點在我家附近)
如果到時候上法院的話...會因為我超速而變的不利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會不會不公平....畢竟我超速因該也在容許範圍內阿...畢竟受傷的是我 且對放將車子停在機車道..把整個機車道塞滿...故障標誌這個有爭議,可以確定的是他未打雙黃燈
Update 4:
這輛車是他們老闆的,但....我從去年發生車禍到現在半年多了..都還沒看過他沒老闆...他們處理這件事情的誠意真的很差
如果他們今天很有誠意處理這件事情的話...或許我們會讓一小步
但他的態度真的.....讓我們不得不對他提出告訴
Update 5:
難道他違規害我受這些傷...就只能拿到強制險嗎?強制險申請的金額是有限的不是嗎?
他前幾天來我們家跟我妹說....你們超速..照車禍鑑定是你們不對在先..叫我們快和解...不然到時後你們不一定告的贏
我這些傷不是一般的擦傷...如果是一般的擦傷的話...那ok...或許我們接受強制險,但問題是,這些都還蠻嚴重的!!
尤其是頭...半年過了還是會有偏頭痛的症狀!!!!
Update 6:
to 阿超
為什麼你會認定我的過程是自己找資料或由親友的感覺來認定?
我的這些過程完全不是自行找資料或由親友的感覺得來認定
我很少去親戚家,他是知道我的事...但我未曾和他們聊過這方面的事
這些都是我自己目前的看法以及想法而已,請別隨意去猜測可以嗎
我只是要告訴大家我的看法以及想法而以...也想聽聽大家給我的意見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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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08-04-01T21:15
你上網或直接到地檢署告對方〔刑事過失傷害罪〕.對方就會自己來找你〔和解並賠償〕給你了.
對付惡劣的人.最好的辦法就是上法院提出告訴.
一旦發生車禍受傷時要向誰求償?〔民法〕採過失責任原則,也就是說,車禍的過失責任是誰,就要向有過失責任的肇事者求償。
車禍受傷的主要求償對象是肇事者,因此向誰求償,須先鑑定肇事的過失責任屬哪一方.
你自己到地檢署按鈴申告.法警會幫你寫筆錄.送訴狀到地檢署. 你要有報案三聯單,作證據,上面有對方的身分證,出生年月日.地址.狀紙上面要填寫這些,別指望警察局會幫你送件到法院,你還是自己到法院去告他.
如果沒有報案三聯單,作證據,你自己要有對方的身分證,出生年月日.地址.你自己寫狀紙上面要填寫這些,到法院去告他.

否則 地檢署會以他字案移交警察局調查.如此一來會拖延很久.
對方車主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一起列為被告.
刑事.大楖是3個月吧!可以〔易科罰金〕9萬元.
刑事.被告可〔易科罰金〕是給國家的錢.你要在事發之日起算六個月內提告.
民事.是法官判決賠給被告的錢.你要在事發之日起算二年內提告.或是等第檢察官會將被告起訴,你可以刑事附帶民事向被告求償.
刑事+民事=多少?〔被告須要負擔〕
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依修正後.刑法第41條之規定.易科罰金之折算.則係以新台幣1000元.2000元.3000元折算一日.
如果原告不願意和解,檢察官會將被告起訴,原告可以刑事附帶民事向被告求償,當原告.或被告.收到民事判決書,不滿意.可以再上訴.
若是覺得刑事判太輕.你可以寫刑事告訴上訴狀.司法院網站有提供〔寫狀紙的參考資料〕.寫完再去問〔服務人員〕看寫這樣.可不可以,再送狀紙到〔收狀處〕.
當檢察官將被告起訴,原告收到起訴書.在十天內.可以刑事附帶民事向被告求償.超過十天就要繳納裁判費.你可以寫民事起訴狀.法院有提供〔寫狀紙的參考資料〕.寫完再去問〔服務人員〕看寫這樣.可不可以,再送狀紙到〔收狀處〕.
民事告訴要繳納〔裁判費1.1%〕.
刑事及刑事上訴.刑事附帶民事告訴.免繳納〔裁判費〕.
但是刑事附帶民事告訴~上訴要繳納〔裁判費〕.
車禍求償須知
醫療費:檢附醫療費用單據,扣除健保已支出部分
工作損失:檢附減少收入相關證明,例如請假單
精神賠償:需提收入、身分等資料,並說明所承受痛苦
殘障勞動力損失:檢附受害殘障等級,可求償至65歲
殘障增加支出:諸如義肢、看護費用等,可求償到死亡為止
一般案件的被害人都會對肇事者提出傷害的刑事告訴並且附帶民事求償,如果雙方可以達成和解,地檢署通常就會做出不起訴的處分。
賠償金由法官定奪 至於對方要求的金額合理與否,就要看對方請求的項目為何,一般來說,對方如果請求醫藥費、減少工作損失、車輛修理費及因看病所需的車馬費,且都能提出單據,是屬於合理請求的範圍,應可以接受,如果金額過高,則可與對方商談分期付款的可能性,只要能夠展現誠意,應該可以達成和解,如此一來就不會留下前科。
但若對方要求的金額不合理而無法達成和解,刑事部分可能因此被判處拘役或幾個月的有期徒刑,但都可易科罰金,而此時民事賠償部分,則會由民事法庭法官審酌對方要求的金額是否合理,做出合理的裁判。若無警員到場製作筆錄的話,最好盡量在協調程序中取得共識和解。
民事開庭時,如果對方回答法官〔願意賠償〕,你不可以〔同意和解〕;你必須〔強調〕拿到〔錢後〕才寫〔和解書,撤銷告訴〕因為你在庭上同意和解,法官會要你在〔和解筆錄上簽名〕.之後就結案;當庭和解並經兩造在和解筆錄簽名後,就會寄送加蓋法院大印的『和解筆錄』,到時就可憑『和解筆錄』聲請強制執行。如果被告名下沒有不動產或薪資所得.到時你〔錢不但拿不到;也不能再告他〕. 所以你要告訴法官.〔限對方七日內給錢否則就請法官判決〕;法官若說你若不接受〔讓他判會更少〕,你千萬別被嚇唬,少拿一點讓被告負刑事責任.總比讓被告消遙法外又完全拿不到錢.來得好.
這你自己決定,如果被告名下沒有財產.最好私下和解,〔如果他沒有在公司領薪水的話〕, 法官沒收到你的和解書後,就會寄判決書給你,過一個月就會寄〔判決證明書〕給你;到時你拿這兩張證明.去國稅局查他的財產,

該死的系統,不讓我補充回答.你到下列網址看詳細內容.

http://tw.myblog.yahoo.com/jw!ssZkVU2XRUA8z7_gLac-...
Victoria avatar
By Victoria
at 2008-04-01T13:19
對於你的遭遇,本人深表同情,法律的問題必須要清楚,否則就處於挨打局面,針對理賠求償部分當務之急你要先保全相關證據,部是他要什麼就給他!(包含單據--最多給副本),
不清楚如何處理,要先搞清楚再著手,否則跟無頭蒼蠅一樣團團賺!
既有受傷,即使對方肇責是10%,傷害罪一定成立,他有沒投保是他的問題,既是公司車輛,那公司負責人又負連帶賠償責任,
當初分析表是如何寫?誰送車禍鑑定?若鑑定報告對你不利當初是否有申請覆議?車禍發生時間?地點?
要知道處理流程及如何著手....請上我的部落格:tw.myblog.yahoo.com/cyc622/
不清楚再留言..
Dorothy avatar
By Dorothy
at 2008-04-01T12:58
現在的車禍 已經改為沒有單一作面的對錯了 二方面都要承擔車禍
時的錯誤 你的過程和認定有一個重點 是由你自行找資料或由親友
的感覺得來認定 這是處理比較嚴重的車禍最不好的行為 應該先拿
到由雙方所寫的交通事故筆錄和事故現場圖 在來由交通協調會先
來協調,這樣才會找出比較正確的方向 千萬不要以一些非不是公證
機關來講 你的不利點或是你一定贏不會輸等等 因為交通法規修改
很多 不能以大車對小車 那大車一定賠小車<--這種理論很久已過
看你的文章 當時警方所寫的筆錄已快忘光了 快去申請筆錄副本
以上其實是簡單的方向但是最基礎方向 不要讓旁人誤導方向而失
去應有的權力 這是小弟一點點的心得 如回答方向不對多多見諒

眼球震顫是否可開車上路?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08-03-28T00:00
眼球震顫是否可考駕照,上路開車安全嗎?
兩眼優眼0.2,無法矯正。
請從實務經驗回答,最好是醫生。謝謝< ...

(空軍疑問)常備役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08-03-28T00:00
最近抽籤抽到空軍想請問空軍的學長。小弟的學歷高職科系是資訊科(有拿到丙級電腦硬體維護證照)
我看了知識 ...

法律方面的事情(車禍)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08-03-28T00:00
事情是這樣的(內容有點長...請耐心看完...謝
有一天晚上大約7點的時候,我補習完在回家的路上..我出了車禍
...

目前的各種小至汽車大至連結車的駕駛方式有什麼不同呢?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08-03-28T00:00
我挺好奇男人可以隨著年齡考職業駕照開不同的車輛.那它的駕駛方式與駕駛艙儀表榜有什麼不同?謝謝!希望能夠附 ...

車輛/貨車/差異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08-03-28T00:00
剛去應徵被告知要開11噸的箱型車
以前只開過3.5(箱)和7.2(6輪)mazda(平板)
請問
11頓10輪的箱型大車與其他的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