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鄉愿了
一堆說為什麼不直接抓去關
先搞清楚這次修法是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本質是行政法
行政罰裡面規範只有三種:
一、罰鍰;
二、沒入;
三、其他種類行政罰。
其他種類行政罰包含就是禁止行駛、停止營業等等那些
人身自由的限制要等修刑法才會出爐
要罵也搞清楚狀況再罵
老實講我覺得道交條例這部份這次修的是還ok
畢竟處罰的範圍限縮在酒精濃度0.15-0.24之間的人
真正要嚴懲的是酒精濃度超過0.25達公共危險罪的傢伙
然後那部分修法加重刑責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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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說為什麼不直接抓去關
先搞清楚這次修法是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本質是行政法
行政罰裡面規範只有三種:
一、罰鍰;
二、沒入;
三、其他種類行政罰。
其他種類行政罰包含就是禁止行駛、停止營業等等那些
人身自由的限制要等修刑法才會出爐
要罵也搞清楚狀況再罵
老實講我覺得道交條例這部份這次修的是還ok
畢竟處罰的範圍限縮在酒精濃度0.15-0.24之間的人
真正要嚴懲的是酒精濃度超過0.25達公共危險罪的傢伙
然後那部分修法加重刑責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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